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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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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独特优势。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锻造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都离不开制度规范体系的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命题,明确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遵循和内在结构。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将自我革命精神自觉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着力建构两个体系——以自我革命为逻辑起点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四个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机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执纪问责机制和“三不腐”一体推进机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2.
祝捷  陈文菊 《社会科学》2022,(5):170-180
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作为政党责任制的一种,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追求制度效用,实现“党规之治”的意志表达。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生成逻辑可从价值、理论、实践三个层面透视: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成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生成的根本价值动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实现党规之治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构成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生成的直接价值动力;党内法规之中权力、义务、责任的统一论,是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生成的内在机理;党内法规执行“宽松软”的现实困境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立规”向“执规”的重心转移,提供了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构的实践动力。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运行有赖于责任构成机制、责任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有效运作,这些机制共同构成了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制度内容。  相似文献   

3.
制度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将法治理念融入管党治党实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路径。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制度治党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发展性,针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宏观设计,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和衔接,党内法规的科学制定,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思考及论述,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思想体系。坚持制度治党,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思想,全方位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4.
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对其进行党内法规学研究需要遵循党章文本蕴含的历史规律和重视党的各级各类组织运行的实践环境,追求理论逻辑、规范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对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法规文本与制度实践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其包括“集中有效执行党内民主、统一全党思想行动”和“民主有效制约集中、激发全党创造活力”两重理论基础,其背后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关于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论,在当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中则发展为对党内民主正当性与集中领导有效性双重追求的实践逻辑。为此,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内涵逻辑展现为侧重实现民主正当性的设立规范、实现组织运行有效性的活动规范和实现监督制约的保障规范,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党内法规实施效能提升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内法规实施效能的提升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回应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与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的新要求,明确党内法规实施效能提升的新使命、新任务,是当前党内法规实施的重心所在.党内法规实施效能的提升,以党的领导根本政治保证与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法律保障的有机统一为前提,以党统领战疫全局、协调各方执法力量为基础,以强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为支撑,以党法协同为路径,从协同效能、补强效能、监督效能的提升出发,形成党内法规实施体系建设整体合力.通过党内法规与疫情防控法律的统筹衔接,以及党内法规实施全链条中的复合型风险防控制度保障,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的概念由来已久,但对党内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和科学的界定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内法规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的内在理念体现为党性、主体性和理性。党内法规所具有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普遍适用性和严密的逻辑结构等外在特征受到党内法规内在理念的影响或决定。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体系形成后时代,面临体系健全、实施激活和保障强化的三重发展任务.践行党内法规体系成熟标准、提升党内法规全生命周期质量、维系党内法规体系统一权威、形成党规国法相向而行格局,是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策略.营造浓郁的全社会学习党规的氛围、持续加大党规公开的力度和落实执行责任制,是激活文本之规走向行动之规的主要机制.德才兼备的党规专门工作队伍、守正创新的党规理论研究队伍和代代相传的党规后备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根本的组织保障.  相似文献   

8.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探索与实践主要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并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包括:在思想认识上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战略地位是前提条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是核心要求;真正发挥民主监督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关键环节;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是应有之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建设是根本保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型执政党建设,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9.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必然产物,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在当前的法治体系建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将外来的"软法"概念及其"软法"思潮移情于中国本土,方可以认知"党内法规"的"软法"属性。在实践中,"党内法规"的"软法"旨趣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历经了"党内政策-法与政策的集合体-软法"这一范式转换逻辑。在蜕变为"软法"之后,"党内法规"又与"国家法"演绎出共生、共治、背离三种互动模式。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为了切实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之间衔接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转,则需首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基本精神与价值旨趣的融通,继而达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制度对接,促成两者双向建构。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发展以及演化,围绕增进党内团结这一根本目的,伴随党内斗争、党内民主、党内纪律、党内学习的推动和构建.对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演变过程进行系统总结和全面梳理,旨在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维度,提出初步探索、全面推进、规范成熟三个阶段的构境,探讨与分析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历程的具体实践,对其历史经验加以升华与总结,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形成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创党的伟大事业的全新局面,具有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法典化是国家法领域的专门概念,党内法规法典化主张渊源于法律法典化说,但该观点模糊了党内法规与法律之间的界限,缺乏法理基础和实践依据。法典化并非通往党内法规体系化的唯一路径,党内法规体系化不等于党内法规在规范上呈现“法典化存在形式”,但可以借鉴“法典化思维方式”。党内法规体系化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党内法规之间的融贯协调,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化的方式是丰富多样的,包括集成型、汇编型和单行法规型,三种方式有机统一,任何一种方式都有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价值。  相似文献   

