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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应用导致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2017年,国务院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明晰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厘定是解决人工智能其他相关法律问题的“钥匙”。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厘清与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界定、侵权责任认定、责任能力承担以及惩罚标准的适用等方面都紧密相关。现有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主要是以主客体二分法为讨论的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研究应当回溯至法学理论的本源,从民事主体自身的适格性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方能知其所以然。  相似文献   

2.
我国侵权冲突法立法已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历程。《民法通则》、《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规定了一般涉外侵权、海上侵权责任和民用航空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规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对我国一般侵权冲突法进行了发展与变革,而且规定了产品责任、人格权侵权和知识产权侵权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选择规则。我国侵权冲突法呈现出若干新的发展态势:侵权冲突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日益多元化;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被全面引入侵权领域;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在涉外侵权案件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3.
殷骏 《学术探索》2013,(8):33-38
全球化过程中,侵权行为的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分处不同国家(法域)的情况非常普遍。因这种侵权责任区别于一般侵权责任,应称其为跨境侵权责任。对于跨境侵权责任我国目前尚未从理论层面将其与一般涉外侵权行为加以区分,且包括在201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内的我国现行国际私法的法规体系中也尚未制定应对上述跨境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相应规定。当发生跨境侵权责任时法律适用的总则性系属公式应为:责任适用损害发生地法。按照常理无法预见该损害结果在该地发生的,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  相似文献   

4.
立法和司法解释通过强化环境侵权责任以救济受害人、制裁和遏制环境侵权行为的效果比较明显。以自然人侵权为模型构建的侵权责任制度不能完全适合对法人侵权行为的规范。在研究如何强化环境侵权责任时,不能仅仅从侵权构成要件上作抽象思考,须一并考虑到更为复杂的法律解释与适用。在现有的制度构架下,通过法律解释特别是对连带责任、雇员责任、企业控股股东的"直索责任"等的扩张解释,以及严格适用与综合适用各种侵权责任方式,正确处理环境侵权责任与相关行政法律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能够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的强化,达到救济受害人、制裁和遏制环境侵权行为的法律效果,实现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5.
姚瑶 《浙江社会科学》2022,(12):59-67+157
以自动驾驶汽车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致害所涉犯罪主体复杂多样、前置性规范缺失,以及人工智能产品固有的自主与黑箱特性等问题给过失犯理论带来了变革的压力与挑战。传统过失犯理论、新过失犯理论以及客观归责理论都无法解决人工智能产品致害所涉过失犯罪认定问题。人工智能产品致害所涉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应当接受“法益保护优先,兼顾科技发展”刑事政策的约束与指引。坚持“法益保护优先”的基本定位,意味着要借鉴风险控制理论,以及客观归责理论中创设法所不允许危险与实现法所不允许危险的判断规则,进行客观层面是否入罪的判断;遵循“兼顾科技发展”的制约原则,则需要运用结果预见可能性理论中信赖原则等内容,进行主观层面是否出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6.
大陆法系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主要有条件说、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法规目的说和客观归责理论。普通法系将侵权法因果关系划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我国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构建应从对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的二分、介入因素对因果关系认定的影响以及因果关系的推定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7.
鞠天娇 《理论界》2014,(7):92-95
自20世纪以来,随着各国间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涉外侵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完善的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对于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侵权案件至关重要。通过研究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问题,本文分别对传统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和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本文针对我国不久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涉外侵权的规定,对其中的几点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所有调整责任和惩罚的规范都是矫正正义规范,因此侵权法规范本身就是矫正正义规范.矫正正义的道德规范是矫正正义的侵权法规范的正当性基础,矫正正义的侵权法规范如果违背了矫正正义的道德规范,就会自己使自己无效;遵守基础规范的义务和实施了侵权行为后的矫正义务之间存在原因上的连贯性;因此,可以说矫正正义是侵权责任正当性论证的必要条件,任何不以矫正正义为基础的强加侵权责任的法律规范都是不正义的.但是,矫正正义对于侵权责任的正当性论证——特别在侵权责任大小方面——并不充分,侵权责任的正当性论证还需要功利主义理论补充.  相似文献   

9.
侵权行为迄今为止没有统一的概念。大陆法系界定侵权行为往往与侵权责任相关联,英美法系则侧重于与违约行为的区别。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不同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过错、损害事实对侵权行为作出定义。侵权行为的本质要件就在于行为的违法性:违I法|}生的认定以行为人是否违反法定义务为依据,使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区分开来;而违法性的内容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又使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区分开臬。  相似文献   

10.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性条款,其对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以及法律漏洞的弥补具有重要意义,倘若立法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概括性条款进一步做出规定,则会对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尤其是侵权责任的准确判定具有更加明确的指导作用。因此,确立侵权责任构成要素的概括性条款,突出侵权行为的违法和侵权属性,突出损害的不利益性和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求,借助故意和过失的抽象规定体现过错,用概念组方式对因果关系仅作一般性的规定对于侵权法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实意。  相似文献   

