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对证明责任性质的探讨有助于深化对刑事证明责任性质的研究。证明责任是为了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律关于诉讼风险的分配问题。而刑事证明责任的性质是指,作为控诉方的检察机关如果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能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或者证明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最终导致法院没有支持控诉方的主张,败诉的风险由检察机关来承担的问题。据此,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和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真正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即败诉风险的负担,始终固定在控诉一方。  相似文献   

2.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被告人原则上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或者犯罪中的某些特殊情节等,对犯罪构成中的某部分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被告人承担则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虽然在有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告方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但是,与原告相比,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条件、范围、及证明标准等方面都应当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相似文献   

3.
现代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当诉讼中的事实主张不能被证明而出现真伪不明时 ,应由何方主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适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不同的案件中有着不同的具体适用准则 ,在个案中只有准确把握其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及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才能正确适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诉讼理论界,传统的观点是人民法院也承担证明责任。但随着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及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这一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已无法适应新的要求。文章主要从对传统观点的质疑并结合理论和现实来论证人民法院不应负证明责任,从而明确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是实现控审职能分离、保障法院公正审判、强化公诉职能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诉讼理论界,传统的观点是人民法院也承担证明责任。但随着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及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这一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已无法适应新的要求。文章主要从对传统观点的质疑并结合理论和现实来论证人民法院不应负证明责任,从而明确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是实现控审职能分离、保障法院公正审判、强化公诉职能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在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经历了从犯罪构成要件标准到无罪推定标准的转变。在2002年兰勃特案之前,英国采用的是犯罪构成要件标准,由控辩双方分担说服责任。英国《1998年人权法》将《欧洲人权公约》所确立的大部分权利适用于英国公民,其中包括《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2款规定的无罪推定原则。这导致了在2002年的兰勃特案中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转向了无罪推定标准,即说服责任一般由控方承担。无罪推定标准对英国刑事成文法的规定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7.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密切相关,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协商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合意取向。控辩双方在取证、举证等证明环节上开展一定程度的合作与协商,形成一种新型证明模式,即合意证明模式。合意证明模式与传统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目的、证明主体的地位、事实认定结构、证明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刑事合意证明模式为刑事证据契约提供了理念支撑及制度依托,刑事证据契约是合意证明模式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8.
证明责任问题是诉讼证明中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它起源于罗马法,不同诉讼形式下的证明责任的内涵亦有所不同,它与诉讼程序的性质、形式和特点有关直接联系。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公安司法机关须承担证明责任;(二)某些当事人亦负有证明责任;(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下负证明责任,但应如实陈述。  相似文献   

9.
随着理论界对诉讼证明的概念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将诉讼证明的原则从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对于整个刑事诉讼证明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证明责任与证明要求是刑事诉讼证明中两个重要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目前关于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担及证明要求的立法规定、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进行完善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无罪推定和辩方合理分担是举证责任分担的基本原则。依照无罪推定原则,控方应对被告人有罪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辩方承担的举证责任从举证能力上必须是其力所能及的;辩方只能对发生概率较低的待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可以要求辩方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在我国举证责任的转移和举证责任的倒置一般指控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例外、由辩方承担举证责任的特殊情形。  相似文献   

12.
戴承欢 《东方论坛》2010,(3):116-122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一般而言是由控诉方承担,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而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则符合无罪推定以及保护被告人权利的证据规则。然而,僵化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给控诉方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幽灵抗辩的出现使得这种证明成为控诉方不能承受之重,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游戏规则此时已经变得不再公平了。刑事证明规则应当借鉴英美证据法上出现的"积极抗辩"理论,来修正原先过于僵化的证明责任规则,并最终来解决这个困境。  相似文献   

13.
文章简要阐述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对各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实体真实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15.
现行法在当事人举证方面存在权利不足、程序缺失以及无法从效果上得到体现等问题。为了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有效实现,真正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当事人举证的程序保障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充分的举证权利、完备的举证程序以及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等。  相似文献   

16.
我国侦查程序中刑事证明的理论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刑事证明的内涵及其与事实查明之间的界线,令状主义和人身保护令制度引入的必要性,侦查机关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的建构等等,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7.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分别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就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分配而言,在主体、客体和价值追求等方面互见长短,各有利弊.以职权主义为背景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以增强庭审方式抗辩式色彩的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是世界范围内两大法系相互借鉴的又一典型例证.在此背景下,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具有了新的涵义,其分配折射出采取削弱法官主导作用和强化控辩对抗程度两大举措的我国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价值取向,但仍需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8.
在对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 ,通过对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的分类与比较 ,阐述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内涵并对证明责任的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 ,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 ,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有关证明责任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