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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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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凤珍  杨智杰 《河北学刊》2002,22(3):150-152
一般认为,公司人格的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大量偏离公司法人制度的状况,使本应平衡的公司法人制度中的利益体系发生倾斜,使公司的独立人格成为逃避法律监督的工具,甚至异化为一种法律都难以追究责任的障碍。因此分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我国的适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斌  赵封 《天府新论》2005,(Z1):230-23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用以矫正公司法人制度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不公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不同,但都以公平、正义的理念为最基本的指导原则.随着公司法的颁行,我国有限责任制度的发展也开始步入正轨,但公司制度有效实施的客观环境和市场条件尚未真正形成.一些不法行为人借助公司形式规避法律的现象非常普遍,严重侵害了有限责任的公平、正义性.因此,在我国通过公司立法的形式明确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但该法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适用该制度.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出资瑕疵、人格混同、利用母子公司关系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应当在立法上具体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原则和适用范围,并有针对性地明确相应的民事、行政等责任.  相似文献   

4.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为民间金融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民间资本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催化器,其独有的低成本、灵活定价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和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场资金“及时雨”。为此,各级政府积极出台扶持政策扩展融资渠道以解决小贷公司发展肇始便面临资金来源短缺、税收过高的经营困境,但获得垂青的公司难免会滥用其权力。将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引入小额贷款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框架内,在肯定法人独立人格的同时,在个案中对股东有限责任加以排除,体现法律追求公平的理念。  相似文献   

5.
公司人格否认是美国首倡的制度,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它已是现代国家公司法所普遍采用的制度,具有独立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时,执法将无视该公司法律形式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隐身其后的控制和操纵者——股东或其他当事人,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对这一理论的关注,将有助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由于离岸公司的法律特征,使得其在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风险上远远大于国内普通公司。作为公司形式的一种,离岸公司也可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离岸公司的国际性使得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国内普通公司在适用过程中所不能预见的问题。离岸公司风险的防范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格否认"特指于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之际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而在个案中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所谓"广义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并非自立自成的固有概念;在现代企业法律形态上,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相辅相成,在个案中否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也就意味着否认了公司法人人格,针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称谓不当的指摘建立在"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的错误译称之上,故不足为据;否定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一体两面性不仅不符合我国继受的法律传统,也非对于合伙等非法人组织法律地位的正当界说。通过追究董事、经理责任难以有效治理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则可成为根治问题的直接把手,也是世界范围内公司立法的主流趋势。  相似文献   

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已被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为我国一种新的企业形态.一人公司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缺乏内部监督,投资者容易滥用其公司独立人格进行避税,我国现有税法对此欠缺较好的规制方式.在税法中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一人公司避税行为进行防范与治理,既是对实质课税原则的补充,也保护了国家作为税收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应当注意该制度在税法中的适用时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试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新<公司法>第20条虽然确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其规定很原则,尚不能满足司法实践操作的要求.因此文章首先论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然后详细分析论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情形、法律后果与适用该制度应注意的问题,最后简单论述了新<公司法>对该制度规定的缺陷及其完善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给出微薄之见.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虽然存在赔偿范围不完全、责任性质不清问题,但总体上还是统一的、明确的、系统的.然而,却有学者认为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具体、对债权人保护不充分、举证责任分配不均等.公司人格否认是应对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和有限责任且经由法官判例而产生的衡平性规范,在法律技术上不仅抽象模糊,而且只是例外和补充.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要坚持慎重原则,二要把握现有公司法律,准确适用,三要参照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11.
李江涛 《南方论刊》2006,(11):43-44
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在公司法人被股东滥用,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时法院所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如何将法人格否认理论规范地适用于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以有效地矫正因滥用行为而导致的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是我们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试从适用要件和具体适用标准两个方面来研究和探讨这一法理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2.
张小溪 《河北学刊》2007,27(4):179-181
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被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下来。该制度虽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但却是以无视公司人格的方法,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因此,它实际上是《公司法》的一项补充性制度。本文在对公司法理论及国外司法实践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需要得到相当谨慎的适用。  相似文献   

13.
宋尚华 《理论界》2009,(5):103-104
我国公司立法者在公司法总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对揭开公司面纱规则成文法化作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公司法的这种规定,脱离了揭开公司面纱规则自身的法律属性,难以达到立法者的预期.从法律条款的表述方式和语义来看,将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释为侵权法规范的特殊条款,似乎更能表达该条款的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14.
公司机会原则的适用主体总体上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可以区分为专任主体、兼职主体和离任主体。兼职主体涉及利益冲突,适用较为复杂。离任主体是否适用,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司机会原则无需区分善意主体和恶意主体而加以区别对待。独立董事不应该适用公司机会原则,董事会秘书应该适用,但相关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15.
郭晓岚 《阴山学刊》2002,15(3):63-68
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各国成文法罕见,大多表现在公司实践的具体适用中.我国已在公司人格否认方面做出了探索,但范围很窄,很难落实到公司法实践中.我国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孙莉婷 《江淮论坛》2013,(3):108-11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有利于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体现民商事交易中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日本的相关立法值得借鉴。我国现行公司人格否认立法存在制度缺陷。应当在我国现行公司立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公司人格否认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适度扩张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并在程序上完善我国公司人格否认的举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核心内容.20D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然而,<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法^^格否认制度还存在着许多缺陷:行为要件的规定不具体;主体范围不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够合理;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充分;赔偿范围不全面;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过于严苛等.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建议:完善立法,使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趋于完整,完善对公司进行规范的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在<破产法>中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制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明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明确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案件的管辖;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债务承担方式;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注意把握的原则等.  相似文献   

18.
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分类。长期以来,二元分离适用论是民事审判程序设置理论中最为基本的理论。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产生了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的交错适用论。在司法实践中,应交错适用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但也不能忽视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的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168-174
现行《公司法》在公司注册资本问题上持认缴登记制的立场,彰显了章程自治的现代公司法理念。《公司法》第20条所确立的人格否认制度与章程自治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规避交易风险乃公司得以存在的价值体现,只要公司不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可仅根据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否认公司独立人格;股东认缴出资额明显超过其资本能力时可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章程约定的股东出资期限以认定有效为原则,若绝对不可能实现,应根据《公司法》第20条确定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股东恶意将非货币财产高估作价的,可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20.
李政宁 《阴山学刊》2006,19(2):95-99
公司法人制度的确立为鼓励积极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公司实践中存在着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种种现状。这就要求我国从理论上完善公司法人制度,从实践中约束股东的不当行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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