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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认定是定罪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以法律思维方式为视角,探讨了构成要件实事认定的基本方法,认为在认定构成要件事实的过程中,应该从规范到事实、从形式到实质、从客观到主观、从类型到特殊,谨慎地认定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2.
正当防卫的解释问题,被我国犯罪构成体系重构论者视为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重大理论缺陷,也被作为批判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坚实阵地。在对正当防卫出罪机制的研究过程中,现有的主观说、实质说、违法阻却事由说要么过于片面,要么缺乏科学性、逻辑不周延。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的视域下,结合正当防卫的实质予以剖析,可以发现正当防卫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任一方面,在传统四要件的理论框架中根本不需要在犯罪构成之外去解决正当防卫的出罪困境。  相似文献   

3.
对于行为与构成要件的关系,存在着"构成要件论"与"行为论"的争议,前者主张在构成要件阶段评价行为,而后者要为行为本身单独构建一个阶层,由于行为概念本身具有消极和积极两方面的机能,为实现这些机能,应当采取"行为论"的观点。对于行为概念,仅在大陆法系中就存在因果行为论、社会行为论、目的行为论和人格行为论等学说上的聚讼,其中,人格行为论由于结合了存在论和规范论两方面的考虑,因而在实现行为概念的各项机能方面显得较为妥当。同时,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由于缺乏专门的行为概念研究,而造成了体系上主客观的失衡和评价对象的缺失,因此,应该借鉴人格行为论的观点在犯罪构成之前确认行为的存在。  相似文献   

4.
德日犯罪论体系自身的逻辑缺陷、英美犯罪论体系独特的刑事诉讼模式,以及这两种法系所具有的"定性不定量"的法律文化传统,都决定了这两种犯罪构成体系不可能被引进或作为中国犯罪构成理论改造的范本。立足于我国自身的法律体系,在正确理解我国犯罪构成各个要件尤其是犯罪主观要件内涵的前提下,对我国犯罪论体系加以适当完善是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应有出路。  相似文献   

5.
违法行政行为与行政主体的主观过错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违法行政行为是否需要以行政主体的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行政主体的有过错行为必定是违法行为,但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则不一定是有过错的行为。在某些特殊场合,虽然行政主体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但是法律要求行政主体对其客观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行为也应视为违法行为。从总体上讲,行政主体的违法包括过错违法和无过错违法。  相似文献   

6.
将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冠以"苏俄化"的标签,并不恰当。四要件中的犯罪构成与三阶层中的构成要件之本质区别在于二者赖以建立的哲学基础不同,两套犯罪论体系所反映的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在人权保障方面,寄希望于构成要件理论,或者将实践中出现的人权侵犯现象归咎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并不正确。俄罗斯刑事法制领域的人权保障,不是从刑法典内部、更不是靠某种理论,而是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7.
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以对构成犯罪的各要件分析见长,但综合不够,动态研究欠缺.从动态角度研究犯罪构成非常重要,从理论角度看,它对统摄诸如形态论、转化犯等问题有意义;在实践方面,对准确地定罪量刑也有重大作用.这可从方法论、总论、分论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非法占有目的:犯罪成立体系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发展过程中,目的犯的目的首先作为责任要素,最终发展成为存在于犯罪构成该当、违法、有责之中都存在的要素。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非法占有目的作为选择要件与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都存在有机的联系,非法占有目的在刑法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侵权法中,违法性学说的发展最终让耶林眼中的"客观违法"要件走入了绝境,这是违法性学说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中"faute"的误解的必然结果。"faute"包含两个核心内容即主观否定性评价与客观否定性评价,主观否定性评价是过错,而客观否定性评价是不正当性而不是违法性。侵权法中的违法性要件是个伪命题,违法性并非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在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有许多种,其中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的体系居于通说的地位。与此相应,犯罪的形式概念可表述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结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缺陷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1.
东西方刑法理论的文化思维虽有所不同,但东西方犯罪构成体系大体相同,从刑法保障人权机能的本源来看,刑事归责的最终归宿均应是“责任主义”。在对行为人进行责难或否定性评价时,考虑违法性认识这一主观要素,是责任主义确保刑法保障人权机制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符合责任主义保障人权不受肆意侵犯的根本宗旨。虽然违法性认识或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暂无确切地位,但为了更好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犯罪体系也有必要引进违法性认识这一犯罪构成要素。在德日刑法中,违法性认识是独立的责任要素,是故意犯或过失犯必须同时具备的。结合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内容,把其归入我国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本质的合理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作为规范学科的刑法学当中,犯罪的本质只能是刑事违法性而非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刑事司法;其内容既包括行为在客观上与法的秩序相违背,也包括行为人本身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存在罪过并具有归责可能性。刑事违法性中所指的“法”应指法律规范而非法律条文,指实定法而非应然法,指具体的法律规则而非抽象的法律原则或公共政策。相对于社会危害性而言,它是一个真正完整的、规范意义上的法律标准;在司法的意义上,它是犯罪成立的惟一条件。  相似文献   

