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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拙作《试评韩非的“法、术、势”》①(以下简称《试评》)发表后,引起一些同志关注。这里仅就孔繁同志《关于韩非法治思想的评价问题》②一文提出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试评》不同意流行多年的观点,论证了是商鞅不是韩非首先创建了“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韩非的“法、术、势”理论没有“为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政治思想的基础”。孔繁同志认为上述看法把韩非“一笔抹煞了”;还是“韩非建立了‘法、术、势’相结合的完备的法治理论”;认为《试评》“明显地歪曲了韩非法治思想的实质”,“将剥削阶级内部的所谓团结和统一夸大到不适当的程度”;说“秦始皇实践的就是韩非的法治学说”。这些论断都是值得讨论的。  相似文献   

2.
韩非对商鞅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春秋战国 ,儒墨道法 ,百家争鸣 ,百化齐放。其中法学派主要代表商鞅、韩非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奠定了这一时期法学思想的基础 ,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通过韩非和商鞅法治思想的比较分析 ,揭示了前后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 ,特别是法治基础上的“法、势、术”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韩非的“法、术、势”理论,不少研究思想史的同志给予很高评价。一个代表性的说法是:“韩非建立的以法治为主的法、术、势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适应了当时封建地主阶级即将取得统一政权的形势,为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政治思想的基础。”(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简编》一七九页)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商榷:这个理论是不是韩非创建的?它真的为封建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吗?  相似文献   

4.
韩非师事荀况,承袭并变革了荀况“礼表法里”的思想,融合引申了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和商鞅诸子的学说,是先秦法家之集大成者。同时,他博约儒墨黄老理论,成为先秦诸子中最后一位大思想家。韩非的法治思想对其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历代统治阶级都不同程度地应用其法、势、术学说。韩非所处的战国末期时代,经过春秋战国几百年的大动荡、大变革,维护奴隶主统治的礼仪名分秩序早已礼崩乐坏,其统治已分崩离析,几近瓦解。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  相似文献   

5.
<正> 对于韩非的政治思想,在学术界历来评价过高,已不无美化之嫌。本文准备就几个问题,略作浅论,意在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一、在地主阶级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研究者一般认为: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家的思想,纠正了申不害只讲术不重视法,商鞅只讲法不讲术,慎到只讲势不讲法的弊病,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  相似文献   

6.
论韩非“法势术”的哲学逻辑结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甦平 《齐鲁学刊》2000,3(1):41-44
韩非子哲学思想的精义在于提出了法、势、术相互统合、相互作用、集为一体的法治思想。根据“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剖析法、势、术这个韩非哲学的核心范畴,即从“法的性能结构系统”(纵向结构)、“法的功能运作系统”(横向结构)进行解析,可以清晰地展示韩非哲学三个基本范畴间的内部关系和深层意蕴,从而认识韩非哲学的本质属性和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7.
韩非是先秦诸子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在政治上,他继承了商鞅、吴起、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思想成果,建立了以法治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术思想体系。在哲学思想上,他一方面在结合现实的政治理论中,表现了相当明确的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另一方面,在追求世界本原时,则又明显地接受了老子的客观唯心主义的  相似文献   

8.
韩非子集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之大成 ,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整套法治理论。他的法治思想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哲学思想基础 ,对我国新旧体制、新旧观念更替的今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他融合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形成他法治思想的体系。无庸说,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就是他的思想的直接渊源,但论说其渊源的却往往说他是出于老子,或者是在原于商、申之外再加这么一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搞清这个问题将有助于对法家思想本质地全面地进行了解。  相似文献   

10.
《韩非子》是先秦的重要典籍之一,为战国末期韩国人韩非所作。韩非集先秦法家之大成,创立了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并因此而形成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在中国学术史上,人们往往侧重于从治国论的角度研究《韩非子》,历代的统治者们也仅仅从《韩非子》中读出“帝王之学”。其实,除治国论外,《韩非子》中还蕴藏有丰富的治家论思想。《韩非子》一书几55篇,其中不少篇目历来有人怀疑非韩非本人所撰。但据今人张觉的研究,该书中大部分篇目出自韩非手笔①。本文限于篇幅,不对各篇真伪详加考证,而径采张…  相似文献   

11.
《文子》的法治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三峡 《江汉论坛》2002,(10):66-69
从先秦法治思想发生发展的轨迹来看,《文子》的法治思想正处于早期法家人物商鞅与晚期的韩非之间。《微明》篇提到了“相坐之法立,则百姓怨;减爵之令张,则功臣叛”,“相坐之法”就是指的商鞅实行的什伍连坐告奸法,而“减爵之令”指的是吴起在楚国实行的封君三代之后收回爵禄的规定。《文子》的法治思想就是在各国先后实行变法革新,变法的功过利弊都表现得比较充分的情况下产生的。《文子》看到了变法的实际效果,所以它拥护变法,同时它也看到了当时法治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弊病,主要是严刑峻法和专任法治,因而主张“法宽刑缓”,德治、法治兼而用之。而后来的韩非却认为宽缓之法与战国后期的时代潮流不符合,予以反对。《文子》的法治思想,处处体现出道家特点,具有浓厚的温和色彩,它代表的应是新兴地主阶级温和派的思想和利益。所论涉及到法治的许多基本问题,虽历经二千多年而光彩不灭。其中颇多精义,本文择其要而论之。  相似文献   

