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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处于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的人们在冲破传统的生产方式之后,迅速开阔了眼界,再也不满足原有的生活方式,传统农业文化的婚姻、生育模式也随即出现转型。为考察东莞市育龄妇女婚姻、生育观念的转变状况,1996年7月我们在该市的8个镇、区,通过随机发放问卷的办法进行了一次女性婚姻、生育情况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34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85%。 一、女性婚姻观念情况 (一)实现了由早婚向晚婚的转变 东莞绝大多数即约86.74%的妇女认为在23岁以后结婚比较好,而只有13.24%的人认为应在20—23岁间。对已婚者初婚年龄的回顾性调查反映出,  相似文献   

2.
在育龄妇女年龄队列中,15—19岁尚处于准婚姻和准生育年龄段。她们的婚姻、生育状况如何,对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水平和人口增长具有直接的影响。近些年来,15—19岁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引起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关注.本文以1988年全国2‰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为依据,结合其它有关的社会学调查,对1970—1987年18年间中国15—19岁育龄妇女的婚姻和生育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其变化的基本原因和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择偶,是婚姻的初始,就其理性分析,无论是东西方,择偶均要受地域、种族、宗教、阶级、性别、年龄、文化、情感、经济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谈中西方女性择偶观念的疏同,实质上是对中西方所展示的女性文化乃至思想文化的一部分加以比较。由于人们普遍受社会伦理道德的制约,人文思想的熏陶,文化的积淀对人格的规范,无论是东西方女性,择偶观念的形成,都体现着一个漫长而具体的历史过程对人的思想行为的规范。 一、当代择偶现象的思考 诸多择偶的表现形式,反映出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所呈现出的不完全公正和规范的层面上的特点,市场经济理论的建立和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带来了人们对婚姻与家庭的一系列思考,尤其是择偶形式的丰富多姿。台湾资深妇女问题顾问、专栏作家施寄青讲:“时代在变,潮流在变,社会也在变,现在人的婚姻观念也在转型”。其中包括择偶观念的转型。 其一,把择偶定位在自由选择这一基础之上。自由选择配偶,是个性张扬的具体体现。虽然有许多人的选择,最后需经老人点头,但最终决定权在选择者。 其二,择偶的概念呈模糊性。表现在择偶并非完全为了谈婚论嫁,故而出现了选择一位异性伴侣同居,试婚,做“二奶”,傍“大款”等。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浙江省人口迁移流动十分活跃。在迁移流动行列中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迁移人群——外省婚迁女性,数量很大。她们给浙江省人口的婚姻、生育等方面带来了很大影响。 一、迁入浙江女性人群的现状与特点 外省籍女性迁入浙江的婚姻迁移,是指外省女性以婚嫁方式、以在浙江农村择偶落户为目的而进行的迁移。改革开放以前,这  相似文献   

5.
30年来美国婚姻家庭状况简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50年代,在美国主要还是实行传统的婚姻方式。爱情与婚姻密切相连:结婚、生育、抚养子女和维系家庭被认为顺理成章;同居遭到舆论的谴责,结婚是达到与异性亲密相爱唯一体面的做法。当时的社会环境促使人们早婚、早育,出生率也比较高。1960年,美国20—24岁人口中,47%的男性人口和72%的女性人口已结婚;父母与子女(18岁以下)住在一起的家庭总户数中,单亲家庭户只占9%。  相似文献   

6.
农村妇女的择偶问题是关系婚姻、家庭与生育的大事,弄清她们的择偶情况,对于提倡晚婚晚育,实行计划生育有好处.1989年我们曾在湖北省襄阳、荆门、枝城、石首、潜江五县市农村进行过调查,现将其整理出来以供参考.一、农村妇女择偶活动的年龄择偶活动年龄的早迟会影响妇女初婚初育的年龄,早恋就会早婚,晚恋就会晚婚.对于农村妇女择偶活动的年龄.拟分已婚育龄妇女、有男朋友未婚育龄妇女及没有男朋友育龄妇女三个层次进行介绍,其情况如下:  相似文献   

7.
对赫哲族妇女的婚姻、生育自主权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赫哲族妇女婚姻、生育自主权是赫哲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对赫哲族主要集居地的详细调查数据,从文化程度与择偶方式、文化程度与初婚年龄、择偶方式与对目前婚姻的满意程度、赫哲族现有孩子的数量看妇女生育观的变化、文化程度与意愿孩子数、文化程度与现有孩子数、不同时期出生的赫哲族妇女的文化程度与生育孩子数、赫哲族妇女的生育决定权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较具体的研究,得出赫哲族妇女已基本上具有了婚姻自主权,对目前的婚姻是较满意的,但部分还存在着早婚、早育问题,在选择生育孩子的数量上与丈夫协商的占有很高的比例,能够得到丈夫的尊重。  相似文献   

