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广泛安装于各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在保卫公共安全的同时也在收集着公民的信息。在一个很少有信息能完全处于非公共状态的社会环境下,公众并非没有隐私权期待,而是在不知情或出于无奈的情况下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公共视频监控系统长时间拍摄的片段信息组合在一起,就能形成完整的个人数字图像,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从美国的相关判例中可知,通过立法、规制监控时间、设置监控标志、完善系统操作与管理可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2.
电子追踪科技促使刑事侦查监控犯罪能力发生质的飞跃,提升了案件侦破效率,同时也暴露出公权力利用电子追踪科技搜集案件信息蕴含着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风险。现代电子追踪科技的种类繁多,替代人类感官功能,对公民隐私权造成极大的冲击。以正当程序理念主导刑事诉讼的美国通过一系列定位追踪犯罪的司法判例,不断扩充解释宪法第四修正案的"搜索、扣押"条款,以"合理隐私期待"为现代隐私权界定的标准,"合理理由、令状原则"的司法审查程序保障,平衡公民隐私权与控制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关系。我国电子追踪侦查技术在理论上未受到充分关注,立法的不作为使之游离于法律规范之外,实践中强制侦查法定的形式化,侵犯和干预公民隐私权。因此,有必要参考借鉴美国相关判例与立法,构建完善的电子追踪侦查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3.
现代刑事犯罪侦查手段受到了科技发展的巨大影响。电子追踪科技促使刑事侦查监控犯罪能力发生质的飞跃的同时,也容易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正当程序理念主导刑事诉讼的美国通过一系列定位追踪犯罪的司法判例,不断扩充解释宪法第四修正案的“搜索、扣押”条款,以“合理隐私期待”为现代隐私权的界定标准,以刑事司法审查制度为保障,平衡公民隐私权与控制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两者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电子监控证据的开示既触及社会公共利益,又涉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探究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电子监控证据的生成机制具有封闭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可能会以“公共利益豁免”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同时,因遵循最后使用原则,电子监控证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拒绝开示必然会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目的”或“动机”看,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并非不可,但在同等实效下,应当选择不限制基本权利或者限制程度更小的其他手段。直接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违背了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当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电子监控证据开示的是纳入监控卷宗,准备作为指控依据的卷宗材料和关联电子数据,开示的方式均为查阅、摘抄和复制。此种制度安排的缺陷在于:一方面,对于纳入监控卷宗的电子监控证据,刑事诉讼法没有区分卷宗材料和电子数据,缺乏精细化规定,进而导致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局限于开示与不开示的二元模式;另一方面,对控诉机关不准备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纳入案卷的材料,辩方难以获得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机会,因而对其无从知悉,即便知悉后申请司法机关调取,也难以获得支持。事实上,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承载的内容不同,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的开示方式应当有所区别。而电子监控获取的海量电子数据可能包含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决定性意义的材料,故未入卷材料具有开示的必要。有鉴于此,需按照入卷证据和未入卷证据的二元框架,建构差异化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入卷证据的开示,可以要求辩方签署保密协议,准许其查阅、摘抄、复制监控卷宗,以及查阅、摘抄监控电子数据。然而,基于保护技术侦查方法的目的,对辩方复制监控电子数据的申请可不予准许。对于未入卷材料的开示,控方应当向辩方提供数据清单和数据选择的标准,同时辩方享有提出异议、申请调取关联数据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9·11"恐怖袭击之后,为获取恐怖活动线索,美国启动SWIFT项目获取欧盟公民的金融隐私信息,引发欧盟强烈抗议。欧美SWIFT项目争议产生的根源在于欧美金融隐私信息保护水平的差异。欧盟认为,美国政府从SWIFT组织获取涉恐金融隐私信息的过程中未能对欧盟公民金融隐私信息进行充分保护。为解决争议,欧美先后达成数个SWIFT协议,以在保护欧盟公民金融隐私信息和满足美国反恐需求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6.
在数字经济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政府运用数字资源开展经济社会治理愈加广泛。与此同时,数字治理也意味着公众个人信息的部分让渡,对公民数字隐私带来了挑战与风险。为应对政府处理公民数据过程中的潜在不当行为,亟须完善政府数据治理的隐私监管体制。加拿大率先设立了隐私专员机构规范政府的公民信息处理行为,负责受理与调查政府侵犯个人信息的投诉,审计政府机构的隐私保护措施,接受政府机构关于隐私问题的咨询并提供建议。加拿大隐私专员制度对规范联邦政府数字治理,推动隐私立法改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的立法与制度设计,建议中国政府数字隐私治理在理念上更加重视公民隐私保护,建立以责任为本位的政府管理制度;在职能上,完善政府隐私侵权行为的调查、约谈制度,开展隐私审计工作,就审计结果向政府提供改进建议。同时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为风险评估提供咨询和指导意见,帮助部门识别和化解潜在的隐私风险。  相似文献   

