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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上,有少数商贩把鲜猪肉“注水”后出售。注水猪肉不仅增加了肉的重量。而且不易存放,同时影响味道和营养成份。注水猪肉的肉眼识别方法:(一)用肉眼观看。正常鲜猪肉外表呈风干状,瘦肉组织紧密,颜色略发乌。注水肉则外表发亮、有光泽,细看有水慢慢渗出,瘦肉颜色比较淡且带白色。(二)用刀切。正常鲜肉刀切后富有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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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假冒伪劣商品比比皆是,稍有疏忽就会上当受骗。如能做到以下几点,将会保您不上当或少上当。 一是不买流动商贩的商品。这种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商品出现问题无法追查。二是不买“三无”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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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斌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0,(5)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在一个时期来就存在着争论。它涉及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需要分清是非。一、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并非“一无所有”劳动力并不是在任何社会经济条件下都会变成商品的。劳动力变成商品成为买卖对象,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必须有人身自由,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的劳动力,把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二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必须是没有物质生产资料,自由得“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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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3)
<正> 一、广告宣传中如何利用从众心里 近几年,小商小贩欺骗顾客的事件经常见诸于报端。其中利用“托儿”引诱顾客上当受骗便是商贩惯用的手法之一。商贩雇用“托儿”佯装成顾客在抢购他们的商品,不明真相的顾客见状便争相拢来,“托儿”借此机会宣传商品如何如何好,价钱如何便宜。在此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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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2)
<正> “货卖一张皮”是商品经营中广泛流行的一句格言。指的是买卖经营过程中,要注意商品的外观,即外在形式,要讲究商品装璜美观大方、惹人喜爱,经营者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商品打扮得漂漂亮亮,有一个吸引入的外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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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朋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19(2):108-108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 1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该条同时规定 ,“销售鲜活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可知 ,我国法律上认定的倾销应该具备三个条件 :( 1 )经营者销售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 2 )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里的成本是指经营者本身的个别成本 ,而非行业的平均成本。根据 1 993年 7月 1日起推行的新会计制度 ,成本的核算方法为制造成本法。 ( 3 )经营者倾销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倾销只有持续一段时间 ,才能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当然 ,在实践中 ,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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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是一种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回扣”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商业贿赂的主体不仅包括经营者,也包括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职工,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采购与销售人员。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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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则民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1)
1898年美西战争后,美帝国主义占领了古巴,强迫它接受“普拉特修正案”,从而把它变为名义独立、实际依附美国垄断资本的半殖民地。从此,只要古巴国内稍有任何政治变动,美帝国主义就利用“普拉特修正案”,恣意进行武装干涉,镇压岛上人民的反抗。同时,美帝国主义通过签订“互惠商约”和“贷款”等方式,扩大对古巴的投资和贸易,加紧控制它的经济命脉,把它变为美国独占的资本输出场所和商品市场。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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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寿康 《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87,(1)
《经济学周报》第24期发表了韩志国同志的《试论供求关系对商品价格的决定作用》一文,作者引用了马克思以下一段话作为立论的主要根据:“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的”。这里,我仅谈两点看法。 1.价格运动是受价值规律的支配,不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把价格看作由供求关系决定,是回到马克思的早期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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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的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传统的观点认为劳动力不是商品,并把认为劳动力是商品的观点看成是一种“邪说”。目前,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和破除“铁交椅”、“铁饭碗”和“铁工资”的热潮,向传统的劳动制度提出了挑战,这势必加速劳动制度的深化改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来研究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力的商品性质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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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业础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78,(1)
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在一九七五年的一次讲话中胡说:“搞计件工资……这不是关心群众生活,这是对工人阶级的莫大侮辱。”他还诬蔑社会主义的工资制度,说什么:“从内容上看,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主义也有”,这就不难看出他公然歪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件工资的性质,混淆两种经济范畴的根本区别。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109页)这就告诉我们,工资这一经济范畴,是一定生产关系的抽象。社会主义的计件工资和资本主义的计件工资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反映的阶级关系不同。工资体现着一定的阶级关系,而计件工资是工资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是商品,计件工资是这种商品的价值或价格转化形式。它反映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劳动力已不是商品了,所以计件工资的本质也不再是劳动力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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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厨师在公家的食堂里烧饭,切肉时,每次都包起一个瘦肉团子塞进口袋,带回家去。一次家里请客,他掌勺,切肉时也包起一个瘦肉团子塞进口袋,老婆见状问何故,厨师顿悟,忙解释:“习惯了,习惯了”。这个故事是真是假,姑且不去考究,但现实生活中,习惯化公为私者却大有人在。 这并非危言耸听。不是吗?公家的楼房尚在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