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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网络空间中帮助使用盗窃行为的实行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空间中"使用盗窃"行为的普遍化,部分源自于提供犯罪工具等帮助行为的职业化。在"使用盗窃"行为无法入罪化的情况下,难以依赖共同犯罪理论来对"帮助使用盗窃"的行为加以刑法评价。在"帮助使用盗窃"行为的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使用盗窃"行为的危害性且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借助《刑法修正案(七)》的法条成就,将"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的罪状加以改造,来实现"帮助使用盗窃"行为的独立入罪化,或许是最佳立法通道。但是,刑事立法的关注重点应当从保护网络管理秩序逐步向保护网络空间中的财产权益转移。  相似文献   

2.
“使用盗窃”行为在传统的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中,处于争议地带。尽管在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盗窃”多有立法例,但是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对此加以回避。而网络日益普遍的现实,以及网络空间中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导致将网络空间中危害巨大的“非法使用网络资源”的“使用盗窃”行为,加以入罪化,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3.
"使用盗窃"行为在传统的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中,处于争议地带。尽管在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盗窃"多有立法例,但是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对此加以回避。而网络日益普遍的现实,以及网络空间中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导致将网络空间中危害巨大的"非法使用网络资源"的"使用盗窃"行为,加以入罪化,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须具备"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而刑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于如何认定有无"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等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司法实务部门在对假药犯罪"危害人体健康"的司法认定上各行其是。因此,统一理论界与实务界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的认识,全面思索刑事立法对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加以干预的提前化和视角转换问题,对于完善生产销售假药刑法规制体系具有立法和理论研究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对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如何定罪量刑,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上有较大争议的问题,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界长期争执而未能解决的问题。与国外立法例相比较,我国大陆刑事立法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目前仅限于贪污罪,效力尚不及于其他身份犯,如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更不涉及此类共同犯罪的量刑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总则中专门规定这一问题的定罪与量刑的立法例值得我国大陆刑法典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偷拍行为明显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刑法规制。目前,我国偷拍行为日益猖獗,现行行政法、民法以及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都不足以有效地规制偷拍行为。我国有必要修改《刑法》,设立"侵犯个人秘密罪"或"侵犯隐私罪",以规制偷拍行为。  相似文献   

7.
探寻一条科学的入罪路径是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刑事规制的前提。我国刑法的入罪路径包括司法入罪化和立法入罪化。在立法时机成熟之前,应充分利用现有立法资源,先行实现部分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但是,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很难实现法益的全面保护,并且,某些特殊的科研不端行为无法通过司法入罪化的方式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走立法入罪化的路径,通过创设新罪来规制科研不端行为,才应是最终的选择。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入罪化不宜采用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模式,而应采用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并以此为将来刑法典的全面修订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8.
由于法益侵害说对于中国刑法及刑事法治的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必须确立犯罪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基本观念,身份犯的本质也应解释为对法益的侵害。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身份犯,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身份犯的案件存在一定难题。而类型化思维的提倡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即在思维方式上,倡导由概念思维转换到类型思维。同时,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身份犯的涵摄类型,增加"有关身份犯及其刑事责任"条款的类型性规定,进而指导刑法分则的具体适用,增强刑事立法的可操作性,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9.
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法的漏洞在所难免,实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不能坐等刑事立法的完善。依托现有立法资源,加强刑法解释工作,才是科研不端行为刑法规制的最现实途径。但并非所有的科研不端行为都能经由刑法解释的办法得以规制,因此,对那些不能经由刑法解释工作予以规制的科研不端行为应适时弥补立法漏洞,严密刑事法网。科学共同体不能成为刑事司法的"特区",实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当下最为重要的是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做到平等适用刑法。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经过多次修改,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的设立,使得该类犯罪已基本形成具有一定逻辑结构的体系,其中立法理念和技术的变革,体现出刑事立法对公共安全态势的积极回应以及对风险刑法理论的呼应,对交通肇事行为产生的遏制作用也是有效和显性的。对该类犯罪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找出进一步可完善之处,有助于丰富我国刑事立法实践和理论。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的增设凸显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对法益的保护方面具有鲜明的功利性色彩,同时,也是刑法理性逐渐趋向边缘化的结果。从司法适用的角度看,有必要对三种新增行为方式作出准确解读。对于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应根据此前的有关司法解释作出相应的阐释;而对于扒窃行为则可以从地点特征和对象特征两个方面加以限制。就犯罪形态而言,盗窃罪依然是结果犯,既要准确解读,也应清醒地看到立法修改中所存在的问题,如罪刑设置均衡性缺损、罪状设置规范性不足以及刑事处罚边界的模糊。  相似文献   

12.
尽管目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定位于刑事司法政策,但该政策在理论上应当是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三位一体的基本刑事政策.作为刑事立法政策的宽严相济,应该不仅包括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政策,而且还要包括刑事程序法方面的政策;为刑事司法政策的宽严相济,是指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在适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时应当遵循的政策;为刑事执行政策的宽严相济,则主要表现在监禁和死刑的执行两个方面,在现代刑事执行制度中,必然是监禁与非监禁化、行刑人道化、行刑社会化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3.
略论医疗事故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一种犯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应包括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的鉴定,是认定医疗事故罪的关键。应当克服目前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手包办独揽医疗鉴定的弊端,应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公安机关组建并主持,并实行回避制度,以求公正、公平。  相似文献   

1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价值一直引起学术界的争议,本文从立法的正义性、立法的功利性、立法的完善上对该罪的立法价值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网络技术发展促成了网络代际更迭。在大数据为核心的Internet 3.0阶段,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网络的刑法属性由传统的犯罪对象、工具演变为网络犯罪的场域空间和存在方式。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演化,在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加强的同时,出现了人工智能犯罪等新的犯罪形态。在对比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危害性评价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犯罪区分为三种类型:危害性评价等价于传统犯罪的网络犯罪类型、线上线下危害性评价背离的网络犯罪类型、以网络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网络犯罪,后者尤以人工智能犯罪为代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冲击着以人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也给刑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新的风险时代的到来。刑法对以网络为工具和对象的犯罪进行了有效立法应对,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犯罪规制不力,对以“网络为空间”的犯罪应对不力,对以“网络为存在本质”的犯罪尚未作出实质回应。刑法缺乏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风险机制,一是对大数据系统安全、算法安全和数据与信息安全为内容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二是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瑕疵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应对。同时,在立法规制网...  相似文献   

16.
根据现行刑法,我国对预备犯作原则性处罚,这样的规定存在着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缺陷。通过对这些缺陷的分析,对于预备犯应该原则性不罚,但对少数严重犯罪的预备行为应基于刑事政策的需要作出处罚。这些处罚不是在总则上规定,而是在分则上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7.
现行刑法中非法采矿罪在立法技术、罪名、构成要件以及刑事责任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不利于指导司法实践。本文对非法采矿罪存在的缺陷进行逐一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8.
刑法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应重视立法决策及科学化,保障立法结果的合法正当。重视隐形刑法及其司法环境的权力规训这一治理议题,以刑法学体系即罪责刑关系与罪责刑均衡重构刑法解释的对象和目标。倡导通过互助与合作达致刑法信任,维护刑法学通说的地位,兼顾刑法哲理与刑法诠释。  相似文献   

19.
风险社会的客观事实和风险刑法理论是被允许的危险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不是个人的价值判断,而是公共的价值选择,具有客观真理性。在三阶层的刑法体系中,被允许的危险应当作为具体的违法阻却事由而存在,发挥出罪功能。作为立法政策事由,其理论适用范围应指向涉及科技风险的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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