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0年11月7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宣布全面升级中文域名注册系统,无独有偶,仅仅3天后,全球最大的域名注册机构美国NSI宣称也将开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一中一洋两家机构自此展开了中文域名权益大战.中洋中文域名大战尚未平息,又传来中文域名侵权诉讼的消息,北京正普公司将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alibaba.com(中文名称"阿里巴巴")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公司电子商务版是"阿里巴巴",所以"阿里巴巴"这一中文域名应当属于自己.无论是中文域名权益之争,还是中文域名侵权诉讼,归根到底都是利益之争.因为在互联时代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有两项必不可少的资源,首先是企业的网络域名,然后才是产品.网络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最重要的标志,优良的网络域名就像优秀的品牌、商标一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吸引网络流量,扩大销售,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以网络域名虽然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价值,可以使企业获得潜在的收益,它是互联时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2.
域名的反向侵权是指域名权利人以外的人将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的行为。在域名成为网络经济下最重要的市场时,必须对域名提供知识产权法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域名与商标法律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域名的法律性质出发 ,指出域名对商标的“网上劫持”和商标对域名的“反向劫持”是两者冲突的基本形式 ;其次 ,在分析其冲突发生原因的基础上 ,提出了援用商标侵权理论、商标反淡化理论、反不正当竞争理论、域名异议程序以及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等几种解决冲突的途径 ;最后 ,针对我国现状 ,从域名的管理与知识产权法的完善上发表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阿里巴巴的“泛金融”角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静 《经理人》2008,(9):108-110
2008年初,几个以“alibank”为关键词的域名(alibank.com、alibank.cn、alibank.com.cn),转让价格突然间被迅速炒高。域名炒家田克山迅速上网查询,发现“alibank.net、alibank.org”刚刚被注册,并且显示注册者为阿里巴巴集团。而阿里巴巴(alibaba)、阿里妈妈(alimama)、阿里软件(alisoft)、  相似文献   

5.
21世纪,网上购物将成时尚,将是人们交易的重要场所。在网络营销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注册好的域名一个与企业名称和形象相符的域名,是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前提。由于域名具有惟一性,一个域名一旦注册成功,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法注册相同的域名。因此域  相似文献   

6.
如今,互联网上抢注风 不止,域名正以每10秒一个的速度在迅速减少。据悉,俄核潜艇“库尔斯克”号沉没海底,“库尔斯克”(Kursk)立刻成了极具商业价值的互联网域名。大连某网站的负责人得知“库尔斯克”号船员已失去生还希望时,便意识到,这一备受关注的名字以后将会身价倍增。他找到了“库尔斯克”号的英文名字,并到网上申请注册时,却发现自己晚了一步,就在当天,“Kursk.com"的域名,甚至包括另两种国际域名:.net和.org刚刚全部被英国一家电信公司注册了。 无独有偶,中国本届奥运冠军名字的域名也被纷纷抢注。据有关消息:中国…  相似文献   

7.
名刊要览     
《决策》2013,(4):14
《经济学人》阿里巴巴的无限可能中国在逐步向世界最大经济体迈进的同时,也在超越另外一个里程碑。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正在赶超美国,而在这个市场中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司就是阿里巴巴集团,根据若干衡量标准,它已经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去年,阿里巴巴旗  相似文献   

8.
周建华 《经理人》2007,(2):59-60
在习惯于炒作的B2B电子商务大腕阿里巴巴的眼皮底下,有一家外贸行业B2B专业网上电子商务公司,在经历了网络泡沫后,以其“细分、专业、国际化、面向服务”的独特商业模式,低调地生存和迅速发展起来,它就是总部在南京的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我们正以每年超过200%的速度在增长,2005年营业额在四五千万左右,2006年在9000万左右。我们的注册会员数达到100万,付费的高级会员近万个。  相似文献   

9.
<正>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与那些企业界风云人物相生相伴的是,失意人士仍然频出不断。算起来,著名域名注册商新网执行副总裁蒋群是第一个“被迫”离去的人,时至今日,仍有人认为蒋群很冤。蒋群之后,上海灵通的CEO张小龙“任期届满下台”;轰动性的消息发生在3月5日,中关村耳熟能详的人物、著名杀毒软件厂商瑞星公司总裁刘旭“被意外干掉”,引发了一场知本与资本孰是孰非的大争论;紧接着一天之后,老牌网络产品供应商Novell(中国)公司总经理吴雨“被上司炒了鱿鱼”。  相似文献   