8.
<正> 一、关于婚姻婚姻的研究,在社会学中占有重要位置。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动,日本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不少变化。1.初婚年龄上升据日本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的统计,在1975年至1980年这5年期间,20——24岁年龄组中的未婚率从69%提高到78%;在25岁——29岁这个年龄组中,其未婚率也在继  相似文献   

9.
90年代美籍华人的人口及婚育状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用美国人口普查资料研究了美籍华人的人口总量及其变动特点,华人的地区分布、人口年龄性别构成,以及华人的结婚生育特点。分析表明,1990年全美16455万华人中,第一代华人为525%,出生在美国的第二三代华裔为303%。加利福尼亚、纽约两个州的华人就占全美华人60%以上。中国人口迁美的高峰年龄为25~29岁。与美国居民相比,华人妇女结婚迟,离婚率低,婚姻稳定。而她们的生育水平、早育及未婚母亲比例都非常低  相似文献   

10.
郭志仪  杨琦玮 《西北人口》2010,31(6):103-106
本文利用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了甘肃省居民婚姻意愿现状,主要对择偶标准、期望初婚年龄、期望夫妻年龄差和期望婚居模式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调查发现,甘肃男性择偶时较看重身体健康,甘肃女性择偶时较看重经济收入;甘肃居民的平均初婚年龄逐步提高;绝大多数居民期望婚姻中丈夫的年龄大于妻子,且倾向于男大于女1-2岁;从夫居和独立居住是普遍接受的婚居模式。虽然现代婚姻观对甘肃居民有一定影响,但是这里的婚姻观仍较传统。  相似文献   

11.
北京城市妇女生育观的转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育观念是指人们对生育问题的根本看法和具体态度,它直接支配人们的生育行为,进而影响人口的生育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就生育观念本身的涵义而言,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学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生育目的;2.性别偏好;3.子女数量;4.子女质量。由于上述四个方面内容所构成的生育观念的形成深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所以生育观念的转变也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北京经济学院人口经济研究所在北京城区和近郊区进行了婚姻家庭抽样调查,共调查了20—54岁已婚妇女2162名。为了便于比较分析,将所调查的妇女分为如下三个群体:1.1949年以前出生的妇女群体;2.1950—1959年出生的妇女群体;3.1960—1972年出生的妇女群体。  相似文献   

12.
中国夫妇年龄差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再婚人口占有配偶人口比重不高的情况下(在我国,据1982年全国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15—67岁妇女中的再婚人口仅占相应有配偶人口比重的6.8%),夫妇间的年龄差别大体上反映了人口初婚年龄差,后者与婚龄人口性别比有密切关系。在以往的中国人口著作和人口资料中,有关我国夫妇年龄差别的记载并不多见。在这个意义上,1982年,中国千分之一人口生育串抽样调查所捉供的全国夫妇年龄差的数据,可以说填补了我国人口婚姻和婚配制度研究上有关数据的空白和不足。本文拟依据此次调查获得的资料,对我国夫妇的年龄差别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3.
1995年2月我们在山西省运城市金井乡谢家营村对20—40岁妇女的生育状况进行了调查。这个村地处平川,它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在山西省处于中上等水平。从表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村一孩生育者占总生育人数的27.7%,其中70%属于25岁及其以下年龄的妇女所生,95.6%属于28岁及其以下年龄所生,在20—40岁这83个妇女中,有23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这23人中,年龄处于25岁及其以下的就有16个,占一孩生育总人数的70%,年龄处于26—28岁之间的有6名,26岁的3人,27岁的1人,28岁的2人。超过30岁只有一人,而且是抱养的。这个村除20岁一个,21岁一个生育两个孩子的外,普遍生两个孩子的开始年龄为26岁,即自26岁开始至29岁止,每个年龄上都有,且在这个年龄组中占绝大多数的妇女生育了两个孩子。所以,按照这一规律,这25岁以下的16个生育一孩者,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有很大可能步入二孩生育者的行列。  相似文献   

14.
李若建 《南方人口》2010,25(2):25-31
根据1982—2005年间的历次人口调查资料,论文描述了25—29岁女性年龄组的就业、职业、教育与婚姻状况,指出急速的社会发展,女性教育水平的提高给大都市女性提供了不少发展机会,女性的职业结构优化。与此同时,女性也付出了一些成本,如婚姻的推迟和退出劳动力市场成为专职主妇。  相似文献   

