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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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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主张我国新<破产法>中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并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认为个人破产中的"个人"仅指自然人,与法人破产相比,个人破产具有主体的特殊性、破产能力的无差异性、破产原因的复杂性及人道主义精神等特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既有法理基础,又有事实依据.将来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对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财产的界限、破产和解及破产的解除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行,开启了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试点工作。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领域的核心问题,其理论基础包括债务人合作理论、人道主义理论、社会效益理论和债务人信用资本理论等,但任何单一的理论都不足以支撑我国的个人破产立法,相比之下取各家之所长进行融合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建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应当遵循个人与社会效益平衡、以重构债务人信用为目标、严格限制免责范围的原则,在规则层面上应对不予免责债务的种类和不予免责事由同时作出规定,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上实现个人破产法的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3.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国银行的风险几乎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国家信用以隐性担保的方式将机构和自然人债务区别对待,对自然人储户的存款债权通常是足额补偿的,因此没有人会担心银行是否会破产,也没有人会怀疑一旦银行破产其债权将毫发未损。自然人关心的仅仅是存款利率的涨跌,对存  相似文献   

4.
个人破产制度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的重要制度。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破产法律体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面临传统文化束缚、司法资源配置紧张、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有的债务人无产可破等实际困难。直面现实问题,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应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循序渐进地建立破产免责、财产豁免、失权与复权等制度,完善个人财产登记、社会保障、文化宣传等方面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具有可行性,但目前相关立法却仍是空白,现存的只允许企业法人破产的制度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对此,应尽快制定独立的《个人破产法》,并完善个人破产制度中的破产类型;引进自由财产制度,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借鉴企业破产法中的和解制度及破产管理人制度;制定相应的事后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个人破产犯罪的惩罚制度。  相似文献   

6.
个人破产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改革开放、完善破产制度的必然选择。我国破产法应赋予个人破产能力,并根据我国国情,遵循破产规律,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7.
因我国现行破产法采有限破产主义,为弥补个人破产程序缺失的不足,参与分配程序发挥着为各债权人提供平等受偿路径的功能,参与分配与破产程序的分配原则相同、适用要件相似。若改采一般破产主义,参与分配程序需进行功能调整、制度重构,否则将产生参与分配与个人破产程序的立法构造、制度功能重复的问题。一般破产主义之下,参与分配程序的功能应转化为解决金钱债权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并以债务人是否发生破产原因为界限与破产程序实现分化配合;基于提高执行效率、体现民事程序法的独立地位和价值、激活失灵的破产程序、减轻执行程序的负担等考虑,参与分配程序宜采优先原则;因参与分配程序功能之调整,其适用要件也需进行全面重构。  相似文献   

8.
张卫 《社会科学家》2002,17(3):56-60
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一项重要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它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具规模,但我国尚未设立此制.文章在对中国有关现实状况认真调研和对国外立法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建立我目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立法指导思想提出了建设性思考.  相似文献   

9.
破产原因概念的廓清——对我国破产原因通行定义的批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学界对破产原因的通行定义,破产原因既指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也指破产宣告的原因.此观点具有内在逻辑错误,应予澄清.破产原因与破产申请的原因以及受理破产申请的原因存在实质区别,对这三者的实质区别的认识不清导致我国新破产法在破产程序的设计上存在误区.破产原因的含义应廓清为破产宣告的原因,即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0.
董红  王有强 《理论界》2005,(7):80-81
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协调和形成全体债权人共同意志的组织机构,对于破产程序的科学构筑和合理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的债权人会议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为了使债权人会议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在制定新《破产法》时,在债权人会议主席制度中引入专业人士机制;建立破产债权人代理人制度;强化债权人会议的程序参与权;建立破产监督人制度等。  相似文献   

11.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种维护市场秩序的社会手段,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法律、历史、政治、文化环境并随之发展。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呼唤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这一制度的构建应选择先采取商自然人主义的个人立法,从制度设计的层面上引进宽恕的法文化,再逐步调适推动传统文化的变革,进而建立起适合我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渐进之路。  相似文献   

12.
巴于茜 《江汉论坛》2024,(2):120-126
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立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破产失权制度是现代破产法中为数不多的破产惩戒主义余音,发挥着调节债权债务双方利益冲突及警戒、威慑债务人的政策性作用。破产复权制度的正当性依据为人权至上的理念,是为保障破产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应当在参考国外立法和考虑本土传统文化观念及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选择裁判形成主义的破产失权模式和混合主义的破产复权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破产免责制度相适应和衔接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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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破产撤销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需要从理论上和法律上解决的情形。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应有扩大化的趋势,除管理人外,债权人、监督人都有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作为撤销权的主体。在理解可撤销行为的类型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考虑可撤销行为发生当时的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从而更好地确定可撤销行为的种属。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稳定的角度出发,应当对破产撤销权的追索期间和诉讼时效进行合理的、明确的界定,应考虑破产法上的撤销权与民法上的撤销权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6.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敏 《江淮论坛》2006,(3):44-50
银行法律制度中,破产原因制度处于灵魂的地位。反思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破产原因,并没有这样的主导。本文通过银行公司特殊性、银行危机风险的特殊性、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银行破产行政主导等方面来评判现行银行破产原因的规定,以利于更好地重塑银行破产法的灵魂。  相似文献   

17.
个人信用缺失和国家关于个人债务和信用问题的立法偏好是我国个人破产立法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应当同时并进。信用消费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个人无力清偿案件将大量增加,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无可避免。尽管信用缺失可能直接危害个人破产制度的有序运行,我国仍应在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有计划、有针对地促进个人征信体系以及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同时,国家在解决债务问题上对民事执行的过于依赖等偏好,都将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确立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延滞个人破产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闫凤娟  李俐 《理论界》2006,(9):144-145
企业破产必然离不开破产财产问题。如何界定破产财产,这是一个关系破产企业利益、影响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问题。破产财产的界定是一个融动态于静态之中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兼重的问题。掌握破产财产定义、性质、范围以及存在的诸多争议等理论问题,必然有助于实践。  相似文献   

19.
论破产财产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在大陆法系中还是在英美法系中,“财产”作为法律概念通常是指权利的内容或权利的客体。在破产法中,破产财产的集合体构成破产财团,破产财团在性质上则带有一定人格化倾向,即破产财团并非单纯作为客体,而可以作为破产关系的主体。  相似文献   

20.
论破产抵销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销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其运用于破产程序中,对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国破产立法都确立了破产抵销权制度,并赋予其独特的法律涵义,使之区别于民法抵销权,同时,也设立了必要的禁止条款,防止破产抵销权制度被当事人滥用.文章结合我国最新的企业破产立法和司法案例,详细分析了破产抵销权的特征以及权利行使的具体问题,并就破产抵销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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