10.
林杰 《经理人》2007,(12):28-28
百度宣布正式进军电子商务领域,以C2C作为突破口,并成立电子商务事业部负责独立运营C2C交易平台业务。“搜索+电子商务”,百度似乎给人以无限的憧憬。围绕“搜索+电子商务”,百度与阿里巴巴、腾讯这两家国内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在未来可能掀起的混战,似乎已让人嗅到远处的硝烟。  相似文献   

11.
川渝     
《经营管理者》2010,(8):16-17
成都“渝富侨”商标侵权 重庆富侨保健有限公司六年前对四川一家洗浴中心申请注册的“渝富桥”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日作出最终裁定,成都“渝富桥”侵权,不予核准注册。  相似文献   

12.
许宁 《经理人》2012,(9):34+36+38-39
阿里巴巴凭借电子商务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然而,随着B2B业务日益没落,C2C淘宝深受假货困扰,B2C天猫难成大器,加上贪腐失控和马云个人形象受损,阿里巴巴面临着历史上最大的危机。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十字路口该何去何从?阿里巴巴给出的答案是“C2B+SNS”。  相似文献   

13.
见微知著     
《经理人》2013,(6):9-9
#马云卸任阿里巴巴路在何方#@经理人:在淘宝十周年晚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集团CEO马云正式宣布,即日起辞去CEO,由陆兆禧接任。未来,阿里巴巴这家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将走向何方?@第二阿累:阿里巴巴先是投资新浪微博、购入高德地图,据传马上还将增资UC;接着又进入十周年  相似文献   

14.
马云 《经理人》2010,(8):80-80
以前我们把自己定位为最佳雇主公司,现在需要做出新的调整。我们认为,所谓的最佳雇主公司,其实还是停留在老板对员工的“我待你不错,你要感恩”这样的浅层次上,这违背了我们缔造企业价值观的初衷。我们觉得整个阿里巴巴的下一步,应该是将“最佳雇主公司”努力转变为“员工最感幸福的公司”。  相似文献   

15.
纸鸢天涯 《领导文萃》2008,(19):124-128
用了15年.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CEO卫哲让中国人认识了他。这位中国年轻的高级执行官,如同坐火箭一般完成了“从士兵到将军”的升迁,其职场生涯如同一部将白领染成金领的“卫氏职场史”。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称赞卫哲富有远见,将帮助阿里巴巴B2B公司成为世界顶级企业。  相似文献   

16.
<正> 近来,在国际互联网上,我国大量知名企业、驰名商标和其它特定称谓的网络域名已被他人抢先注册。 域名,是国际互联网络上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名称,是互联网上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一个企业只有通过注册域名、才能在互联网上占一席之地。如果一个域名已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再注册相同的域名。我国著名的企业和商标如长虹、大宝、全聚德、荣宝斋、同仁堂、红塔山、五粮液、孔府家酒、健力宝、万宝等已被抢注觐中,总数已达上百种。 我国大量珍贵域名被抢注的问题已引起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2010年9月28日,国美股东特别大会结果揭晓.至此,国美控制权之争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的小胜而暂告一段落.从公司治理的视角来看,"陈黄大战"是中国民营企业治理模式转型中,职业经理层与大股东控制权之争的标志性事件,是阳光下公司治理较量的一个典型案例,凸显了外部治理环境改善、治理风险防范、股权结构优化以及和谐治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8.
何忠平 《决策》2009,(10):33-35
“不把阿里巴巴谈下来,你就别回成都了,住在杭州吧!”接到来自上级的“死命令”,郑莉陷入背水一战的境地。郑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投资服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今年初,她和她的团队接受了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务——争取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落户成都。马云、阿里巴巴,地方政府争相追逐的一头“肥鹿”,连广东、上海的主要领导人也加入了竞赛。但超高的谈判门槛,把多少远比成都显赫的城市都挡在门外。  相似文献   

19.
曾几何时,神州大地上兴起了一场又一场令人惊心动魄的价格大战,先是彩电行业兴起波澜壮阔的降价大战,随着是VCD大战,紧接着又是微波炉行业烽火四起。在微波炉价格战中,格兰仕公司顺应“潮流”领先加入了声势浩大的价格战,从97年初“买一赠二”、“买二赠三”的各种促销活动开始,到97年10月18日宣布其全部产品价格平均下调40%,其降价范围之广,幅度之大,震动了商界,但今年5月18日,带头掀起微波炉降价潮的格兰仕公司突然宣布全面提价──‘恢复去年降价前的价格,转向非价格竞争。”消息传出,众说纷纭,反响哗然。其实,格兰仕…  相似文献   

20.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股东股权的重要内容,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对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正常合理化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应清醒认识到,对于确保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更好的是“实践继受”而非“制度抄袭”,仍有待相关制度规定的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