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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本文从研究外资并购出发,分析我国外资并购的现状,指出对于跨国并购引发的垄断问题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而后通过对当前反垄断法中的外资并购相关规定的研究,找出立法缺陷。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中跨国并购规制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反垄断法制裁手段及其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制裁手段是实现反垄断法立法目标的基本保障.反垄断法制裁手段与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反垄断法执行手段等概念相比,是最合适的用词.各国反垄断法都规定了制裁手段,并形成反垄断法制裁手段体系.这些体系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以行政排除措施为核心,第二类以行政罚款为核心,第三类以损害赔偿为核心.反垄断法制裁手段立法体例包括分散立法和集中立法两种.  相似文献   

3.
我国《反垄断法》设立了举报制度,但法律对举报人与其他相关主体的关系未作明确区分,这导致举报人是否享有及其如何享有《反垄断法》规定的其他权利难以确定,举报制度难以替代反垄断立案制度。《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充分的行政执法权,却未赋予其他主体相应的权利,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查程序和司法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这是受到国家本位主义、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所致。我们应借鉴国外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方面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4.
中国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是二元制立法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已十余年,反垄断法也进入立法阶段,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和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目的、价值进行比较,以求深入了解我国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使两法能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我国市场经济良性、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无论是《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还是新近出台的《反垄断法》均对外资并购反垄断的实质性标准和条件给予了列举式规定,但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针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的缺陷,文章从外资垄断性并购的实质性标准界定、反垄断审查标准的确定来评析相关立法规制,以引起学界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反对限制竞争协议、控制企业合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三大规制目标。行政垄断是我国企业支配地位形成的特殊原因,也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难点。根据我国支配地位企业滥用行为的情况,应分别对超高定价、价格歧视、掠夺定价、搭售、拒绝交易等滥用行为进行重点规制。对滥用行为的制裁主要依靠反垄断法的严厉措施。笔者对我国反垄断法立法中如何规定禁止滥用行为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民事救济制度具有保护垄断行为受害者、防范政府失灵与推动反垄断法实施的功能,但我国《反垄断法》对民事救济制度的规定相当模糊,仅在第五十条中简略规定,我国反垄断法民事救济制度仍存在大量的空白和缺陷。本文从民事救济的概念、功能及缺陷着手,针对我国当前反垄断民事救济制度的缺陷,在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禁令救济的增加、原告资格的界定以及举证责任的明确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8.
对企业并购的控制是反垄断法的一项基本内容.当今世界正处于第五次全球性企业并购浪潮中,本文在分析这一经济现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我国反垄断立法中以下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我国是否需要在反垄断法中规定对企业并购的控制,跨国企业在华并购的控制,我国反垄断法关于企业并购控制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是“经济宪法”。目前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反垄断立法中应把行政性垄断纳入规制范围,要规定可以进行垄断的种种情形,要规定域外效力,要设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10.
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除外制度的生成对反垄断法协调垄断和竞争的关系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国反垄断法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适用除外制度,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存在不足。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作出评析并就立法和执法提出若干建议,对于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反垄断法》第56条对农业生产者的联合行为进行了豁免,这虽为我国的反垄断豁免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却未能对农业生产者的内涵给予明确的界定。我国的立法与实践的界定路径因其自身的不足不能满足《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需要,美国的立法及判例经验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但我国的国情又需要我们结合自己国家的实际,去探讨我国《反垄断法》语境下的农业生产者的含义。  相似文献   

12.
"规制与规制的限制"这一制度理念在反垄断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规制与规制的限制"理念的产生具有经济学基础、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在该理念的统领下,规制权限法定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分析原则、同等对待原则与个案分析原则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主要实施原则。根据上述实施原则,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规制存在多个分析框架,即从反垄断法的规制结构出发,按照基本原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从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可能性出发,按照通常会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需要进行详细具体的反垄断分析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通常可以得到反垄断法容许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以及从知识产权许可行为不同的表现形式出发,按照经营者从事与竞争相关的具体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数量多寡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等。关于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行为制度理念、实施原则和分析框架的研究,可以为中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有相继提高ATM机跨行取现手续费标准的经营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原则禁止经营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首先要判断经营者是否处于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滥用行为,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滥用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我国应不断完善有关法律规定,以使通过私人诉讼遏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成为可能。通过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可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4.
对企业合并进行规制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法学界对企业合并已经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讨论,建立了企业合并法律规制的大体框架,但是不够细化。本文从一些细节问题着手,探讨了企业合并纳入法律规制的判断标准,企业为合并进行申报的有关问题以及企业合并的豁免领域等问题,对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冯果  王伟 《南都学坛》2010,30(4):75-82
如何处理好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关系以及当前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和执法应该如何构建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机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产业政策和代表竞争政策的反垄断法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他们都是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一环,只是在具体适用范围、调整手段上存在着差别。反垄断法与产业政策之间应该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互动发展、拾遗补缺的关系。在反垄断法与产业政策并行的时代,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调和机制十分必要。我国反垄断法刚刚开始实施,竞争执法机关也刚刚建立,经验不足,具有可操作性的是借鉴台湾"公平交易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反垄断法作出修改,从而构建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的调和机制,以实现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良性互动,发挥两者的综合协同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16.
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垄断协议将趋于隐性化,发现和认定垄断协议的难度也将随之增大。为了解决秘密垄断协议侦破难的问题,许多国家纷纷出台了宽大政策,中国在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中也制定了宽大政策。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宽大政策的理论基础,指出宽大政策通过改变卡特尔成员的参与约束或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可以对卡特尔起到威慑和瓦解效果;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中国宽大政策的现状,通过对比美国和欧盟的宽大政策,研究发现目前中国的宽大政策存在透明度低和不确定性大等诸多问题;最后给出了完善中国宽大政策的措施。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的经营者承诺制度的实质是行政和解。鉴于目前经营者承诺制度立法及理论的不成熟,有必要借鉴行政契约理念及行政和解理论展开对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的重新诠释,使反垄断和解制度获得理念和原理的支撑,并回应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的正当性危机,弥补执法程序规则阙失之不足,规范反垄断执法中公权力的行使,从而厘清其制度逻辑,彰显其制度禀赋,重塑其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复议法较之于过去行政复议条例有许多优点,但仍存在某些不足。表现在:行政复议的范围仍过狭窄;未设立声明异议制度;缺失行政复议的配套制度;缺失行政复议的不加重原则。针对上述不足,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借鉴德、日声明异议制度的规定;健全行政复议的配套制度;明确行政复议的不加重原则等,对充实完善我国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不无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电信市场差别定价中的反垄断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电信业已基本形成三家国有综合电信运营商竞争的市场格局,但市场结构欠合理,存在一些垄断行为及监管制度的缺陷。《反垄断法》出台后,电信运营商通过差别定价进行市场营销已成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讨论的重点,也成为消费投诉的集中指向。基于SCP的研究框架,对电信市场的竞争结构、行为与绩效进行研究,以确定电信公司的垄断性质;针对不同差别定价对市场结构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提出要区别对待电信市场营销中存在的不同形式的差别定价,施以相应的监管方式;并且要建立主导运营商的监管体系,以防止其滥用市场竞争地位;同时要将电信监管与反垄断监管相结合,共同监管电信市场的反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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