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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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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目前,党政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许多单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脱离群众,障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因此,提出要“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由此可见,十四大已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关系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提上了日程。一、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务院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建国初期,政务院成立,下设部门35个。1954年,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制定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改政务院为国  相似文献   

2.
从宪法的角度考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律地位应该认定为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的认定应该有新的标准。从宪法渊源的角度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宪法性法律。但是宪法性法律的提法存在问题。综合多种因素,宪法性法律的概念可以被基本法律取代。  相似文献   

3.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宣告社会主义民主制在中国的建立,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这一民主制的政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建设的曲折历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其历程较短,总共才有50年的时间,再加上国际环境的不利、自身经验的不足和政治上的失误等等,所以建国以来,我国人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我国人大制度是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确立的。这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4.
《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治制度,是我国建国时的临时宪法.建国初期我国的行政区划是按照临时宪法《共同纲领》的精神和价值建立起来的,并按照《共同纲领》的精神和治理要求进行调整和发展.其经历了一个建立、变革、过渡的过程,并最终形成1954年正式宪法治理下的行政区划.  相似文献   

5.
本文回顾了新中国国家机构发展演变的过程。我国国家机构的框架是由1954年宪法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后来受到十年“文革”的冲击,1982年宪法恢复和健全了我国的国家机构,2004年新的宪法修正案使我国的国家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本文从国家机构五十多年来的发展变化中得出了五点启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正>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一种在全国统一法制基础之上的地方性的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由地方性的特点决定,我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活动除了必须遵循我国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要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和国家宪法、  相似文献   

7.
1、1949年建国前夕,董必武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报告中指出,政府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它具体的表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提出,正是针对着旧民主主义三权分立的原则"."我们不要资产阶级骗人的那一套.我们的制度是议行合一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各级人民政府."(《董必武选集》第246-247页)这段话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三权分立和议行合一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政权组织原则,不能互相混淆.三十七年后的今天,邓小平同志在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时又明确指出:"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50页)为什么这个早已解决了的问题现在又被提了出来?为什么这个早已  相似文献   

8.
曹鸾骁 《理论界》2010,(1):91-94
《仲裁法》创设了仲裁这种不同于审判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虽然仲裁制度没有《宪法》依据,但是《仲裁法》的制定没有超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且未违反《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分工原则,具有合宪性。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与仲裁制度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劳动争议仲裁不具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性和仲裁机构的非国家性的特征,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仲裁制度的范畴;鉴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质上是披着华丽的"三方机制"外衣、由行政机关占主导、不能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机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确立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违反了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权力分工原则而违宪。  相似文献   

9.
在对宪法典和相关宪法性法律文本变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发现司法机关对人大作报告的监督方式是源于1979年的相关组织法的规定,与1982年宪法典的规定并不相符;人大对司法机关的质询权源于《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而对宪法典原意解释的结果是无此项权利。由于司法具有统一性,而行政具有地方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方式应区别对待,司法机关向人大作报告和接受质询的监督方式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0.
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是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这在地方立法中并不是一个生疏的概念,但是,在认识和理解上却各有不同。有的认为,不相抵触是指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必须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和根据;有的认为,不相抵触是指地方性法规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相矛盾、相冲突;还有的认为,不  相似文献   

11.
《学术界》2012,(5):250
韩秀义撰文《中国宪法实施的三个面相——在政治宪法学、宪法社会学与规范宪法学之间》指出,无论是在中国宪法研究中,还是在中国宪法实践中,中国宪法实施问题都居于核心地位:对于中国宪法研究而言,中国宪法实施问题既与中国宪法文本有关,也与中国社会对中国宪法文本的体认相连,更与中国的政体架构和意识形态密不可分,这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一规定充分表明了“一府两院”是由人大产生的,主要干部由它任命,主要工作受它监督。多年来,各级人大对本级检察院的监督,是卓有成效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迅速发展,客观上对这一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里笔者就如何强化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谈一些粗浅见解。一、监督要突出重点我国的法制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将随着市场经济的…  相似文献   

13.
依宪治国的本质是实行宪法之治,其核心是将治国理政的权力及其运行过程纳入宪法的轨道。宪法规范是依宪治国的根本依据,国家机关是依宪治国的基本主体,国家权力行为是依宪治国的主要客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宪治国的组织形式,这是由其在《宪法》中的定位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在依宪治国中的角色和任务所决定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依宪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又是实现依宪治国的根本途径。依宪治国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提升人民代表大会履职的法治化水平,健全宪法解释程序和实施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刑法解释主体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郑厚勇 《江汉论坛》2003,(5):104-106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刑法的立法权由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的解释权也应由相应的机关行使。但是,我国目前对刑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很多,有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还有最高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省级审判机关和省级检察机关等等。在这些对刑法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中,有的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刑法进行解释,有的不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是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对刑法进行解释。这种多个国家机关对刑法进行解释的现状,是与我国当前施行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政方针相违背的,也是违反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另外,本文在列举和分析我国刑法解释主体的现状以及种种违法解释的同时,也一一指出了我国规定法律解释的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最后,笔者阐述了解决我国刑法解释混乱状态、规范刑法解释的见解。  相似文献   

15.
金黎钢  张丹丹 《江淮论坛》2015,(2):96-99,104
地方性法规中,普遍存在着创制性条款。创制性条款的出现来源于地方重大而急迫的治理需求,在中央立法无法就前沿问题和地域特殊需求及时提供支撑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履行宪法、组织法上的立法职责,这也构成了其立法权的组织法根据。为了消解由此带来的形式上的"法制冲突",在修订《立法法》过程中,需要合理确定地方立法权范围或事项,需要准确理解和适用"地方性事务"、准确理解和执行"不抵触原则"。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将人民法院定性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但这一定性并不能解释人民法院现实生活中承担的非审判职能,也无法回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目标。只有正视人民法院同时具备司法(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审判管理)机关的双重性质,才能为司法改革提供出发点,也才能理解人民法院"去行政化"的实质。  相似文献   

17.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斐然的成就。尤其是在宪法领域,自1982年宪法颁布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宪法相应地进行了4次修订。应该说,我国的宪法文本为我国的社会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然而,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最早诞生于英国,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则是美国1787宪法。我国虽然从晚清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来也先后有14部宪法(包括草案)出台,包括新中国颁布的4部,  相似文献   

18.
略论行政规章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将行政规章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据此,行政规章便获得了“司法豁免”权。但笔者认为行政规章应当纳入司法审查之列,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行政法制化。一、行政规章自身特点决定了对其实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所谓行政规章,是指经合法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宪法》第90条第2款和地方组织法第51条第一项的规定,目前我国行政规章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国务院各部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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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武昌起义的胜利及随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建立,结束了中国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统治。从武昌起义时期颁发的《鄂州约法》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一系列法规,确立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公民有参政权等资产阶级民主法则。从理论上说,在辛亥革命后民主共和制度已无可置辩地以宪法形式确认为国家的政体。封建专制的统治方式已被抛弃。武昌起义后清朝中央集权统治体系崩溃。如何构建一个符合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精神的新地方政制就摆在革命派面前,舆论界也作了不少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王超  周菁 《东南学术》2002,(4):74-77
近来,一则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做出的批复引起了各界对宪法司法化问题的广泛关注.宪法司法化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法治与宪政的产物.宪法司法化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因此,在我国确立宪法司法化有其必要性.但在现实语境下,我国实行宪法司法化必然会碰到诸多障碍.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和扩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是我国实现宪法司法化的现实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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