15.
<正> 目前,人口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早婚早育现象近几年有所抬头,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为严重。它直接影响着人口控制目标的完成和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各级政府部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女性早婚状况女性早婚,是指不到法定婚龄(20周岁)而结婚。据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汇总结果,我省早婚现象具有如下特征:(一)早婚人数逐渐增多,早婚率有所回升。30多年来,由于经济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女性婚龄经历了20多年自发提高阶段。七十年代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平均婚龄升至历史最高点。但是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平均婚龄开始下降,早婚现象有回升趋势。据1987年7月1日调查:每100名已婚妇女中早婚的25~29岁组为6.9人,而20~24岁  相似文献   

16.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女性的初婚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本文使用人口普查资料、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以及IPUMS数据,通过女性平均初婚年龄、曾婚比例、年龄别初婚概率、终身结婚期待率和预期单身寿命等指标探究我国女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初婚模式变动情况。研究发现30多年来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在波动中上升,到2017年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已经达到25.60岁,而教育程度的提高会推迟女性进入婚姻的时间,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平均初婚年龄明显高于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另外,通过对各教育程度平均初婚年龄标准化与分解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对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影响作用增大;20-30岁年龄段女性婚姻推迟明显,曾婚比例不断降低,但女性终身未婚比例很低,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婚姻推迟现象最为明显,但其自身的结婚意愿并未降低,大部分女性只是推迟结婚时间,并不是不结婚。对净婚姻表各指标进行计算发现1982-2010年女性的年龄别初婚概率下降,尤其在20-30岁年龄段下降明显,初婚峰值年龄推迟,结婚年龄集中现象减弱。终身结婚期待率下降速度趋缓,随着女性初婚年龄的推迟,2010年27岁之后的终身结婚期待率要高于1990年与2000年,29-35岁女性的预期单身寿命也较前30年低,较大年龄未婚女性结婚等待时间缩短。  相似文献   

17.
郑州市1570例人工流产妇女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通过对郑州市8家医院1996年3月11日至5月10日门诊人流妇女的调查研究,分析和探讨了郑州市人流妇女的基本特征。结果显示:郑州市人流妇女以婚育高峰期为主,20~29岁年龄组占79.9%,多为已婚妇女,以前有过流产史的高达64.8%;本次妊娠的主要原因是避孕失败,占59.6%,未避孕所至的占40.4%。提示:20~29岁的女性为发生非意愿妊娠的高危人群,应对该人群加强避孕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积极推广紧急避孕方法,以降低人流率,保护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  相似文献   

18.
“八五”期间,广东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取得较大成效,表现为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人口控制工作成效显著 受第二次生育高峰惯性作用的影响,80年代末期起我省开始进入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1990年全省育龄妇女人数为1644.13万人,比 1982年净增 347.45万,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重由24.18%上升到25.90%,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高达632.05万,比“七五”早期增加近100万。“八五”中期,20—29岁妇女人数达历史最高点,接近670万,在育龄妇女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广东顺利完成“八五”人口计划,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成效比较显著。  相似文献   

19.
影响女性绝育的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女性绝育是一种安全、可靠、永久性的避孕方法。我国是在1939年开始把输卵管绝育工作作为一种避孕手段实施的,但是在50年代末期以前使用的人数极为有限。在1979年我国政府提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深入到穷乡僻壤,采用绝育的人数迅猛增加。在各种避孕方法中女性绝育占38.24%,仅次于IUD(41.48%),成为我国育龄妇女最主要的避孕方法之一。绝育对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来说,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确切弄清楚女性绝育妇女的社会、人口学特征,找出影响绝育的主要因素,对于进一步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资料和方法 本研究资料取自1988年中国2‰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10%的资料,其中在调查时20—49岁已婚妇女39525人,已采用女性绝育方法(输卵管结扎、输卵管粘堵、输卵管栓堵、输卵管银夹)的妇女10878人。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家庭形成过程中的性别选择和生育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形成本质上是一个生理作用的过程,在有意识的生育控制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传统认为家庭应在婚姻的前提下建立才是合适的,而婚姻可以因离婚和丧偶而解体。1982年中国大约31%的育龄妇女因未进入婚姻而被排除在生育过程之外。再加上丧偶和离婚,只有67%的妇女是已婚的。失婚率通常是随年龄增长而增长,总的看来,中国妇女的失婚率还是低的,已婚妇女中只有2%的人离婚或丧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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