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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之芳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0(3):100-106
对事实概念的完整理解应当涵括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层面的意义,一个完整的事实应是作为存在的事实和作为命题的事实之统一。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命题事实,是以客观案件事实为基础但掺杂着主观性因素的事实认识,因而有真伪之分,同时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法律事实,只有与刑事法律规范和证据规则相关的客观事实才可能成为裁判事实。刑事裁判事实与案件客观事实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背离的可能,但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始终是刑事裁判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裁判事实作为命题事实的真伪亦取决于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竞合与否,不过刑事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关系只是一种相对竞合。 相似文献
2.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5,(3):45-50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是法官为了证明定罪量刑的正当性,就定罪量刑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必要解释和论证的行为,它体现了贯彻刑事法治、彰显司法公信力和预防犯罪的价值。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我国在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重定罪说理轻量刑说理、二审说理优于一审说理、说理区域差别大、说理形式化的问题。当下在阳光司法背景下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标准上应当遵循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在说理具体方法上要丰富事实叙述方式,规范语言表达,强化逻辑论证。 相似文献
3.
刑法解释远非一种单纯探寻刑法文本含义的学究式思维游戏,而且刑法解释的依据不应当是刑法文本.刑法解释本身是一种利益衡量的活动.在这个利益衡量游戏中,无论是刑法有权解释还是刑法适用解释,刑事政策通过各种组织化的力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刑事法律的变更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甚至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案件的既判力是否会产生影响呢?通过对刑事既判力理论的研究,对既判力的不同原则进行法理分析,并参考国外和其他地区的相关问题的立法。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说,我国刑事立法应当抛弃分离主义原则,采用相关主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鉴于我国的法制现状,主张在刑事立法上采取折衷主义原则,兼顾行为人的利益保护和判决效力的连续稳定,促进刑法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二元机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6.
公众舆论与刑事裁判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由于涉及人的生命,死刑案件的裁判更能引发公众舆论的关注。死刑案件中的公众舆论是死刑文化的征表,司法审判时需要加以考量,在死刑改革中更需予以正视。在死刑裁判规范的生成过程中,公众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危害性的征表,其可以作为合法性的事实理由存在;在死刑裁判的证成阶段,公众舆论可以作为裁判的合理性理由存在。但是,死刑案件的裁判结果并不是必须与公众舆论相一致,提倡在坚持死刑适用的实质标准前提下,同时兼顾死刑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可以使死刑裁判更具公信力。 相似文献
7.
黄宪昱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7-81
实现司法公正是我国当前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如何在刑事司法领域里实现这一目标就成为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刑事裁判文书改革是我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树立什么样的改革理念与改革模式,会影响到今后刑事司法实践活动的走向,本文从司法公正的角度,主要探讨了当前刑事裁判文书的价值倾向与改革理念及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8.
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及其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黎宏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已经成为当今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大趋势,它实际上是对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刑事政策发展演变过程的概括总结。我国刑事立法整体上已经体现了这一思想,但是,在具体的刑法适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就借鉴和发展“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思想而言,当务之急是总结和分析现代刑事政策学的研究成果,将其融会贯通到我们的刑法适用中来。 相似文献
9.
李旭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6(5):92-102
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对提高其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具有重大意义.从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事实层级明晰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是什么的问题、核心层级说明刑事裁判文书之因果逻辑、实践层级说明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施行方法等三个层级,论证了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立足起点、把控关键与目标指向,为我国刑事裁判文书的撰写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10.
李思远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49-55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据制度的核心原则,要求在对证据资格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相关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和意见证据规则,在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证据补强规则。刑事错案产生的证据原因包括口供本位主义、案卷证据中心主义的盛行以及庭审质证的缺失等。从证据裁判的角度出发,刑事错案的防范应当由口供本位走向物证本位,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提高必要证人出庭率,同时还要确立被告人质证权,完善质证规则,证明标准下的疑罪从无应坚持"次优选择"。 相似文献
11.
