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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文从立法意图、立法缺陷和立法建议三个方面对"携带凶器抢夺"进行了立法上的思考。认为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是在重刑观念的影响下而将"携带凶器抢夺"拟制为抢劫罪的。而这种立法规定存在立法缺陷,违背了罪行相适应原则、犯罪构成理论的要求和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建议将"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作为情节严重的抢夺罪来处理。  相似文献   

2.
新刑法第 2 6 7条第 2款规定 ,携带凶器抢夺的 ,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而理论界对“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却存在很大的分歧 ,这直接影响了法律的正确适用。本文在剖析了不同观点的基础上 ,提出了作者关于“凶器”的概念 ,对携带一词的理解 ,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论处的范围 ,以及在认定此罪时需要以达到数额较大为要件  相似文献   

3.
学界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理解的争议,主要集中于“携带”和“凶器”。本文拟从司法解释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规定展开,认为司法解释对于不同的“凶器”规定了不同的认定条件,对于携带性质不同的“凶器”抢夺认定为抢劫应当区别开来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4.
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表现为多种情况,并各自具有不同特征。其中有的应依抢劫罪定罪;有的应定抢夺罪;有的不构成犯罪。为使刑法条文符合客观实际,应对《刑法》第 267条第 2款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5.
“携带凶器抢夺”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只要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就一律以抢劫罪论处.但是此条款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诸如会导致扩大打击面,对有些有佩剑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也是不合理的.因此,要正确理解此条款.  相似文献   

6.
正确认识携带凶器盗窃行为的性质较为重要 ,国外刑法对之有明确的规定。设立“武装盗窃罪”有利于中国刑法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转化型抢劫罪的立法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使部分与普通抢劫罪不具同质性的行为也被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具有根本性缺陷。为此,提出对第269条提出重构建议: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在实际占有财物的情况下,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此重构后,将有益于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诸多争论问题上形成统一认识。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解释为体现对附带暴力的抢夺行为的严惩,将部分本应以抢夺定性的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破坏了抢夺与抢劫两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该解释部分规定与日本刑法理论与判例具有相似性,因此,以有别于传统对抢夺与抢劫行为的分析方法,以日本刑法为视角解析该司法解释部分内容,以期在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  相似文献   

9.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规定扒窃以后,扒窃入罪问题引起很大争议。"扒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达到严重程度的扒窃才具备入罪的实质条件。将携带凶器作为扒窃入罪的条件之一,具有实质合理性,也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还有立法技术考量因素。携带凶器扒窃入罪有助于弥补、平衡抢劫认定问题,避免与司法实践冲突。司法实践中需统一对"多次扒窃"与"携带凶器扒窃"两种入罪标准的认定。多次扒窃入罪应指一年内实施三次以上扒窃行为,并且每一次扒窃都不构成犯罪,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三次以上每次都受到行政处罚的扒窃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二是每一次扒窃不仅没有构成犯罪,而且也没受到行政处罚,应以次数为标准构罪。对携带凶器扒窃的理解阐释了"凶器"与"携带"的含义,特别指出,在共同扒窃的情况下,如果一人实行扒窃,另一人携带凶器从旁辅助,也可以认定为"携带凶器扒窃"入罪。  相似文献   

10.
抢劫罪与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都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但抢劫罪与强奸罪基本犯罪构成中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的内涵存在较大的差异。进一步比较,抢劫罪与强奸罪在加重犯罪构成中客观行为方面也差异巨大。究其原因,犯罪客体的不同、类罪细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司法实践的影响,是导致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差异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情形在理论上称为"事后抢劫"或者"转化型抢劫罪"。因为这种类型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所以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由于事后抢劫的特殊性,使得其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等方面都有值得注意的方面。  相似文献   

12.
中日水污染刑事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对日本完善的水污染刑事立法,我国对水污染犯罪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不仅缺乏独立的罪名,而且具有处罚范围狭窄,刑事处罚不力等弊端,从而影响到对水污染犯罪的刑事制裁。借鉴日本经验,我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水污染刑事立法加以完善:设置独立的水污染罪;规定故意和过失两种犯罪形态;明确水污染刑事制裁范围,并设置水污染罪危险犯;加大水污染犯罪的处罚力度并充分发挥罚金刑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抢劫罪作为一种多发且情形复杂的犯罪,在司法工作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明确。对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如何理解与认定"入户抢劫"、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论述。  相似文献   

14.
刑罚的威慑功能,经常被一国的立法者和司法者所津津乐道.威慑往往与儆戒同日而语,有着丰富的内涵.它一般包含对社会上一般人的威慑和对犯罪者本人的遏制."严打"作为我国的刑事政策凸显着其要着力发挥刑罚的威慑效应,以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然而刑罚威慑效应的发挥不能孤立地依赖刑罚的投入量,应密切注意它与其它相关因素的联系.否则刑罚的威慑就是刑罚的"暴力".  相似文献   

15.
关于事后抢劫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及依据怎样的标准进行区分,在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事后抢劫罪的目的以及罪刑相适应的要求,在我国应当承认事后抢劫存在既未遂形态;在既未遂的区分标准上,应当借鉴日本的理论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解释论中予以完善,以行为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遂并且也没有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作为认定本罪的未遂形态的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16.
从立法机关对检察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权的态度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犯罪情节轻微"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酌定不起诉权的前提条件,而将"犯罪情节"理解为量刑情节则有助于充分实现酌定不起诉权的积极功能。  相似文献   

17.
对行为人先实施暴力行为后临时起意取财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理论上主要存在着"盗窃罪"与"抢劫罪"两种观点。最高院主张被害人尚未失去知觉时定为抢劫罪,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死亡后定为盗窃罪。因为行为人先前暴力行为与后面取财行为具有关联性,所以应把二者结合在一起作为整体来评价。先前暴力行为与后面取财行为足以填充抢劫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由手段行为(先前暴力行为的再利用)与目的行为(取财行为)构成完整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行为性质与被害人的状态无关,被害人的状态都是行为人先前暴力行为所直接导致的结果,不能因为被害人状态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定性,而应将先实施暴力后临时起意取财行为统一定性为抢劫罪。  相似文献   

18.
犯罪定义新表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统的犯罪定义是:“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①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作为犯罪定义的组成部分不准确,也不宜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②“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它主要是立法者的犯罪标准,而公民和司法人员只能服从刑法;③判断是否犯罪的标准只能是刑事违法性。笔者对犯罪定义的新表述是:“犯罪是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在罪刑关系上,学界长期以来强调罪对于刑的制约作用,而忽视了刑对于罪的决定作用。刑罚对犯罪的成立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刑罚反制。刑罚反制的根据在于刑罚具有相对于犯罪的独立性、刑罚与犯罪具有相互依存性、刑罚与犯罪之间的联系具有复杂性以及刑罚目的对手段具有制约性。刑罚反制不仅体现在刑法观念中,而且体现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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