13.
可罚的违法性是指具有作为犯罪而科处刑罚程度的质与量的违法性.这一理论是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实质的违法性、违法的相对性三个方面的基础而提出来的,其在犯罪论上的体系地位应当认为是阻却违法性.该理论对我国刑法具有启示意义,具体而言,一是要适当调整我国的犯罪构成模式,为但书出罪功能的发挥提供运作空间;二是借鉴日本的做法,在但书出罪的免责事由上适当放宽.  相似文献   

14.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此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行为无价值是以结果无价值作为自身存在的基础,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与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在司法过程中仍应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的行为无价值二元论",这是由法制社会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具有限制刑罚权发动和保障人权的功能 ,有利于罪刑法定和刑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我国刑事违法性依附于社会危害性而存在 ,不具有实体内容和独立品格。刑事违法性评价由于没有和社会危害性评价形成层次鲜明的递进式结构 ,造成我国刑事违法性理论的功能缺失。丰富我国的刑事违法性概念 ,构建双层次刑事违法性评价机制 ,是完善刑事违法性理论和实现其功能的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三大犯罪构成体系虽然在构成要件与思维进路上迥然各异,但是在犯罪认定的实质内涵上却几无差别.三大犯罪构成体系均囊括全部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涵摄证明犯罪人主观心态的诸种客观方面,明晰主观方面是犯罪认定的核心,洞彻客观方面佐证主观方面的功能,旨在为犯罪认定提供统一的抽象模型.同时,犯罪构成体系的生成又与一国的传统文化、社会情势、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实体法的交互作用休戚相关,紧密相连,意在关照个性基础上的公允认定.犯罪构成体系是指导犯罪认定的思维方法,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过程,并无孰优孰劣之分,而仅有适正演绎之别,需要在把握犯罪构成体系的共性特点及甄别个性差异的基础上,予以刑事一体化的方法考量.具体而言,犯罪构成体系的选择和适用应恪守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的中核地位,秉持犯罪构成体系与公众逻辑思维过程的趋同性,凸显控方举证责任的增加,着力犯罪构成有机体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理论的重要内容,对指导刑事司法起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多元发展已成事实,主要存在着客观·主观体系、控诉·辩护体系、不法·有责体系,它们均有各自的特征。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适用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不仅有利于犯罪构成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融合,也有利于犯罪构成理论自身的发展,使犯罪构成的争论在刑事领域细化。在立案侦查环节,客观·主观体系的运用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效率;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环节,控诉·辩护体系的运用能为控辩双方明确证据调查的可能内容,增强对抗性;在法院判决阶段,不法·有责体系能条分缕析地论证被告被定罪处刑的严谨逻辑,增强法院的权威。  相似文献   

18.
吸收犯是罪数形态理论上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其中的若干争议直接涉及吸收犯在理论上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在理论上,吸收犯存在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吸收犯只发生在同一犯罪过程中的同质数构成要件行为间,它是实质一罪;吸收犯的吸收关系是指在同一犯罪过程中,不同的行为阶段实现了多个犯罪构成,从而形成的多个犯罪构成对数构成要件行为在评价上的包容关系;它是同一犯罪过程中同质数构成要件行为间的吸收,其表现形式应是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  相似文献   

19.
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是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其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与重构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司法过程中仍应坚持"刑事违法性",这是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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