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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商品经济和法律调整手段的关系是历史的、具体的辩证统一。商品经济是法律手段获得强大活力的雄厚源泉,而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又需要较完备的法律手段的能动调整。我国“七五”时期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适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建立比较完备而协调的商品经济法律调整体系。这是牵涉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综合性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为完成这一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调整为主题,深入探讨一系列法律问题以及法律与商品经济的边缘问题。本文拟对其中的若干基本问题陈述管见,以就教于同仁。 一…  相似文献   

2.
方兴 《社科纵横》2008,23(12):87-88
民法理论是西方法文化的基础,西方民法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相当成熟.学习西方民法是中国现代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实践表明,简单地将西方民法移植到中国社会是行不通的,甚至会产生许多不良影响.文章将通过比较儒家法律思想与西方法文化的异同,论述在当代中国社会,儒家法律思想对民法发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最相近邻而长期以来又难以理顺关系的莫过于民法与经济法这两个法律部门。理顺它们的关系,对于以法律手段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向更深层次的发展,尽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体系和经济法体系,关系极为重大。有鉴于此,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的旧研究模式再做深入的反思,并深入探索以新的视野、观念和方法来观察、分析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无疑是迫切需要的。本文拟论列若干见解,以期与法学界同仁商讨。 一、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旧研究模式的反思 众所周知,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的不同观点的争论几乎与经济法的问世相伴而生,带…  相似文献   

4.
西部大开发既是一场伟大的经济变迁 ,也是一场深刻的文化变迁 ,即要实现传统农耕文化向现代商品经济工业文化的转变。以私法自治、契约自由和私权神圣为核心理念的民法文化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民法文化建设是西部开发过程中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分别从有效规范和控制政府的公权力、提高西部公民的私权意识以及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等方面论述了西部开发中民法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求是学刊》2015,(5):78-86
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个步骤,我国已启动了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在民法总则制定中,应该以现有的民法通则为基础,充分处理好继承、创新的问题。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总则体系,以此为中心,民法总则的内容将更富有体系性和逻辑性。在体例上,民法总则应采民商合一进行整体设计和构建,进而实现民法作为私法基本法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6.
《社科纵横》2017,(7):99-105
实践法学是与价值法学、规范法学相对应的一种法学形态。以民法为例,实践民法学是对民法的实践性全新的、多方面的概括,它从民法的历史起源、存在形式和发展方式上分析与界定民法学。实践民法学的法哲学理论基础从民法的社会性、民法的历史性、民法的语义性、民法的现实性等方面对民法进行阐述,它包括:历史法学论、利益法学论、自由法学论与法律语义说。实践民法学及其法哲学基础在确认民法、寻找民法、认识民法与民法推理等具体法律实践中有多种功能。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一些学者之所以在民法与宪法关系上提出民法根本说的观点,除了现实语境中的原因之外,还由于他们在逻辑语境中混淆了"法律部门"和"法律形式"与"民事权利"和"民法"这两对法学基本范畴.如果在法律部门的语境下谈民法,则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应该存在于不同的法律形式中,包括宪法.因而宪法也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渊源,民法不能脱离宪法而独立成法,也就无所谓民法与宪法谁是根本法的问题.如果在法律形式的语境下谈民法,则宪法是根本法,民法典属于法律,从属于前者.不仅中国宪法和立法法这样规定,法国和德国这样的民法典非常发达的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也是如此.宪法比民法更"根本"的理由有两个方面:从价值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和民法都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起点和终点,而宪法所规定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与民法比较起来应该更具有抽象性、原则性和基本性,因而与民法所规定的比较具体的民事权利相比,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包容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通过控制国家行为、尤其是通过控制立法权来保障民事权利,而民法则是通过控制个人行为来保障民事权利,前者控制的危险性比后者大得多,因而工具效力也自然比后者大得多.  相似文献   

8.
曹险峰 《学术交流》2007,16(9):61-63
因应身份社会要求,古代民法并没有赋予女子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这种不独立不仅表现在财产上,同时也表现在人身上;近代民法虽然在表面上赋予女子以独立的财产法上主体地位,但人身关系上的不平等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近代民法作为平等法典型代表的光环。在古代民法到近代民法的转型过程之中,由于民法是或主要是交易法的特性的影响,民法对"人"的态度往往只能局限于忽略性别差别的"抽象人"的理解,"人人法律地位平等"并不意味着民法深刻贯彻了男女平等的意旨。在现代社会,随着男女平等人权运动的发展,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需要民法在财产法与人身法领域作出制度性调适与安排,以实现男女的真正平等。  相似文献   

