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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吸纳了各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一般规定的基础上,我国保险法建立了重复保险制度,以防止被保险人利用重复投保而获得不当利益。但是我国的重复保险制度在对恶意重复保险的制裁、善意重复保险的保险责任承担、重复保险对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的适用等问题上,却与各国保险法理论和保险惯例存在着重大差异,致使我国的重复保险制度存在着严重的漏洞。我国的保险立法应当引入恶意复保险理论,使主观具有恶意的投保人所订立的各保险合同均归于无效。至于善意复保险的法律效力,应借鉴连带赔偿主义的立法例。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则属于中间性保险,应当从人身保险中独立出来,适用重复保险规则。  相似文献   

2.
《社区》2002,(8):18-18
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住院医疗保险该险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探讨了2002年修改后的我国《保险法》中的重复保险制度,指出了有关制度中的不完善之处,包括重复保险的界定不严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划分不严谨;重复保险的通知义务不明确、责任承担方式不科学和缺失退费条款。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从狭义的方式界定重复保险;商业保险重新划分为损失填补保险与定额给付保险或者将健康和伤害保险从人身保险中抽离出来;明确列出投保人履行通知义务的项目和法律后果、采用连带责任模式和规定合理的重复保险退费标准。  相似文献   

4.
总括意外伤害保险的法理阐释及其法律结构可借助共享单车保险的个案研究来展开。依保险人的承保方式而言,共享单车意外伤害保险将传统上总括保险的范围从财产保险拓展至人身保险,且有其正当性基础。鉴于意外伤害险较之责任险的优势,为激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购买总括意外伤害险,应允许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附加以被保险人向其求偿为成就标准的解除条件。同时,共享单车保险既然是总括意外伤害保险,那就只存在一个保险合同,用户骑行数据的传输成功应视为针对该合同履行所附加的条件而非附生效条件。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团体保险,总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不能以保险利益原则为特别生效要件。  相似文献   

5.
在铁路运输企业对于旅客的人身伤亡不具有过错的大前提下,我国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采取的是限额赔偿制度;铁路旅客运输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当旅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时,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还享有得到保险赔偿的权利;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应采用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由于第三人造成旅客伤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对第三人所致旅客伤害有先予赔偿的义务,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相似文献   

6.
人身保险利益质疑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人身保险利益既无法定性 ,更无法定量。保险利益防范道德危险、限制赔偿程度等作用在人寿保险中难以发挥。人身保险利益理论是一种有害的形式主义理论 ,制约了人寿保险业的发展。立足于道德危险的事先防范 ,应摒弃人身保险的利益理论 ,代之以具有确定性与可操作性的同意原则  相似文献   

7.
2009年2月28日修订后的《保险法》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对具有保险利益的时点分别进行了规定,相对于之前的保险法而言更为细致、合理。但该法只是规定了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在合同订立时、财产保险合同在出险时具有保险利益,至于在其他时点是否仍需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变化对合同效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并没有作出说明。保险利益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三个方面。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只要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就已生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就已生效;在责任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持续性的保险利益,只要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则失效。  相似文献   

8.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其所致残废、死亡为承保责任范围。在界定意外伤害时,应当紧紧抓住外来性、偶然性和急剧性这三个特征,才能科学的认识意外伤害的内涵。  相似文献   

9.
代位求偿制度是保险法中损害补偿原则的派生制度,是对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充和完善。在我国,代位求偿制度在人身保险立法中虽已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可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类型不明确和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过窄等问题,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以及被保险人双重赔偿等现象,有违于保险法中的损害补偿原则。故需要采取确定可适用代位求偿的保险类型、终局责任的确定等方式对我国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2011年7月23日20点30分左右,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建站的D301次动车,在甬温线永嘉至温州南站间的双屿路段,与前行的由杭州开往福建南站的D3115次动车发生追尾,"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如何赔偿成为焦点,赔偿额的一再变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就此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存在的合理性受到了各界的质疑。《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文简称《保险法》)的规定不符,违背保险的相关原理而于2013年1月1日宣告废止。文章主要探讨该《条例》被废止的原因和废止后的影响以及《条例》被废止后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1.
保险赔偿中,免赔率的适用直接影响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八条应当增加关于第三方没有赔偿能力的规定,并明确其免赔率,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广西首例旅客索赔案件的分析认为,该案做出错误判决的原因有二一是在概念上混淆了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保险;二是适用法律的错误,把一个与该案无任何关系的关于运输企业成本核算有关规定方面的文件作为判决依据.该案给我们的启示是没有全民保险知识素养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就不可能有强健的中国民族保险业.面对加入WTO的挑战,中国保险业目前最需要的是扎扎实实地开展一场全社会范围内的保险学启蒙教育运动.  相似文献   

13.
张旭平 《社区》2004,(11):43-43
人生可分为六大阶段,每个阶段因经济状况和肩负的家庭责任不同,保险需求也不一样。合理规划人生各阶段的保险,可有效地转嫁人生风险,分担资金筹措风险。单身期  刚踏上社会的年轻人,工作和收入尚不稳定,此阶段身强体壮,主要风险来自意外伤害。可选择定期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理赔后可行使法定代位权。根据司法解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立法法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补偿型医疗保险代位权规则与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相左。为解决这一问题,在补偿型医疗保险中可以适用约定代位权,这不仅避免了与保险法直接产生冲突,而且用约定代位权的方式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较法定代位权适用更灵活。应采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约定代位权规则来实现与保险法的衔接,以弥补我国现有保险法规定中存在的补偿型医疗保险禁止保险代位追偿的不足。  相似文献   

15.
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关于人身保险利益产生的依据,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如英美法系国家采取利益主义原则,大陆法系国家则采取同意主义原则。对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有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仅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投保人就可以取得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事实上,我国保险法在人身保险利益产生依据上,采取的是利益和同意适当结合的原则,其中以利益关系为基础,以被保险人的同意为条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仅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投保人都是不能取得保险利益的  相似文献   

16.
试论我国人身伤害赔偿的立法缺陷与执法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人身伤害赔偿应当是对人身权本身受到伤害后的法律救济,精神赔偿应列入赔偿范围,对赔偿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应作出进一步的具体法律规定,执法者不应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7.
新政新规     
山东20万生活困难老年人获赠人身意外伤害险山东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省财政的支持下,山东省今年向20万名生活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似文献   

18.
传统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仅是财产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则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应仅仅局限于财产保险,其适用的范围应是损害保险——即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并不完善,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鉴于此,文章试图探求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真正内涵,重点阐述现行立法有关保险代位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19.
新政新知     
《社区》2014,(13):6-7
路上老人意外摔伤,不要再犹豫扶不扶起来,因为部分伤害和医疗费用将由政府埋单。4月11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广州共同启动“银龄安康行动”,从今年5月1日起,三方将联合在广东省内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广东省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老人,将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  相似文献   

20.
保险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合同 ,具有双务性、诺成性、不要式性 ;保险利益包括人身保险利益和财产保险利益 ,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其行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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