7.
第三方原则主张,公民对其自愿披露给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不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在满足“案件涉及的隐私权属于信息性隐私权”“公民‘自愿’披露个人信息”“第三方适格”等适用条件时,第三方原则将会在刑事侦查案件中得到适用。由于存在“将隐私错误地视为‘秘密’”“不符合公民的合理隐私期待”“不合时宜”等问题,第三方原则受到了美国法学界的强烈批判。2018年的卡彭特诉美国案严格限制了第三方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为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修正第三方原则埋下了伏笔。早在卡彭特案之前,美国各州就已经开始抵制第三方原则。卡彭特案之后,犹他州议会迅速通过了保护公民存储在第三方的电子信息和电子数据的立法。为了在兼顾公共安全的同时为公民的隐私权提供应有的保护,有必要在借鉴加拿大经验的基础上,对第三方原则进行合理修正。  相似文献   

8.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大数据技术在警察执法中广泛使用。基于此,文章运用规范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研究了大数据警务的技术逻辑、实践运用、社会风险及法律控制。研究表明,在大数据警务实践中,“脏数据”往往导致公民平等权保护受到威胁;警察机关大量归集、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对公民个人信息隐私造成侵犯;算法系统缺乏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导致公民权利得不到有效救济。为了防范大数据警务系统的异化,我国应当制定警务数据采集规范,确保个人数据的合理使用;建立警务系统评估机制,定期检测系统存在的风险;赋予公众算法解释权,强化事后的监督问责。   相似文献   

9.
人肉搜索与隐私侵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人肉搜索只是一种搜索方式,但因为其对隐私的揭示使之成为暴露隐私的专有名词,这是一种误解,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赞扬或讨伐.侵犯隐私和人肉搜索并不存在对等关系,隐私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对普通人来说,其隐私理应受到尊重,但对公众人物合理介入隐私也可以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实行舆论监督之功能.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网络隐私现状的分析,提出了要解决网络信息与公民隐私的日趋激烈的矛盾需要多方面措施的完善和技术的更新,并指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1.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电子病历在医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在应用中还存在诸如法律证据、数据标准、安全与隐私保护、海量存储和人员素质等问题。因此,健全法律法规、统一数据标准、选择合适的存储技术、开发安全及隐私保护技术、加快人才培养成为了当前推广电子病历所应采取的主要措施。电子病历作为医院数字化系统发展的方向无疑将稳定得到推进。  相似文献   