12.
袁伟时同志先后发表了《试评韩非的“法、术、势”》、《再评韩非的“法、术、势”》(分别载《学术研究》1979年第1期和1980年第1期)两篇评价韩非思想的文章。袁伟时同志对韩非的评价,是紧紧围绕着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基础这一问题而展开的。他说: 封建中央集权制是与分封割据对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基础是地主阶级意志和力量的统一与团结。同时,统一全国不是任何英雄豪杰的个人事业。撇开劳动人民这个创造历史的基本力量不说,剥削阶级内部也要形成强有力的集团,并逐步发展和扩大团结范  相似文献   

13.
韩非非法家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传统理论界都把韩非当做法家,作者认为欠妥,韩非应为术家。主要根据是:中国古代百家争鸣确实有个术家学派,申不害就是其创始人;秦汉时期人们都将申、韩并称,认为其属申子学派;韩非虽说过要“以法治国”,但同时又说过要“以术治国”,“以术治国”在《韩非子》中的地位比“以法治国”高;韩非还将慎到法家的“势位”思想,改造成了术家的“势”;韩非从申子、商换、吴起等那里吸取来的亦主要都是术的思想;韩非不仅是术家集大成,而且还创立了术家的一个支派──“义理”学说,这一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只有还韩非术家的真面目,才能正确评价他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地位、作用及对后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法家学派杰出代表人物韩非,战国时期韩国人,生活在全国大统一的前夜。他师承其师荀子内“法”的一面,将法、术、势三者融为一炉,形成中国历史上系统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以法治国”是他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的口号,是其“法治”思想的集中表现,但他也十分重视  相似文献   

15.
韩非的社会政治思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韩非的社会政治思想不限於本文所提出的这几个方面。像“法”、“术”、“势”的学说也是韩非“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此外,韩非的思想与早期法家的关系也未涉及。这些问题要另作专题说明。本文所提出的这四个问题,都是为了阐明韩非如何从社会关系、从考核名实、从历史发展以及从世界的总规律(道)各方面根据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而对於一切具有保守或“改良”倾向的先秦各学派展开思想斗争的。韩非的“法治”观点实质上就是新兴地主阶级的社会政治思想发展的标志。韩非的“法治”思想主要表现在和一切反对“法治”思想的各派学说的思想斗争这一方面,它极少讲到“法治”的一些具体措施。正因为这一理由,韩非在中国哲学史中就不止作为一个法律或政治家的身分出现,而是作为一个政治思想家的身分出现的。  相似文献   

16.
任健峰 《晋阳学刊》2023,(5):117-124
尚贤与重势是先秦时期两条不同的政治路线。慎子“势位屈贤”的思想从政治统治的层面否定了尚贤路线,开创了重势的政治道路和以“势”为核心的政治思想。韩非继承了慎子的政治路线,创造性地提出了“理—势”的认识论、“缘理而用势”的方法论、“任势治国”的实践论,完成了由“势”而“治”的理论构建。在此基础上,韩非得以在国家治理层面将“贤”重新纳入重势主义的范畴之中,让“贤”服务于国家善治所需“人设之势”的创建,并最终通过“法治”的治理模式实现“势”与“贤”的统一。法家势思想的发展过程包含了一个“势”与“贤”的辩证逻辑,理解这一逻辑是破解梁启超学术公案的关键。这一学术公案的产生与梁启超对《韩非子·难势》篇中“应慎子曰”思想归属的判定并无必然关系,而是直接来自于他对法家“法治”思想的“误读”,但这种“误读”是他对传统思想创造性转化的努力,值得今天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17.
曾振宇 《齐鲁学刊》2003,1(6):115-120
后现代哲学认为,作品本身根本没有一个客观的本质意义。一个作品一经面世,它的作者就丧失了对它的阐释权。话语霸权的取得关键在于谁能想方设法理论翻新。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历史的商鞅与符号化的商鞅同时存在的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从战国时代的韩非,一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中国历史在每一次重大转折关头,商鞅的“亡灵”总是一再被人请出,或讴歌、或诋毁、或谠论、或谵语。凡此种种,实际上都是为了便于在“托古改制”的幌子下演出一幕幕“世界历史的新场面”。商鞅已经符号化了,商鞅已经成了一种象征、一种譬喻,一个时翻时新的寓言故事。  相似文献   

18.
一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是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的代言人,起源于管仲、李悝,发展于战国的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后由韩非集其大成。这个学派主张以法治国,加强君主的集权统治。他们的心理学思想集中表现为把人心、人情、人性等心理学问题,看成是“正法之本”,即实行法治的依据,其主要代表作和代表人物是《管子》和韩非。  相似文献   

19.
<正> 《史记·韩长儒列传》说:“韩安国梁城安人也,后徒睢阳,尝受《韩子》杂家说于驺田生所。”这里的“《韩子》”显然指《韩非子》,当无疑义。司马迁的话里,把《韩子》和“杂家”并称,似乎是指韩非著书的内容,竟然会具有杂家的倾向了。据班固《艺文志》所说,杂家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从《韩非子》考察,确实能够看出有这种兼采贯通的综合精神:(一)法家原是韩非自己的本色,兼有商鞅“为法”和申不害“言术”二派之长。(二)《韩非子》书里有《解  相似文献   

20.
春秋战国时期,与孔子等奴隶主贵族文人对《诗经》的褒扬播布相对立,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其中主要是商鞅、韩非和李斯等人,对《诗经》均持严厉批判态度。他们在不同的斗争境遇中,异口同声地批判《诗经》,指出它对新兴制度的危害,主张坚决禁绝。这一主张,后来变成了秦始皇“焚书”的理论根据之一。秦始皇所焚之书,头一部就是《诗经》①。这一历史事实表明,无论如何,《诗经》在春秋战国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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