11.
人工智能是否可为法律主体的问题,关涉民事主体制度的调整,也为解决人工智能所引发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不同思路,对此进行探讨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既有“人工智能”的各种解读以及“智能”“人工”的分析可知,人工智能的核心在于,使机器或其他人工系统完成需要人类智能的特定任务。在民法上,自然人成为民法上的“人”是基于人类作为一种理性存在的伦理考量;而作为实证法概念,法人是法律构造物,其成为权利主体则主要源于社会经济现实的需要。与自然人相比,现阶段的人工智能虽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理性的特征,但并未达到成为理性主体的程度,未来的强人工智能存在成为理性主体之可能。当然,是否具有理性并非决定人工智能可否为法律主体的唯一因素,权利义务的可归属性是主体的基本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的自主性逐渐增强,未来可基于现实需求从侵权责任主体开始,承认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2.
徐祖林 《云梦学刊》2011,32(1):79-82
旅游侵权的法律治理对于国家旅游业战略的实现至关重要。遵循法律的逻辑与灵魂,旅游侵权仅指依法对旅游者行使旅游权承担义务或职责的旅游活动主体,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应当依照旅游特别法的规定,承担特殊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非指一般性的侵权行为。旅游业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旅游辅助人侵权、旅游业管理者或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违反职责侵权以及多原因力旅游侵权是旅游侵权的典型形态,侵权人除须承担财产和人身方面的常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精神损害和惩罚性赔偿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违法性反映出法秩序对于损害事故能否获得赔偿的选择性倾向,在本质上成为侵权法为民事主体设定的行为标准。我国过错侵权责任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争论的焦点在于违法性能否成为过错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由于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与思维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过错侵权责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显性与隐性两种不同的规则违反确认模式,不同模式的形成往往取决于具有地方性的差异化背景因素。在侵权法中引入违反"注意义务"规则,表面上克服了因承认违法性而导致的理论困境,但"注意义务"自身的模糊性和变动性也使侵权责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在我国侵权法受到大陆法系私法理论与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且侵权立法未对违法性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对违法的类型加以规定,进而构建"广义的、显性规则违反确认模式"。  相似文献   

14.
论雇主责任     
雇主责任是以雇佣关系为前提,雇主对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的侵权责任。雇主责任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从雇主责任的法理基础出发对我国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进行分析,对促进我国雇主责任制度的完善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陈雪萍 《社会科学》2002,(10):49-53
滥用法律诉讼 (misuseoflegalprocess)的行为均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属侵权行为 ,所以 ,滥用法律诉讼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包括财产方面的赔偿责任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要使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落实到实处 ,必须在实体法中设立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制度 ,并在程序法中设立相关的预防性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证券共同侵权行为制度的梳理和重构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市场价值。我国现行证券共同侵权法律制度还十分粗放,存在很多问题。对证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连带责任的规定也不统一。本文认为,证券共同侵权之本质在于侵权人的共同过错,旨在确定连带责任的范围。对责任形式的设计,要以连带责任为主,辅之以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17.
违法性是指对权利造成侵害或者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对权利以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造成侵害,且无阻却事由。违法性是侵权的本质属性,也是环境侵权的独立构成要件。我国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认定标准经历了从形式违法到实质违法再到一般性实质违法的转变过程。对环境侵权违法性的认定,实证法规定适用形式违法认定标准的,依形式违法进行认定;实证法未规定适用形式违法认定标准的,依实质违法进行认定。环境噪声污染侵权责任、放射性污染侵权责任以及惩罚性环境侵权赔偿责任的违法性依据形式违法认定。侵害权利的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依结果违法进行认定;侵害权利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的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依行为违法进行认定。除实证法规定超标排放为唯一形式违法情形外,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一法律事实不是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18.
人工智能的出现和发展根源于人类的本性:恐惧和贪婪。人工智能可能带来严重的不平等、失业、信任危机,对现有社会秩序带来严重挑战,最终可能失去控制。需要尽早对人工智能进行规制。规制的进路可以分为用技术规制以及用法律规制两种途径。尤其应当用法律来规制人工智能。用法律规制人工智能又可以分为法律规制人工智能本身以及法律规制人工智能背后的人。规制的原则包括目的正当原则、人类善良情感原则、公众知情原则或者透明原则、政府管控原则、分类管控原则、全程管控原则、预防原则以及国际合作原则。应当尽早制定人工智能促进法,确立人工智能发展的原则、划定人工智能发展的底线,并对现有法律进行整理,增加规制人工智能发展的有关内容。  相似文献   

19.
环境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社会特有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现象,其民事责任在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上与传统共同侵权差异明显.客观说应成为现阶段我国环境共同便权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为兼顾侵权人和受害人利益的平衡,我国应构建以连带责任为主、其他责任方式为辅的环境共同侵权责任体系以及共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了制裁恶意产品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在讨论中,对此仍然有反对的意见.事实上,我国古代就有这样的规定,现行法律制度中也规定了违约责任中针对产品欺诈、服务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适当的惩罚性赔偿金,能够完善我国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制裁恶意产品侵权行为,警示社会,维护人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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