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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从法本位的角度阐释了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指出两者在利益的承载主体、内在特征和外在干预等方面存在殊异,因而两者是并存的2个法律部门,但两者并非是绝然对立的,两者在终极目标上存在着同归,即追求实质公平、保障基本人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社会法作为合乎发展规律的运行结果已涉足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哈耶克在阐述私法公法化的社会进程时关于"社会立法"的论述与当前盛行的社会法的重要内涵极为相似,其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为我们反思惯常的法律观开放了一种全新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不同国家里,社会法的理论观点的不同,引导了不同的社会法制度的产生。追寻社会法的产生与发展轨迹,得认为社会法是人权事业伴随使得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社会法以社会权为其存在的目的,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内核,是社会法的根本。即社会权的界限就是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权的内容与范围就是社会法应当全面、完整体现和保护的内容和范围。且社会法的范畴随着社会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相似文献   

4.
劳动者要求改变劳动从属性的诉求和行动是推动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转型的原动力,中国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并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我国特殊政治、经济制度的必然产物,劳工主体地位与主体意识的缺失决定了以"劳动三权"为核心的集体谈判很难成为我国劳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安排。中国劳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构应当以全球正在实践和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制度基础,充分发挥社会法的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的双重职能,坚持"工会代表制度"与"劳资双方制度性交流机制"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5.
刑法与相关部门法关系的一元化立场认为,刑法具有从属的、补充的性质,是民法、行政法等相关部门法的保障法。但法律的逻辑起点与价值追求差异、二元化的刑事违法性、刑法侧重事实关系保护的特点和刑罚轻缓化趋势,决定了刑法作为保障法的一元化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刑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发展,容易造成刑法对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领域的侵犯。刑法与相关实体部门法之间应当坚持相对的一元化关系模式。只有在法益和行为重合的范围内,民法、行政法规范才能上升为刑法规范。  相似文献   

6.
7.
旅游目的地各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因旅游发展事宜,相互联系,互相博弈,形成了多元关联、交错纵横的关系网络.该网络的网络结构直接影响着目的地管理机构(DMO)对其利益相关者的管理战略.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尝试突破二元结构分析范式,对DMO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元关联进行剖析,并根据网络密度和中心性指标,对DMO面对不同的网络结构时应采取的利益相关者管理战略进行探讨.研究结果表明,当DMO处于低中心性、高密度的利益相关者网络时,应采用服从战略;当DMO处于高中心性、高密度的利益相关者网络时,应采取妥协战略;当DMO处于低密度、高中心性的利益相关者网络时,应采用控制战略;当DMO处于低中心性、低密度的利益相关者网络时,应采用独立战略.  相似文献   

8.
本期笔谈的四篇文章均来自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朱海波认为,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完善法治、追求和谐的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受保障程度是判断社会法治化、和谐化的标尺。由此,侧重保护社会弱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法便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法的一项关键制度,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既有积极意义,也有现实不足,必须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予以改进,从而增进社会法对贫弱阶层的救济功能,实现法治与和谐。张鲲对社会法界定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社会法的本质不在于公共利益,用公共利益来说明社会法是错误的,并且运用私法哲学就何为公共利益进行了独立的思考;同时认为用社会权是不能够支撑社会法的,它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础;而且在性质上社会法不是第三法域,而仅仅是一种社会安全专题法的本质。刘伟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对社会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功能进行了研究,认为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法律,传统大陆法系的这种公私法的划分不能解决现代法律体系所提出的新课题,而要解决社会法的定位问题需要引入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功能主义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成熟的全方位的透视法,可以承担这种任务并且有助于我们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认识作为系统一部分的社会法的基本问题。丛晓峰教授在《社会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对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做了述评。  相似文献   

9.
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核心。作为利益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利益以其所蕴含的独特魅力吸引着众多学者的研究目光。本文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建立了一个文化利益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对文化利益的理论价值、理论渊源、主要研究内容与现实意义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以期能够为新时期社会利益的发展、变化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社会法的定位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法理论发展的关键问题。社会法对于“人”这一主体的认识不同于私法抽象权利主体,或公法上的平等公民,而是具有社会身份的类型化、差异性的人。从这一主体认识出发,社会法应确定以倾斜保护弱势群体为特征的注重实质正义的价值追求。基于这样的主体观念和价值基础,社会法是独立于公法私法法域之外的“第三法域”的总称。  相似文献   

