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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精神,省人民政府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请你们按照省政府的规定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报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公布,于1996年7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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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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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4.
川府发[2013]26号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每月1000元(每日46元);(二)每月1070元(每日49.2元);(三)每月1140元(每日52.4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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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府发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每月1100元(每日50.5元);(二)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三)每月1400元(每日64.4元)。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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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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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7]267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各地相继选择确定了适合本地的具体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规定》,依法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结合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今天,小编跟大伙聊一聊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知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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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人社劳发〔2014〕2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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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省的劳动制度改革进展较快,除新招工人一律实行了合同制外,还在企业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目前在全省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就我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问题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在我省行政区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联合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中的全体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非企业化管理事业组织中的工勤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上述单位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劳动者,凡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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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少数企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为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节,促进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现就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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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生活保障部令第21号)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8月,我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按规定选择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近,劳动保障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04号),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动企业富余职工分流,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措施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5〕24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实施"再就业工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再就业工程"的目标和对象"再就业工程"是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帮助企业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职工的社会系统工程。实施"再就业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广开门路,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要按照企业分流、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的方针,充分运用就业服务体系的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转业训练、生产自救等综合服务手段,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力争在5年时间组织50万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参加再就业工程,通过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帮助其在发展生产中实现再就业,逐步形成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重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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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部发[200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实施中也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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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7]267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并按规定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相似文献   

20.
经省政府1998年6月15日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不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省政府1997年川府发[1997]90号文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请各市、地、州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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