12.
信息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的进步拓展了公民隐私权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也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网站、企业与网民个人都更易于借助网络技术侵犯他人隐私。应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自律,增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建构网络伦理等方式有效保护信息时代公民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13.
以新媒体平台用户的信息隐私为中心,考察平台用户隐私披露与让渡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是对“智能传播时代的监控社会何以形成”这一重要议题的积极回应。分析发现,智能监控社会由个体、组织、平台与社会共同形塑,各层级均含有能够形成建构性力量与解构性力量的因素,智能监控社会的强度取决于这两种力量的对抗。个体因素是影响隐私披露与让渡的内在动能,用户心理层面的社交需要、情感支持、隐私计算与社会信任影响主动隐私披露;从众心理、便利需要、工作需要与生存需要影响被动隐私让渡。用户心理通过平台机制的作用后,可能导致广告骚扰、生活焦虑、媒体倦怠、安全风险等后果。互联网平台是监控社会维持的中枢层面,平台通过搭建“注册/登录”“社交/互动”“搜索/浏览”“交易/服务”4种主要场景来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并通过制定有利于自身的隐私政策、设计隐私政策呈现方式等策略使用户尽可能多地披露与让渡个人信息,最终将造成正当监控、强制监控、精准监控、动态监控、横向监控与麻醉监控等社会影响。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组织构成了连接个体用户与互联网平台的中介,其作用机制是将分散的个体进行整合,进而将个人决策上升为集体决策,将组织成员的个人...  相似文献   

14.
电子健康作为一种全新的医疗保健模式,代表着医疗保健发展的未来。发展电子健康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医疗保健的效率,增强公众的医疗保健观念,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如何在新型的医疗保健模式下保护病人的信息隐私,成为发展电子健康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本文主要对电子健康的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伦理探讨与哲学反思,并提出了电子健康的隐私保护的具体措施,旨在促进电子健康为人类带来更多的健康与福祉。  相似文献   

15.
随着“量化自我”的兴起,让渡隐私成为与自我监测伴生的显著问题,呈现出功能性的悖论。立足于此,对该群体的质性研究发现:受数字化生存惯习的影响,量化自我群体的隐私感经历着技术社会的“脱敏”,让渡数据变得习以为常;而在使用过程中,量化自我从多样的情境中形成让渡有益的行为理念,从而将数据监控化用为自我跟踪;最终,隐私关注与授权超越了“是否构成/侵犯隐私”的规制界定,以“如何私密”的实践策略反映出对私人数据的选择和管理。鉴于此,理解数字社会的隐私让渡需要从侵权范式回到“隐私与关系”之中,在动态的实践视角下探寻平衡之道。  相似文献   

16.
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和通信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受到挑战和威胁,保障手机短信用户的隐私已成为隐私权法律保护中的热点问题。在全面分析和归纳手机短信隐私权的特征和内容的基础上,透视我国对短信隐私保护的不足,进而在借鉴国外相关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加强立法、行政保护、司法救济、技术保障以及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手机短信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7.
论隐私权     
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隐私权包括隐私保密权、隐 私支配权和隐私保护权。在处理好隐私权与知情权关系的同时,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在我 国有关立法中承认隐私权并对其予以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彩信业务的推出和与之相应的可拍照手机的走俏使“隐私曝光”成为众多人担心的问题。利用手机偷拍他人隐私照片并发送至其他手机或互联网上侵犯公民隐私权是一个新的法律问题,给我国目前的立法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试图分析手机偷拍侵犯公民隐私权侵权行为的特点以及责任构成,并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一些规制手机偷拍行为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从平衡论的角度看,隐私权的界限应该是隐私所保护的利益与隐私可能涉及的其他利益之间的平衡。隐私权的保护看似是对公民民事权益的保障,实则通过隐私权来实现人格的独立以及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人格尊严的实现是个体认同感和人的发展的基础性要件。媒体将当事人隐私的全面保护纳入新闻报道者的职业道德范畴,也是对依法行使言论自由的彰显...  相似文献   

20.
大数据利用的前提是开放和共享,开放和共享又往往导致个人用户隐私的泄露,产生大数据时代的隐私问题.隐私问题的存在,成为掣肘大数据经济发展的根本挑战.大数据时代的隐私问题之所以存在,源于基于隐私的大数据技术经济范式即大数据时代的隐私经济.隐私经济模式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个人隐私被异化为大数据生产过程的数据原材料;资本主义隐私经济的本质是数据和媒介平台对个人隐私的剥削;隐私经济的扩张,催生数据工厂社会的出现,在其中,无所不在的监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数据资本家的利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