9.
一、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既需要经济法也需要民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就总体说是一种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既具有计划经济的属性,又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它是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有机统一。这就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既需要经济法,也需要民法。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需要经济法。这是因为: (一)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其经济职能的重要法律手段。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它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适应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和国家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的”①。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它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其经济职能,即在全社会范围内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法律手段。列宁曾经指出:“苏维埃政权现在所面临的这一提到首位的任务,还有这样一个特点:现在(在文明民族的现代史上大概还是第一次)所说的管理,不是政治而是经济具有更重大的意义”②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是剥削阶级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所无法比拟的,这就是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国家必然得到广泛发展的政治基础。因为社会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对日益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关系,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民法都是无法完全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的;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合乎时代潮流的必然结果。文章从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性质和要求、经济关系的参加者、国家对宏观经济领域和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四个方面,论证建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对“七五”期间经济立法、经济司法和建立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刘召成 《社科纵横》2008,23(6):89-90
近代民法中的法律人格制度是德国历史法学派和汇编法学派运用康德哲学对罗马法人格进行改造的成果.康德哲学先验地视人为目的的伦理要求与以理性约束自己而行为的自由要求的对立统一要求民法必须同时兼顾两者,造成了民法中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每个人因为先验的伦理而应当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只有理性的人才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逐步确立,把法律机制引入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实行以法治厂,以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企业立足乡村,同时又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此,一方面农村传统意识浓厚,法律观念淡薄,因而有可能导致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空白;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以法律来承认自己作为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地位,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这一矛盾从正反两方面呼唤着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3.
保险法上的赔偿代位,是以公平为原则,以求得当事人之间利益均衡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制度。作为民法特别法的保险法规定了两种代位权制度———物上代位权和赔偿请求权代位。这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又具有相同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丁雪峰 《社科纵横》2006,21(9):97-98
近代民法人格制度是近代哲学和法律发展的产物。民法上的人格是人们平等、自由、独立且不可变更不可转让的资格。近代民法以人性理论为价值基础,其人格制度具有伦理属性。法人只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种制度性工具,不能因其被赋予权利能力而使自然人人格的伦理属性被隐盖。  相似文献   

15.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是现代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之间在法律特征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各国立法及理论上对两者究竟有无区别,观点也不尽一致。概而言之,有“同一说”与“区别说”之分歧。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主张同一说,将情势变更同不可抗力作为同意语使用,主张不区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而以原联邦德国民法理论及实践为代表,则主张将两者加以区分,认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范畴。我国民法上并未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对于两者究竟应该如何认识,是采取同一论还是采取区别论…  相似文献   

16.
本文提出将人的保护确立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价值基础。中国民法典中的人是个体性和社会性因素的统一。在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中必须:(1)克服传统民法的财产中心主义,以人的保护取代抽象的财产权保障在民法典中的核心地位;(2)放弃对民法中的人的行为设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根据人的行为的具体性质进行具体的法律调整;(3)出于人的保护的要求,对民法中对市场机制的运用进行合理的限制;(4)超越割裂了人的概念的统一性的传统私法法典编纂模式,回到统一的民法概念上来。  相似文献   

17.
婚姻法也叫婚姻家庭法.它究竟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还是属于民法的一部分在我国法学界至今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是契约关系,更不是商品关系,把婚姻家庭法纳人民法体系中是不合适的,而应将婚姻家庭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传统的民法体系,并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婚姻家庭制度与民法的其他制度的联系,笔者认为,婚姻家庭法应纳人民法体系.其理由是: 一、根据传统的民法体系,婚姻家庭法包括在民法中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中,无论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婚姻家庭法都包括在民法中.这一点,在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罗马法学家盖尤士在其著作《法学阶梯》中,对罗马法的结构,即罗马私法的编制进行了探索性的尝试.他以权利的主体,客体和保护为思想脉络,将罗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作为调整财产法律关系的法规范,在《罗马法大全》中题为“债,契约之债”。近现代以来,民法学的法理论和民法债权法的立法活动主要体现于合同法之中,全社会的商品交换和财产流通机制也完全得益于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新方法、新手段的不断充实和完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商品生产和交换急剧发展和扩大,经济、社会关系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商品交换和财产流通法律关系突破旧的定对,形成诸多新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的法形式、法原则和法规范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本文主要以比较分析论述现代合同法的形成和特征,对现代…  相似文献   

19.
《社科纵横》2018,(7):69-75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我国民法的正式渊源有法律和习惯,这里的"法律"应系广义上的制定法而言,"习惯"则指习惯法。除了这两大正式法源,我国民法渊源的类型还应包括国际条约、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民法总则》第十条法源制度规定的亮点是明确了习惯的地位,取消了国家政策,其不足之处在于未将法理纳入其中,使得我国民法法源制度具有封闭性。在民法渊源具体内容的适用方面,法律规则应优先适用;无法律规则,应依习惯;无习惯,则依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以权利观念为本体的商品经济型的法权体系不同,是以义务本位为特点的自然经济型的法律文化体系。它把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作为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宗法等级结构的重要手段。这里,个人的权利来之于主体的特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来之于对某种职责和义务的充分履行,来之于主体对伦理纲常名教的认同。因此,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是首要的、神圣的、绝对的;权利则随着某种社会境遇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作者从礼、道德和土地财产关系三方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这一内在意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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