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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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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分析了社会转型时期 ,学校“德育个性化”价值取向上的缺失现象及其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继而进一步指出在面向 2 1世纪的德育改革中 ,教育工作者应如何追寻“德育个性化” ,真正培养出符合新时期需要的个性充分发展的人才。  相似文献   

2.
民族教育中,人本德育的核心是如何在与外族的世界性交往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自身的道德素质与文化竞争力,使少数民族青年学生在立足于本土化植根的基础上,通过保全自身传统德育内在规定性,促进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与德育价值取向上的引领性。在民族教育中,德育理念人本化是人本德育价值取向的本质要求,德育内涵人格化是人本德育价值取向的必然要求,德育方式人性化是人本德育价值取向的现实要求。  相似文献   

3.
从特质的取向研究人格,极大地促进了人格心理学的发展。人格的情境主义研究取向与特质取向相对立,产生了著名的人-情境之争,这场争论促成了现代人格心理学上互动主义取向的产生。文章介绍了这三种研究取向的产生、发展、特点,并指出人格心理学研究中,各种研究取向由分裂对立不断走向整合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哲学史上的怀疑论即怀疑主义属于不可知论,而怀疑则属于可知论,只是对现存的认识难于确定,主张继续研究,寻求新的认识。因此,怀疑思维方法并不等于怀疑主义,它尽管有可能走向怀疑主义,但更多的是对各类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我们对于怀疑思维方法需要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5.
高校德育工作的困境及其对策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价值多元化的困惑、重智主义倾向的影响、不合理的德育评价制度的误导、德育内容与实际相脱离、学生主体地位的忽视致使当前高校德育工作面临着诸多困境。要摆脱这些困境必须重新定位德育目标,更新德育内容,提高教师素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科德育作用。  相似文献   

6.
理解多边主义:一种综合解释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边主义是三个以上国家基于合作的行为取向和特定目的所采用的国际互动形式及其制度结构。尽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多边主义的核心,但它并不是多边主义的惟一逻辑,多边主义的概念下涵盖着不同属性,需要从不同的维度对其进行探讨。从"综合解释模式"出发,可以看到,多边主义存在着三个逻辑层次:作为工具的多边主义,作为制度的多边主义和作为价值的多边主义。多边主义是三种逻辑的统一体。  相似文献   

7.
当前高校德育工作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德育目标错位,德育内容脱离现实,德育评价重知轻德,德育方法过于简单等。对此应构建新的解决思路,在德育目标上,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在德育内容上,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在德育评价上,要把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结合起来,寻求新的复合式德育评价模式;在德育方式方法及手段上,显隐结合,体现多元,创建贴近现实、具有亲和力的德育教育方法。  相似文献   

8.
关于共同加害行为人承担的连带责任,通说的观点是绝对主义连带责任。它存在社会效率缺失、司法权威丧失、内部矛盾激化、司法腐败滋生等弊端。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共同加害行为连带责任要在价值取向上做出改变,从只考虑受害人利益的绝对主义,转向既考虑到受害人利益也考虑共同加害行为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相对主义。在指导思想上,相对主义连带责任应当内外纠纷一并解决,尽量避免共同加害行为人之间的追偿,让受害人承担程序上的不利益。在制度设计上,受害人应当起诉全体共同加害行为人;共同加害行为人在承担责任上应当“先自己后他人”;受害人免除部分共同加害行为人的责任产生相对效力;受害人与部分共同加害行为人和解也产生相对效力。  相似文献   

9.
二语习得的新联结主义认知视角及新的认知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联结主义是一种有别于符号主义的认知领域的理论,该理论利用人工神经网络来解释人类大脑的认知活动并可以动态整体地解释二语习得的认知机制。本文通过对新联结主义认知论基本观点的评述来尝试解释二语习得领域的三大假说,即“监察模型”输入假说、二语习得关键期假设和二语习得自然顺序假说并对基于新联结主义认知论所产生的连通主义以及二语习得的最新理论一对话论进行比较,指出认知理论与二语习得发展新取向的认知同向性,即社会性,预期这一新的取向对知识时代二语习得以及外语教学新框架理念的建构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官司法缘何要奉行克制主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从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来看,克制主义应该是法官的意识形态。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法官保持克制主义是法制本质中的应有之意;是保障法律自身意义安全性需要。虽然司法克制主义与能动主义在司法过程中都不是那么纯粹,在历史的长河中此消彼长,但在某一个时期总有一种姿态占据主导地位。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司法克制主义理论。因为,我们没有经历严格法制主义的熏陶,人们对法律规则还不够尊重,法律至上还没有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同。因而必须对法官和公众进行规则意识的强化和启蒙。实际上,没有严格的规则主义就没有法制,没有司法者等对权力行使的克制就不可能有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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