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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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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的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2.
《老人世界》2014,(6):60-60
近日,保监会已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试点工作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大家经常提到的“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3.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2014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一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以房养老”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安家》2014,(8):102-109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指导意见称,7月1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而这同样意味着在老龄化社会行将到来的今日,养老与地产将发生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养老地产",这是一个早被发展商盯梢并垂涎了十来年的全新领域。  相似文献   

5.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专家称,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等问题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以房养老”财产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将老年人自有产权房屋抵押给财产保险金融机构,通过定期按比例支付给老年人一定数额养老金的新型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作为养老方式重要的补充形式,对于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抓好“以房养老”财产保险,关键要把握好其基本形式、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7.
《老年世界》2007,(21):41-41
通过保险机构以“按月付款”方式购买老年人身后的房屋产权,帮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这一流行于欧美的模式今年10月首次在我国推出。“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种模式专门针对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很多老年人通过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有了自己的房子。随着房价连续攀高,房产已成为老人可观的财产。“以房养老”在一些城市中悄然兴起。以房养老的形式主要有出租、出卖房屋、用房屋抵押贷款和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等。但是以房养老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处理不好造成两代人关系恶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又怕抚养人不履行生养死葬义务等等。所以,老年人一定要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9.
《老年人》2014,(1)
正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2014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一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以房养老"的关注。早在2003年,"以房养老"的理念就被引入国内,曾经在上海、南京等地作为创新模式推广,但都半途而废。2007年,本刊曾经就此策划过一期专题报道。如今",以房养  相似文献   

10.
近日,保监会下发《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再次引起人们对以房养老的讨论。讨论围绕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否拥有供需市场、由谁承担责任、政府是否该承担这项义务展开。本文提出:以房养老在中国"遇难产"是由于制度本身和中国特有的国情所致,同时提出以房养老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是一个彻底的市场行为,所以政府要明确自己在养老问题中的权利,不能越位;同时,以房养老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部分,所以政府也要明确自己在养老问题中的义务,不能缺位。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导刊》2012,(20):41-42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开始试水“以房养老”模式,随后欧洲国家、日本、新加坡等国纷纷效仿。在过去的20年里,“以房养老”模式逐步发展成熟。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都有各自的“以房养老”服务体系,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操作经验。  相似文献   

12.
“以房养老”,通常指的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只是介入者不是银行而是保险公司而已。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北京晨报》2007年9月13日报道说,“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透露,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007年10月正式挂牌营业。  相似文献   

13.
“以房养老”又称“倒按揭”,20多年前起源于荷兰,目前在美国最为流行和成熟,实施对象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国外“以房养老”一般采用两种实施方式:一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公益机构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由机构再返租给老人;二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机构,由机构按月向老人支付生活费用,老人过世后该房屋产权转移给机构,房屋现值扣除实际向老人支付的生活费用和必要的管理费用之后,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  相似文献   

14.
日前,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备受各界关注。银监会官员之前也曾呼吁引进以房养老制度。政府积极性固然颇高,但尚缺乏具备操作性的方案。应该说,在厘清一系列制度磕绊之前,以房养老只能停留在概念层面。  相似文献   

15.
"以房养老"能妥善解决未来一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吗?养老需求挂钩房地产后,保险公司能否规避经营风险?反按揭属于复杂金融产品,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近期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拟在京沪广汉试点——  相似文献   

16.
摈弃过去政府包揽的做法,通过“一键通”网络把老年人的需求与市场对接,并运用市场经营手段,政府没花一分钱,就组建了一支支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和优质服务的队伍。通过两年的试点探索,浙江省兰溪市破解了十多万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居家养老问题,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相似文献   

17.
《老龄问题研究》2005,(9):33-39
近年来,以“居家养老”为基本模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创建活动,已经在天津市和平区开始试点推行,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要求,进一步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需求,推动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社区服务的深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前进步伐,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老龄问题研究》2007,(1):28-33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现有常住居民12.3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6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4123人,占老年总人口的15.3%;空巢老人有2439户,3454人,占老年总人口的12.8%。为探索和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问题,街道自2004年8月在汽南社区开展“无围墙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近两年来,在国家、市、区领导重视和支持下,街道以汽南社区“无围墙敬老院”为理念和品牌,在社区层面构筑以满足“融合社区资源,提供规范标准为老服务”为核心的居家养老体系,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民间组织承办、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19.
居家养老模式正悄然在上海、大连等地兴起,有人称之为“具有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具有创意的就业新形式”。那么,何谓“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既区别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问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  相似文献   

20.
丁聚 《老年世界》2013,(21):46-46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分析认为,此举对于解决老人养老资金难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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