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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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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重要创新。实践中,我国已经出现浙江"绍兴模式"、湖南"草尾模式"及安徽"宿州模式"等典型模式。我国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并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实践经验,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法律制度。立法上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赋予与义务负担,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设立与生效、登记公示、变更和终止等运行机制的设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信托分为商事信托与民事信托,在商事信托中还有金融信托,法律对金融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有着严格的资格要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中,受托人也存在资格性要求。因受托人在信托中处于核心地位,其适格受托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研究的关键,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制度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信托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要求,可从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两个方面界定适格受托人,应澄清只有信托公司才有资格担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受托人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登记,是为了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被信托的事实的信息披露问题而建立的信托管理制度,具有确权、公示公信、便于管理等功能。信托法第10条是关于信托登记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文章从信托登记制度的主体(登记义务人、申请人、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以及登记的效力模式等方面,比较全面地探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登记制度,建议制定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登记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汲取域外信托法律制度的精华,树立全新的信托文化理念,在全面考量各方利益基础之上,构建合理且具操作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权信托的各方主体在拥有相应的合法权利和实际利益的同时,均须负担相应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建立在信赖基础上的信托本身蕴含着信用风险;受托人不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处理不当会形成财产所有权风险;因受托人经营方向的失误、经营水平的不足会带来经营风险。一方面,信托制度预设了信托责任有限性原则、利益冲突防范原则和破产隔离原则来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信托监察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建立信托服务机构等措施,知悉、监控信托当事人相关活动,用成本最低的方法达到主体间的和谐自律,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自从一九九六年 ,国务院决定把信托业、证券业等非金融业务从银行业务中分离出来 ,信托立法就成为全国人大立法重要内容之一。现在全国人大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拟订信托立法。从信托立法起草拟订过程中 ,不难发现对于信托的界定 ,信托与相关法律行为的区别 ,以及信托法本身内容都有着极大的争议。本文从信托法的内容、信托法的调整范围、信托合同的性质、信托责任、信托请求权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见议  相似文献   

6.
信托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产物,在世界各国受到了青睐。随着我国信托法颁布,引来了我国信托业的春天。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根本的特点。笔者在探讨信托财产独立性之际,认为信托财产独立性具有相对性,以图诠释信托制度神秘的内涵。  相似文献   

7.
论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托开始于信托之设立,结束于信托之终止。中国的信托法注重信托的设立,而对信托的终止关注不够。我国信托终止时财产归属的立法设计不仅简单粗糙,多有疏漏,而且缺乏可操作性,这将直接影响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分配,可谓与当事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分析表明,中国信托法在三个方面具有较大的改进空间:第一,在信托财产的清算中,受托人处于十分关键的位置,一旦受托人滥用权利,将会对受益人、委托人和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在信托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权时,债权清偿的先后顺序至关重要,因此,信托财产的清算应当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并应明确债权人的先后清偿顺位;第二,在清偿全部债权后如有剩余财产,在没有意定归属人和推定归属人的情况下,应当将委托人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归属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只能作为第二顺位的法定归属人;第三,在确定剩余财产的归属后,强制执行的对象将是信托财产的归属人,但针对归属人强制执行,当应明确其只需在取得信托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8.
国有股权的信托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份制改造是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由于国有控股公司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法利益主体,导致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现行行使方式缺乏内在的利益驱动,也无法完全摆脱行政权力的制约;并且由于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过于强调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吸收非国有资本受到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的限制,国有股"一股独大"等问题长期困挠着我国的国有公司.通过适当构造,国有股权的信托行使可以克服现有行使方式的弊端,可以为我国以至于其他国家的国企改革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一大创举,是信托制度在其共性基础上的个性延伸。信任关系的建立是信托制度的核心问题,但信托中的信任关系更侧重强调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赖,包括“可以信赖”与“值得信赖”两层含义,对应着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赖承诺以及受托人应当具有与其所受委托相匹配的业务技能。而签订条款完备的信托合同则为将信任关系具体化与固定化所必须的载体。  相似文献   

10.
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信托财产共有权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采取“双重所有权”模式,这在其特有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是适宜的;而大陆法系的民法传统无法兼容这种所有权模式,信托财产归属问题就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完善信托制度必须解决的理论难点。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中的一员,也不例外。在大陆法系法律传统的框架下,应构建信托财产共有权制度,以解决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这也是我国信托立法的唯一选择。这一制度选择不仅在应然层面具有保障与平衡当事人利益等其他相关学说所不具备的诸多价值,而且在实然层面也与我国固有的物权理论相衔接,具备制度建构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实上的保障性,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对农民股东与非农民股东实行区别对待并对其权利义务进行差异化配置具有现实必要性,但由此会产生农民股东与非农民股东之闻的利益冲突.优先股作为股权配置的自治性安排,与农民股东的股权具有契合性,本文运用优先股理论时平衡农民股东与非农民殷东的利益冲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和金融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中,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抵押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以通过合法流转方式取得的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标的为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标的物为农村土地.登记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对抗要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实现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时,应确立抵押人的优先回赎权;土地用途不宜随意变更,如需改变原土地用途,应依法进行.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最主要的流转方式.研究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一种独立的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型流转中债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转包方只能创设继受取得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只适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转包方仅限于发包方内的其他农户.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中规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人"条文设计不科学,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直以来,土地是广大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近年来,随着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兴起,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文章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及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出现行立法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我国现行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定不够明确,因而出现了学界两种对立的观点。《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为其成为继承权客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且从古今中外立法例及农村养老保险角度考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成为继承权的客体,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但也应给予其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是当前我国学界和决策界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通过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现有三种实践模式优、缺点的分析研究,得出当下可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为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出了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现实障碍和法律困境,并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业中诚信缺失现象比较严重,是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中诚信缺失比较严重的一个领域。论文通过建立购房者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的三阶段博弈模型来描述和分析这种现象,同时指出了房地产企业诚信的条件,分析了该条件中各因素的变化情况,指出消除房地产企业诚信缺失行为,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同时也指出了诚信建设中合同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8.
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虽然在政策性文件中被确认,但该概念在制度基础上欠缺合法性;在现实基础上欠缺现实需求。"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这一概念产生于对"林权抵押"客体的误解。林权抵押的客体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租赁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还不能、也不应当成为林权抵押的客体。  相似文献   

19.
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开展,我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的态势。作为农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农地信托是破解农业金融困局的有益探索。为推动农地信托的良性发展,我们需要对农地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准确定位。农地信托的主体主要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由于我国农地信托多采取自益信托的模式,其委托人应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受托人须是符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农地信托机构。农地信托的客体是农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作为委托人需要将农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农地信托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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