11.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立法之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经济法产生的基础入手,运用大量材料,论证了社会整体利益是经济法的立法之本,指出经济法是随着生产力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社会整体利益创造并发展了经济法。  相似文献   

12.
公法视野下的环境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对于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环境、完善公民参与国家管理、进行司法救济的需要等具有重要的作用.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肯定.由于我国公法诉讼和私法诉讼是截然分离的两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并不能针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提起,因而从公法角度探讨环境公益诉讼,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中国法律确立的原则.《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致合同无效的社会公共利益应采狭义说,以区别于社会公德和公共政策,仅限于法律体系内部所提出的确定要求.公共利益具有不可分配性、非现实性、主体不特定性等特征,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不具有同一性.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冲突需要采用原则理论进行价值权衡,且个人权利具有初显优先性,在公共利益不明显或不确定时,应维护合同效力.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基本权利保护型、国有资产保护型、公共安全保护型和法秩序维护型等四种类型.  相似文献   

14.
在梳理社会折现率相关测算方法的基础上,对全国及各地区的社会折现率进行了测度。测算结果表明,就全国的社会折现率而言,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社会边际时间偏好率虽具有波动性,但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经济结构中消费因素的作用在提升;资本的边际社会机会成本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投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在起作用;2011年是消费与投资利率平均水平变化的"拐点"年份;各地区加权平均社会折现率稳定在6%~8%的估计区间;无论基于哪种测算方法,地区社会折现率都呈现一定的差异性特征。得到中国消费与投资利率变动的6个基本特征,进一步提出根据区域异质性有针对性地选定社会折现率、制定消费与投资的引导政策,实现创新驱动以解决投资冗余问题,挖掘消费在经济结构中的作用,培养新兴产业以提高投资收益率,实现区域间消费与投资的优势互补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对法律工具性的认识,形成了公法一元化的法律观,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初步奠定了公私法二元化格局。但社会转型仍然带着旧有体制的印记,现阶段我国公私法关系突出表现为活跃的市场因素所引发的私权保护诉求与计划体制下的政府管制思维之间的冲突。为了更好地建立公私法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文章建议通过确立法的回应型模式,即借助于司法部门的能动主义,来增强刚性的法律规范对社会生活的回应能力。  相似文献   

16.
利益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范畴,由利益主体、客体及中介三要素构成,利益的本质是一种矛盾。根据利益构成要素的不同,可把众多的利益矛盾分为: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的矛盾;利益客体之间的矛盾;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矛盾。从利益构成要素角度看,环境法调控的利益矛盾具体包括人口与资源间的矛盾;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间的矛盾;公益与私益、代内利益与代际利益之间的矛盾。从利益构成要素视觉分析环境法调控的利益矛盾对环境法部门建设及和谐社会下的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学者关于社会危害性与法益两个概念的认识并不统一,导致对于两个概念的使用比较混乱,争议也比较大。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完全可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我国的犯罪论体系下发挥各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人口转变与社会保障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的人口转变,从社会学角度来讲比单纯的人口数量的增加更能考验中国,它不仅是人口学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经济等诸方面,尤其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不仅是政策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思考人口转变后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养老保障问题,以达成国家应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共识,促成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健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社会法”说作为当前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流行观点之一,无疑具有重要地位.但反思“社会法”这种经济法的研究进路和方法,其局限性亦相当明显.从本质层面看,把经济法纳入社会法范畴存在着对其前提预设进行理论解释的困境,同时,经济法所具有的特定经济性,亦决定了它与社会法的殊异;从利益层面看,现代法的平衡理念及社会利益的模糊性、中介性和非终极性,决定了社会利益并不是经济法的本位或基石;从主体层面看,社团法律性质的多样性、社团地位的非主导性、社团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非对称性,决定了社团不能成为经济法中最具特性的法律关系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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