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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第一次明确了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但对于勤勉义务的内涵和判断却有着诸多不同认识,其中对于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向来被认为是模糊和不确定。本文从外国立法例中的判断模式入手,借鉴公司治理中的客观标准界定判断标准的一般条件,再从商业判断规则的角度审视其基本内容,为我国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实际判断提供一种可行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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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普通法通过各州法院判例形成完善的董事知情权制度体系,这对于保障董事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现代公司治理机构中的重要一环。而我国公司法对此项重要制度一直是付之阙如,再加上我国公司普遍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很多相关制度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严重制约了相关公司治理机制的良好运行。因此,借鉴美国立法与司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践,完善我国董事知情权制度体系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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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涛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2)
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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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0(3)
上市公司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现象,在公司收购中,各方利益如何平衡,目标公司股东利益如何保护是十分关键的问题.目标公司的董事负有争取公司股东收购利益最大化的义务.本文分析了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董事角色和职能,并通过解读美国法上有关公司收购的几个经典判例,进而对我国的公司收购立法中董事义务规定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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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琪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3):40-45
董事是否违反勤勉义务判断之实质是判断董事行为是否合理,而董事行为合理性判断之实质,是评价董事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的问题。理性人标准作为过失侵权之法定标准,基于路径依赖得以进入公司法领域,而伴随着价值指引和制度进化,出现了独立于理性人标准的商业判断规则,但两者之间仍存在着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商业判断规则对决策程序和实体结果的划分实现了司法克制与董事免责的双重目的,进而解决了法院评价能力不足和董事风险激励的难题,以维护董事会之决策中心地位,保持社团独立性和社团民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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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惠琴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6)
英美法律对于董事注意义务及其判断标准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而我国公司法却对董事的注意义务的规定付之阙如。在修订《公司法》时,应当借鉴英美国家在董事注意义务方面的规定,根据我国的立法现状与现有国情,适当引入主客观结合的判断标准和经营判断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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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刚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9(3):36-37
本文在介绍新西兰(1993年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规定的基础上指出:其特点是将原属普通法中董事义务成文化,其目的看起来是要脱离普通法,但实际上,在公司法施行中,在对有关公司法的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仍然需要靠普通法对董事的义务进一步解释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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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界定,直接关系着公司股东与高管之间利益冲突的平衡。在各国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公司高管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都是一个难题,在我国该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不仅立法上不尽完备,司法实践中也没有一套明确实用的判断标准。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外宝贵经验的比较分析,进一步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分别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找到解决的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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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冬梅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9(4):76-78
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董事处于利益冲突的中心。为了保证公司收购的公正,目标公司董事应严格履行对公司的信义义务。我国现有法律在规范目标公司董事行为方面,应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修正:在公司法中增加董事信义义务的一般规定;在收购办法中完善董事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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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61-65
本文以食品企业所应承担的信义义务为切人点,指出高效的信息披露体制将成为公众对食品企业能力信任与品质信任的关键。笔者基于对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主体性交易成本形成过程的分析,探索性提出食品信息披露“俱乐部”式合作策略、食品信息风险评估机构独立化策略、食品信息披露社区化治理策略,以促进中国食品企业信义义务的“重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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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公司法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源于英国1964年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瑞威泽案的判例。派生诉讼制度在现代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我国台湾公司法中均已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10月第3次修订中第一次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新公司法确立对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股东派生诉讼规定的局限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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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中控股股东权利滥用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焕斌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49(4):79-81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反收购的决定权赋予了股东大会。但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控股股东完全可以操纵股东大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收购方的利益。为了防止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中滥用权利,维护私利,治本之计在于国有股的减持和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当务之急是在《公司法》的修订中增加控股股东信义义务和表决权排除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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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涉农职务犯罪主体应该包括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工作人员和村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基于"从事公务"的标准,可以区别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构成贪污贿赂类犯罪还是其他类型犯罪,并进一步解决管辖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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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围绕商业信用这一概念探讨了英国法上银行对客户的信托义务这一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其中系统介绍了英国法上银行对客户信托义务的一系列内容,分析了现时情况下我国引入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及这一制度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及商业银行自身的借鉴意义。笔者对我国如何引入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托义务这一制度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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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公司法》修订看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若鸿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9(4):24-28
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上基石性的制度。该制度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同时加大了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因此,《公司法》需通过相应制度实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平衡。2005年10月,我国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文章比较了《公司法》修订前后的变化,指出修正案一方面将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着眼点由关注资本信用转移至更具实质意义的资产信用,并引入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另一方面取消或放松了原《公司法》对股东投资的过多限制,这不仅可以鼓励股东投资设立公司,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使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得到了更切实的保障。文章通过法理学分析指出,修正案实现了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更好的平衡,使法律更接近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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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是由美国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所决定的,该制度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土壤之中并不适宜生长,应将《公司法》第123条理解为任意性条款,将设立独立董事的权利赋予公司章程,允许公司根据需要来自行选择是否设立独立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