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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朝鲜王朝的宗系辨诬和仁祖反正辨诬是明清时期中朝国交中的重要事件。前者缘起于《皇明祖训》对其先祖世系的误记,以更正《大明会典》中的相关内容为终结。后者以陈请纂修《明史》勿信野史讹传为开端,以强烈要求更正官修《明史》中的讹误记录为最终目标。两次辨诬之间的联系与反映出的文化心态折射出了明清时期中朝关系的错综复杂性。  相似文献   

2.
明清州县监狱的生活环境、衣食、医疗条件很差,狱囚不但要受到监舍、狱具的限制,而且还可能受到牢头、狱卒的敲诈欺凌。已经判决等待执行,以及身心受到损害的囚犯,脱离囚牢的愿望强烈,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有可能将愿望付诸行动,甚至采取暴力或内外勾结的方式脱逃,成为反狱与劫狱。狱囚反狱与劫狱是对王朝和法律权威的挑战,当然为王朝所严禁。为防止狱囚的劫狱与反狱,明清王朝制定严厉的法规,还采取许多防范措施,曾收到一些效果,但州县监狱的劫狱与反狱事件时有出现,也显现出法规与防范措施存在许多漏洞。  相似文献   

3.
前言在中国西部居住着许多少数民族,历代王朝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都实行所谓的“以夷制夷”的政策。例如,唐、宋时代羁縻州(羁縻政策)的设置;从元代开始到明清时代确立的土司制度,都是这一政策的体现。  相似文献   

4.
古今刑法之中,侵犯人身和侵犯财产的犯罪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古代刑法称此罪为强盗罪,"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正是指的这种罪.现代刑法称此罪为抢劫罪,列于侵犯财产罪一类的首位.作为中国封建刑律的集大成者——唐律,总结唐以前历代刑律中关于强盗罪的情况,以较为完整的律文体系加以规定,基本形成了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定义,并为后来的历代王朝沿袭,影响深远.比较古今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重新评估唐律对中国现行刑法的影响,不仅具有法制史方面的意义,而且对我们深入理解刑法中抢劫罪的渊源和实质,有着重要的认识价值.  相似文献   

5.
彭利芝 《船山学刊》2008,(1):133-136
易代小说大体上经历了“废”——“兴”——“废”——“兴”的主题演变过程。元末明初产生的易代小说,突出大一统王朝的覆亡,体现了一种浓重的历史兴亡感。明嘉靖至万历年间,易代小说总体上突出新兴王朝之开国,充满建功立业的豪情。明清鼎革之际,不论是“历史”小说还是时事小说,都有着浓烈的亡国之音。“康乾盛世”后,仅有的易代小说重新敷演鼎旧革新的开国故事,歌颂新兴王朝的定鼎,易代小说逐渐走向衰亡。  相似文献   

6.
百年的期待     
百年的期待饶子(暨南大学)香港自开埠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在历史上一直处在历代王朝的设置的行政机构管辖之下,而且还是中外交通的海上要道和文化交流的窗口。在明清时代珠江三角洲农业商品化的过程中,香港在经济和文化上都发展较快,是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184...  相似文献   

7.
论赎刑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赎刑制度童光政龚维玲赎刑制度是中国古代刑法发达的反映,它从夏代产生起,为历代王朝所承用,直到清末引入西方法制,才被取消。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刑法的执行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目前学界对它的性质、特点及其历史价值认识不一,在强调刑制改革的今天,对它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试论明、清两代朝廷控制云南土司手段的二重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清两朝为维护自身统治,对云南土司采取“恩威兼济”的二重性控制手段,把云南土司置于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清代对云南土司的赏罚规定较明代有差异,而且对土司作了诸多限制。  相似文献   

9.
哲学是反思之学,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科。刑法哲学就是通过“思辨”探索和揭示刑法的“根源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刑法哲学以回答或试图回答刑法上若干个“为什么”为目的。刑法正当性是刑法哲学的核心命题,对“什么是刑法的正当性”给以哲学上的回答始终是刑法哲学的使命和任务。  相似文献   

10.
吴云 《学术探索》2023,(10):128-137
促进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向心力强化是夯实我们多民族国家政治合法性及国家认同极为重要的基础条件,也是当代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途径。元朝起,傣族地方被纳入行省直接管辖。元至清时,傣族社会历经了先由王朝政府建立、完善土司制度进行治理,后期王朝对部分傣族地区改土归流历程。因此,傣族的国家向心力进入了一个培育、强化和巩固的历史新阶段。结合中华文化传统机制,可发现元明清时期傣族国家向心力表达存在两类主体,表达形式丰富,具有多层次的忠诚对象(国家象征)结构和秩序。元至清时,基于中华文化凝聚力及王朝在傣族地区持续的政治经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四个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傣族的国家向心力得以不断巩固和强化;但也有至少四个方面的突出因素对傣族的国家向心力巩固强化产生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1.
清初前期之比丘尼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清之际,比丘尼形象颇为不佳。然在清初前期的尼界中,却存在着这样两类比丘尼群体:一类是以弘扬禅法且留有语录偈颂等作品为主要特征的女性禅师;一类是以诗词文才见长的才情女尼。正是这样两种群体的存在,为清初前期之比丘尼赢得了佛教界及世俗文人的认可与尊重,此种现象在佛教史、妇女史及文学史上都是值得研究关注的。  相似文献   

