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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3,(9):44-44
<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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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政策的出台,往往会面临不同声音的拷问,有的源自政策落实是否掷地有声,有的则源自其所能惠及的群体及规模.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2年《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样面临各种拷问.
北京大学中国研究经济中心李玲教授认为:在京就业的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有150万人,非正规就业人群占大多数,如从事服务及建筑行业.其中许多私营小单位或企业基于自身的负担,并不乐意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此外,有的农民工已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保险,即使没有参保,许多年轻的农民工也并非乐意去缴纳属于个人部分的那2%的保险,来默默为北京的养老事业做贡献.政策是否落地有声,也许需要强制力量的介入.
据通知(以下统称)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统一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范围,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保待遇.具体表现在缴费办法统一,即按照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统一建立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统一医保待遇,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医保待遇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统一持卡就医,农民工参保后可领到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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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于11月1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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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期)四、严格规范了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依据、主体除按国际通行做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外,对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条例》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第一,调整了行业差别费率的确定主体。原《试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保险费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死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及统筹费用进行测算,征求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提出办法,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而《条例》第八条规定,行业差别费率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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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 动和 社会 保障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一、待遇标准 企业职工 因病 或非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 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死者所在单位按当 地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给4个月的丧葬补助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 费24 ̄32 个月 。其中:供养直系 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 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 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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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06年4月29日《参考消息》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孕期或哺乳期职工的劳动合同,而且须付全额工资。法律赋予孕期女工和新妈妈优厚的待遇,其中包括可以享受90天带薪产假,保证孕期和产后就业,支付孕产医疗费用,享受工间哺乳时间。据全国妇联统计,2000年国有企业女职工近30%被剥夺了这些权益。在私营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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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就能够享受各项劳动权益,试用期也不例外。 获得工资报酬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若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故意拖欠和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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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鲁某于2014年6月28日进入上海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电焊岗位工作,每日工资170元。2015年6月9日,鲁某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后鲁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庭审中查明鲁某2015年1月、2月确实未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其他月份均由公司为其正常缴纳。公司称未缴纳的原因是2014年1月公司进行人事变动,由于人事专员工作交接产生失误,导致一部分员工漏缴了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于2015年4月发放通知要求漏缴社保的员工进行登记为其补缴,并提交该通知以及其他员工补缴记录为证。而鲁某自己未向公司反映漏缴的情况,由于公司员工人数较多,公司对于鲁某漏缴的情况也不知情,现公司愿意为鲁某补缴2015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费,不同意支付鲁某经济补偿。而鲁某认为,公司人事工作的交接失误客观上造成了本人漏缴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存在,本人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支付本人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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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有一朋友,5个月前生完小孩,这两天刚拿到社保局开出的一张支票,支票中包括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但现在朋友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其将生育津贴返还公司(否则将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回),理由是产假期间(四个月)公司已经支付她工资,请问该种要求是否合理?我的朋友是否可以领取公司工资而不退还生育津贴,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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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应有补偿加班加点,在劳动法里称作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正常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应当休息的时间内,安排劳动者工作。它表现为两种形式:(1)加班,指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周六、日)进行工作,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工作日为节假日的,才视为加班;(2)加点,指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如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犤1994犦489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