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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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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村民自治权法律关系是法律所确认和规范的,基于村民自治实践而发生的,自治主体之间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笔者试图通过对村民自治权内在法律关系的分析,探寻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主体、客体和内容等内在要素,使其权利与义务的设置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2.
1982年以来,以国家为主导的村民自治运动在国内已推行了20多年。然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代表的法律权威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却受到了来自乡村权威的挑战,它在权力来源、实施和监督整个过程中影响村民自治运动,甚至操纵法律权威。但乡村权威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并不只有负作用,我们可以通过改进制度和相关法律保障的方法加强对乡村权威的控制和引导,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促进乡村权威与法律权威的融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4.
村民自治的宪政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体现了乡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离,村民自治是一种区别于主权自治和地方自治的乡村基层社会性自治,具有社会自治的宪政特性。村民的自治不是由外界授予的而是村民在法治之下的固有权利。在我国应当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宪法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我国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宪法中明确村民自治权的基本权利性质和村民自治权的行使主体,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关于村民自治的宪法性法律——《村民自治法》或《基层自治法》。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6.
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表明,村民自治的发展关键在于找到有效的实现形式。近年来,村民自治实现形式经历了悄然兴起、政策试点和缓步前行的发展过程。理论界也集中对自治重心、自治单元、自治主体、自治策略及其与自治有效关系等展开了广泛的论争,无论学者们的结论怎样,都普遍认为形式创新有助于提升自治成效,但在求解“形式有效”这一问题时,相关研究已进入瓶颈期。展望未来,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不会是一个固定模式或版本,应把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从结构有效、主体有效、机制有效、工具有效四方面不断探索和丰富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双有效”。  相似文献   

7.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8.
论村民自治权保障机制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农村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赋予村民平等的自治权利,然而村民的自治权利却时常遭受侵害。因此探索村民自治权利的保障机制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简要分析了建立村民自治权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并就如何构建村民自治权保障机制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村民自治,其实质是民主理念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行与贯彻。村民自治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民主、权利保障和权利制约等基本原则。在民主与自治的框架下,合理架构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是我国乡村治理的法定模式,致力于让村民通过政治实践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标。由于我国乡村民主化发展程度有限,促使精英治理成为乡村自治过程中的必然。村民自治导向下的精英治理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但由于精英治理自身存在不足以及乡村各方面发展程度有限,使得乡村精英在引导村民走自治化道路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境,这些困境相对限制了村民自治向更高水平的过渡。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精英治理自身的完善以及带领村民向民主化治理方向迈进是摆脱乡村精英治理困境,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1.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12.
公私观念指导着村民在乡土社会中认识公私关系及其行为逻辑,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在传统与现代的交织下,村民的公私观念呈现出伸缩性、层次性、价值与实践不对称性。自我主义与个人主义、礼治秩序与法治精神、乡治传统与现代自治之间的张力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村民的公私观念和行为选择,并对现代乡村治理形成了挑战。必须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下致力于公与私的消解,在理性基础上实现"公私"伦理与法律制度的互动,进而在公私融合主导下形成多元主体的情理共治,才能逐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乡村社区治理是村民自治的新发展,是政府管理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结构的探索;是公民政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乡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过程;工作重点是满足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需求;工作难点是各种主体间“权力”和“权利”的界定问题。无论如何,乡村社区治理没有统一模式,各地应当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特色”路径。  相似文献   

14.
法治视域下村民自治权保障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民自治。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村民自治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究其实质都是其对村民自治权侵害的问题。必须完善这项制度的法治建设,其中包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为村民自治主体维护自治权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进而保障村民自治权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5.
乡村治理变迁下的农村社会组织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回顾乡村治理结构变化的历史过程,农村社会结构以及不同治理主体间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多中心乡村治理格局正在成为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方式。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治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在协调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实现村民利益有效表达、推动农村社区民主意识形成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由于自然嵌入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组织通过组织运作实现了不同治理主体的广泛参与,这与目前乡村多中心治理格局目标相得益彰。乡村治理过程显然需要组织运作机制与传统村民自治机制有机结合。因此,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并与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个体等治理主体相互合作协商是解决目前农村社会治理困境的主要出路。  相似文献   

16.
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村民自治发展的不平衡.村庄分化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村民自治实践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情况,探索乡村治理有效路径.富裕村多采取分配型治理,而贫困村则采用项目型治理,为避免现实乡村治理主体缺位的现状,倡导由能人权威型治理转变为法治权威型治理.同时,不同经济情况下,村民自治可以采用以产权形式、以活动或项目为载体的形式来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正处于二元结构转型的过程中,这种转型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并影响到基层社会民主制度村民自治组织的发展,其中农村基层民主的外源性,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和体制转换过程中主体角色错位是村民自治组织弱化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注重构建制度建设,才能加快乡村的工业化,培育社会基础机制,消除乡村间际的闭塞,为村民自治的发展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从而为村民自治组织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18.
河北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河北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应着重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统权与治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坚持村民自治。二者是统权和治权的关系。二、主体与客体。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包括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内的全体村民。客体是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一切村务活动及管理行为。三,内容与形式。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村民所拥有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其形式是为实现这些权利所建立的各种农村民主制度。四、自治与法治。村民自治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并保障,而且其本身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在农村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   

19.
论和谐社会秩序建构中发展权视野下的农民政治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秩序建构中农民政治权利保障是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必要条件,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稳压器,是全面发展的保障。现实中,农民存在权利表达渠道过窄、参政机会较少和村民自治运行中形式化倾向严重等现象。究其原因,不仅有国家立法阙失、农民维权组织的缺位;更是社会歧视的广泛存在,农民政治权利主体意识阙如的结果。赋予农民国民待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优化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程序等必将成为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和谐秩序建构中农民政治权利保障是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必要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稳压器,是全面发展的保障。现实中,农民存在权利表达渠道过窄、参政机会较少和村民自治运行中形式化倾向严重等现象。究其原因,不仅有国家立法阙失、农民维权组织的缺位;更是社会歧视的广泛存在,农民政治权利主体意识阙如的结果。赋予农民国民待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优化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程序等必将成为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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