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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现象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志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
本文阐述商标抢注的原因 ,在分析商标抢注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后指出 ,商标的抢先注册与正常的申请注册并无二致 ,对于商标的及早注册 ,商标法是提倡的 ;同时认为 ,商标被抢注 ,原使用人可到竞争法领域寻求权利救济 ,即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为公众所熟知 ,原使用人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主张反不正当竞争利益。接着在比较的基础上指出 ,“申请在先”的注册制度是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的 ;设置“先用权”制度作补充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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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商标抢注这一我国目前商标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指出商标抢注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投机行为 ,对被抢注的企业、消费者和国家都存在极大的危害。提出了企业应坚持先行注册 ,在地域上坚持宽泛幅射 ,在数量上坚持宽松有余之措施 ,并探讨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等对其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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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行为分析商标抢注行为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目前国内外对此亦没有形成一个共同的定义,其性质和地位相对于不同的商标法亦是不确定的。商标抢注行为存在的前提是商标权的注册取得制度。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把商标抢注行为作不同的分类。从抢注对象上,我们可以把商标抢注现象分为二类:一类是将他人已经使用的但未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类或近似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一类是将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从抢注目的上,我们可以把抢注现象分为二类:一类是以自己使用为目的的抢注;一类是以转让或许可使用为目的的抢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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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行为对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厘清商标抢注的概念、分类和性质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商标抢注行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商标制度的漏洞存在、对商标权保护不力以及行为人的利益驱使和心理依赖等几个方面。为避免商标抢注行为的发生,应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实行防御性注册的保护策略;改进制度设计,提高商标抢注的成本;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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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商标遭受域外抢注的现象十分普遍。商标抢注行为不仅给许多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成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大阻碍。商标被抢注主要有商标自身特性、商标使用者自身以及国际市场竞争格局三个方面的原因。为了防范商标域外抢注,一方面,要通过立法完善商标确权制度,增加禁止抢注的条款,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提高防止抢注的防范措施。在商标遭到抢注以后,我们也要通过诉讼,协商争取夺回商标或者主动更换商标,从新打入国际市场,政府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帮助企业,发动海外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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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凌鹏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3):49-52
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注册原则,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商标法》考虑了未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但立法对未注册商标保护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扩大《商标法》的范围,对未注册商标予直接的保护,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1年内优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规定未注册商标人的继续使用权利,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商标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或者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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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实施的是适度保护制度,这一制度现状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历史因素。通过对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保护典型案例的考察可见,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被侵权的类型主要有抢注或混淆使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注册享有在先权利的标识、抢注对方商标、注册未续展而失效商标五种。中国法院关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其自身特点:一是认定驰名的地域范围是在中国领域内;二是判定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含义时所持标准具有灵活性;三是在他人抢注与外文商标对应的中文商标这种典型案例中,中外文商标存在唯一对应关系是重点认定问题。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新增的若干针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制度,是中国商标法上对"使用"价值进一步肯定的结果,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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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商标抢注”行为及对策●李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大和与国际市场的逐步接轨,“商标抢注”成了一些外商惯用的恶劣手段。他们利用我国商家初涉国际市场、对国际惯例缺乏了解的弱点,钻空子侵害我方现有的及潜在的合法权益。由于各国法律均有明文规定先注册者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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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制度对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的商标异议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和缺憾。为了完善我国的商标异议制度,在第三次修改我国《商标法》时,应当明确规定商标异议人的主体资格和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取消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程序,完善对商标异议的司法审查机制和收费制度并引入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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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商标纠纷案件的增多,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日渐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是对商标权限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商标立法中都有关于商标合理使用的规定,但是我国的现行《商标法》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一立法的缺漏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商标纠纷案件无法可依。因此,尽快完善我国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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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改变了经济活动和商业行为模式,也使得传统的商标法适用受到新的挑战。我国尚未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做出系统而详尽的法律规定,但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已经在实践中运用它解决相关纠纷,网络环境下又产生了新的商标权利限制问题。允许合理使用他人商标是对商标权利加以限制的重要制度内容,其目的在于平衡社会公众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在传统领域认定商标合理使用并非易事,而当商品和服务进入互联网时代,商标使用的情形更加多样和复杂,对商标合理使用的认定也更加困难。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进一步阐明商标合理使用的概念并细化其判断标准,进而将其制度化,具有现实性与必然性,可为我国尽快完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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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采用先申请原则,对商标注册中请人是否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已经使用拟注册商标没有要求.这就会出现抢注自己并不使用的他人未注册商标情况的发生.单纯以涉嫌"恶意抢注"否定其注册申请,在实践中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这就必须要完善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的法律要求,明确申请人只能就自己正在或将要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申请商标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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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促使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将域名申请作为商标。此外 ,许多经营者愿意以高价购买域名〔1〕的需求使得域名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 ,引发了抢先以他人拥有的著名商标或公司名称注册为域名的歪风 ;甚至有人成立公司 ,专门从事抢注他人著名商标为域名而后卖回给原商标所有人的生意 ,侵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2〕除了抢注的问题之外 ,还有其他与商标法有关的问题不断显现 :例如 ,根据世界各国对商标注册管理的规则和惯例 ,可能有许多人在不同的商品类别或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商标专用权 ,但在国际互联网上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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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与工商业标志有诸多相同特征 ,它应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实践中 ,域名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主要表现为域名与商标的冲突。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解决该冲突的相关法律制度 ,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为域名的行为如何界定、适用何种法律 ,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笔者认为该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在适用法律上应参照其他国家的立法成例 ,并结合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实际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 ,促进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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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型资源,属法律上的无主物.在其注册过程中,经常发生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现象.此时,除驰名商标外,商标权并不能自动延伸到域名领域;对普通注册商标的域名抢注若是没有恶意应予以法律保护,是合法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