12.
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历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步伐从未停歇.经过梳理可以发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革命战争时期就已经开始,并分别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建设需要持续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侧重点的制定和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呈现法治化、体系化的发展特征,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与实践成果.梳理建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在历史经验中总结相应的经验启示.  相似文献   

13.
围绕党内法规“溢出效力是否存在”衍生出“肯定论”与“否定论”两种基本立场以及更为具体的四种观点,党内党外关系与效力自身性质是其关注的核心问题。经由实证考察发现,党内法规无论是在规范文本还是实践样态中都存在着从党内向党外溢出的客观实情,讨论重点由此应转向效力性质本身。由法学转借而来的效力解读即“约束力论”因其方法论前提及其对外在行为的聚焦使其难以适用于党内法规,应对此挑战的“转化力论”亦存在概念不周延问题。实际上,党内法规效力应当是一种“制度性规范秩序力”并保留了规范调整内心的因素,党内法规的性质由此也首先集中表现为制度性规范秩序。在此框架下,能够较好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法治体系中的结构性关联等问题,同时还可以更为明确地把握到党内法规调整内心塑造思想秩序、严格自律乃至自我革命等方面的性质独特性。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简称《条例》)两部党内法规,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是党章历史上党内监督制度与时俱进的必然,是党内监督制度的创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保持永远先进、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选择,是对延安"窑洞对"的历史回应和初心坚守的具体行动.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8,(3):197-204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党内法规的性质定位、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等方面,而对党内法规体系的内部效力关系与实效性等问题关注较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效力位阶原则尚需明确、内部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公开透明性不足等问题。我国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可批判借鉴国外政党的经验,通过明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等原则、建立党内法规全流程监控机制、公开法规全编、出台法规制定与解释技术标准等内部进路方式,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6.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进程中,党内法规制度应需而生、迎时而立,为不同时期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为践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要求下开辟了体系化发展的路径。百年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启迪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致力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的提升,建设更加成熟和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基于规范主义法学和法社会学的不同研究角度,理论界对党内法规制度属性的认识出现差异。党内法规作为一类重要的治理规范,其建设必须以良法善治为目标。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着规范性仍需提高,实效性有所不足,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仍需加强等问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需要以习近平依规治党思想为指导,使党内法规建设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契合,服务于党的建设的实践需要。同时,推动党内法规由义务性规范向义务与权利平衡性规范转变,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  相似文献   

18.
自党内法规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日起,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热度不减,受到了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等学科和领域学者的重视。囿于党内法规理论尚未形成自主知识体系,学术研究明显滞后于实践发展。党内法规具有独特的制度逻辑,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法治属性与政党制度属性,这是生成党内法规本体理论的前提。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下的党内法规理论需要以党内法规本体论奠定理论研究基础,以党内法规价值论凸显制度功能取向,以党内法规历史论阐明制度变迁规律,以党内法规运行论描述制度动态实践。  相似文献   

19.
党的领导法规从实务概念发展到学术概念,内涵有所变化.以"部门法"思维观之,领导法规专事调整党的外部领导关系,主要规范事项除了领导行为,还有领导主体、职责和保障等,因而不仅指"1+4"框架中的领导工作单行法规,还包括党章和其他三大板块党规中的领导规范.相对应的党规部门是调整党建关系的建设法规.党建关系、外部领导关系都离不开由党章及其关联法规所调整的党内领导关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所称党的领导制度涵盖建设法规和领导法规.为贯彻宪法之党的领导原则,国家法律对党的领导事项作出规定,社会规范等对领导法规进行细化.这些在党规之外的领导规范和作为党规的领导法规共同构成党的领导法体系.发展一种部门党规意义上的领导法规概念,对于发展领导法规教义学、构建部门党规体系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曾钰诚 《浙江社会科学》2022,(11):32-43+156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保障地方政策权力规范运作的党内监督制度形式,在强化中央政策统一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本文尝试从中国政党国家治理的历史线索中提出一个“调适性治理”理论框架,用以分析与解释当前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现象及其实践,包括由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常规治理与动员治理、技术治理与政治治理共同形塑的制度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的机制互动与深层次制度逻辑。调适性治理的稳定存在与机制生产既是法规部门组织结构及其所处制度环境,以及对环境不断适应与塑造的产物,也是法规部门保持工作灵活变通与政治能动,缓解治理紧张所导致的结果。这可以从工作通报、审查标准、指导案例、问题处理等制度调适过程得到具体呈现。然而,调适性治理在为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带来有效性的同时,也存在目标替代、制度变通、政治偏好、法治张力等制度局限。这为我们全面客观评价调适性治理的制度过程及其对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影响提供了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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