王斌林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2):60-63
法律的确定性是法治的规则之治的必然要求,但它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复杂程序的产物。文章以许霆案为例,说明了现代社会给法律的确定性提出了挑战,指出了法律不确定性产生的社会原因,分析了现代社会如何寻求相对的法律确定性。 相似文献
12.
王以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5):99-102
民事裁判错误作为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救济应是一个亟需关注的论题。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裁判错误的界定以及相应的救济程序的设置都存在着问题。因此,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有必要将民事诉讼立法的指导思想重新定位,由"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转变为"依法纠错",在"依法纠错"的指导理念下建立健全民事诉讼法规,界定民事裁判错误的范围,设置合理的法律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3.
刑事处罚令程序是由法官通过书面审以签发刑事处罚令的方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也是简易程序实现方式多元化最为有益的方式之一。我国客观真实主义的传统、书面审经验的丰富、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辩护制度的完善均为刑事处罚令程序的构建提供了较为成熟实践经验与制度环境。我国刑事处罚令程序具体构建的思路是:案件范围限定为判处缓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为益;启动权应该交给检察机关,法院具有决定权,被告人具有程序否决权;具体审判组织是基层法官独立审判,辅助以有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或书记员代为负责前期的审查;在程序救济上,保障当事人的知悉、辩护权和否决权,尤其是对被告人判处人身自由刑的时候,更应当及时有效地保障其获得律师辩护人的帮助。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立法的科学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明儒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1):41-45
将科学性作为刑事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确立 ,是基于《立法法》以及刑法自身的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机能的要求。其内在要求就是在创制刑事法规时需要价值取向富于科学性 ,使刑事法规能够全面系统并且理性地与社会现实需要保持协调。科学性是刑法的生命 ,它主要体现出系统性、确定性、协调性三种特质 相似文献
15.
身份、贫富、地域等是影响环境正义实现的可能性因素,而环境司法裁判文书则是判断环境正义实现的重要载体。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千余份环境裁判文书中身份、贫富、地域等因素进行统计和分析,说明了身份、贫富、地域等因素影响环境正义实现的现实。因此,有关中国环境正义的研究和实践应当加强对于这些影响因素的关注。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裁判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房保国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7(1):54-61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性程序权利,它是当事人刑事诉讼诉权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公平审判权利的重要保障。刑事管辖权异议的裁判体系是刑事程序性裁判的重要内容,它包括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主体、申请机构、申请期间、申请理由、举证责任、证明标准、裁决机制和法律后果等要素。我国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严重缺失,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存在严重障碍。 相似文献
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审判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要求,河南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十大优秀刑事庭审、十大优秀刑事裁判文书评选活动。 相似文献
18.
辩证法有其自身的确定性,丧失了确定性的诡辩论和怀疑论只是对辩证法的主观性应用。辩证法的确定性根源于客观的“事情本身”,辩证法是关于“事情本身”的逻辑,这一逻辑要求把握“事情本身”的主观性不打扰“事情本身”的进程,从而保证了辩证法的确定性。黑格尔面向的“事情本身”是绝对精神,其辩证法描述的是绝对精神“实体即主体”的实现过程,而马克思面向的“事情本身”是人,其辩证法描述的是“人的现实生活”,均具有确定性。 相似文献
19.
王鹏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2):11-14
刑法的不确定性的内因在于法的相对确定性, 其基本表现可以从法的明确性、普遍性和强制性三个角度来分析.承认刑法的不确定性并非要完全消除刑法的不确定性,而是要在正视不确定性的基础上对刑法进行完善,其可以从刑事政策、立法技术和内容、外部权力运行框架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87-92
以CZ市两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法院网公布的49份司法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土地流转合同及适用法律进行了实证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纠纷的主体主要发生在村民与村民之间;原告诉讼请求以返还承包地,追索转让费、租金为主;土地流转的方式不明确,合同不规范;法院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要件审查不严格,裁判文书援引的法律规范过多。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文章认为,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纠纷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适用法律。同时应加大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引导和监督,防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