12.
明、清西南边疆治理思想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秦汉开始,中原中央王朝就对西南边疆地区进行经营与开发。但是,历代统治者治理西南边疆的思想观念并非平面化的,而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甚至反复的长期历史过程。明清作为封建社会后期前后相承的两个政权,继承了汉唐以降的治边思想,逐渐形成系统并日渐走向成熟。由于统治者的民族身份及其所面临的外部形势、时代问题不尽一致,明清西南边疆治理思想既有相似之处,亦有明显的差异,反映了治边思想的时代性和继承性。  相似文献   

13.
明清两代,是我国历史上推行海禁政策最为严厉的王朝。但明中叶以后,就广东地区而言,对外贸易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究其原因,除了中央政府对广东实行特殊政策,以及当时国内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等因素之外,明清两朝的广东士宦为解除海禁、开海通商的争辩和疾呼,亦起着无可否认的积极作用。本文试图就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广东士宦开海思想的发展及其对中央政府外贸政策的影响,并对产生这些思想的社会经济根源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江浙海塘是中国古代三大公共工程之一,被誉为"海上长城".江浙海塘又以浙西海塘为重中之重.明清浙西海塘修筑不仅是历史治海的顶峰,更是这一时期江南、太湖流域水利的重心和力作.海塘的修筑对王朝国家和江南的进一步开发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明清之季中韩宗藩关系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对外关系史上,传统的宗藩外交制度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近代西方外交法则东来以前,中国以传统的宗藩外交,维系着亚洲大部分地区,中韩之间的宗藩关系,正是这种传统外交最典型的代表。一、明清之季中韩宗藩关系的立续及其文化动因明清之季朝鲜王朝与明、清两朝先后建立了关系最密切、制度最完备、时间最长久的宗藩封贡关系,成为透视中国传统外交的最具典型意义的范例。朝鲜王朝(1392~1910)同中国建立宗藩封贡关系始于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这年正是李成桂集团以李氏王朝取代高丽王朝(918~1392)的第二年。李成桂原为…  相似文献   

16.
古代食货法律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分支之一。明清是古代食货立法最为发达的时期,也是食货法律体系臻于成熟的时期。明清典例食货法律体系从创立到不断完善,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明洪武朝初创的以《诸司职掌》户部为纲、食货例为目的食货法体系,历经八帝,行用百余年之久。首部《大明会典》颁行后,食货法律体系的内容构成则演进为以《会典》户部为纲、以食货例为目,至明末未改,并为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所沿袭。乾隆四十一年《户部则例》的颁行,标志着以《会典》户部为纲、以《户部则例》为基本法、以食货例为“变通法”新食货典例法律体系的定型。食货立法无论是立法总量,还是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都远远超过刑法。要全面揭示明清法制的面貌,必须重视食货立法和食货法律体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刑罚结构总体上存在着"当重不重""当轻不轻"的倒挂性局面.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传统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复归,它应当是新时期的基本刑事政策,任何刑事政策都应实践性地转化为刑法规范,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应当加速其刑法化的进程.以刑事政策刑法化的视角来分析,我国应尽快用修改刑法的方式来根本扭转刑罚轻重失衡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李文杰 《兰州学刊》2014,(2):197-199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它贯穿于刑法的始终,是法治在刑事法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刑法分则中的所有罪名都应该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视角看刑讯逼供罪的现行规定,发现刑讯逼供罪的规定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两项内容:明确性原则和禁止不均衡的刑罚。笔者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刑讯逼供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故意犯罪阶段形态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异。在上述几个方面,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是各有千秋, 各有优劣, 实有相互取长补短之必要。  相似文献   

20.
余英时先生作出“元代对于明清士商关系的变化看不出有直接的影响”这一结论,本文认为大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关于士商关系,其实元代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社会现实都可说是明清两代的滥觞。本文论证士与商这两个阶层在元代已出现了一种互相吸引和靠拢的趋势,通过明清两代儒士对许衡“治生说”的重视和讨论,认为许衡“治生说”为元明清士商互动孕育了理论依据,对明清士商观念具有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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