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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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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被害人承诺的研究肇始于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如有承诺不为不法行为”的原则,后发展为一条法律格言:“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所谓被害人的承诺,是指具体法益所有人对他人以特定的方式侵犯自己可以支配的权益所表示的允诺。推定被害人承诺是和被害人承诺相关的一种特殊情况。推定的承诺,是指在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虽然不存在明确的承诺,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承诺作为超法规阻却违法性事由得到广泛认同,但是,对于它的正当化根据存在较大争议.正确地界定被害人承诺的正当化根据,对于司法实践有很大帮助.被害人承诺的正当化根据在于,基于社会相当性的利益衡量理论.在实践中,生命法益绝对不能承诺,身体健康法益以及其它个人法益在符合社会相当性范围内可以有限承诺.  相似文献   

3.
被害人承诺作为一项正当化事由,包含着重要的刑法价值,它对如何在维护刑法正义的前提下,实现人的自主决定权最大化起关键作用。被害人承诺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被害人承诺放弃该利益而可能得到刑法宽容评价的行为。以相当性为基础,被害人承诺具有阻却违法性之刑法效果。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依据是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有无和大小这样重大的问题 ,在理论上极有研究的必要。虽然各国刑法对其有不同的规定 ,但都普遍认为 ,只有具备某些限定性条件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 ,成为阻却违法事由的正当行为之一。  相似文献   

5.
被害人承诺是一种合法化事由.对大多数仅关涉个人法益的犯罪之承诺具有合法化的效力,但对于人身及生命的法益,尤其是关切于公共的法益则不然.被害人承诺必须在承诺能力、承诺瑕疵、承诺对象、承诺的主观要求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方为有效.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承诺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通常作为损害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之一,它因法益的欠缺而使其获得了存在的根据.近年来,将被害人承诺的效力从阻却违法层次提前到阻却构成要件该当层次的“一元论”在大陆法系国家盛行.从中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和刑法分则三个角度考察,被害人承诺在中国刑法中难以找到存在的根据.对此,应当在体系性评价的基础上,改良或变革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7.
医疗手术中的被害人承诺,是阻却医师刑事责任的正当化事由。真实有效的被害人承诺,必须具备承诺权限、承诺能力、承诺意思、承诺时间和承诺合法等五个要件,缺一不可。在国外,医师没有得到患者承诺的专断治疗,往往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暴行罪。  相似文献   

8.
根据国内外学者对被害人推定承诺问题的研究,被害人承诺的推定不仅仅是依法益或利益权衡的客观判断,而且也是一种盖然性的判断。即结合被害人的利益权衡以及客观的推测,可认定被害人若知晓当时的情况,也会作出同样的决定或者行为。在对被害人的承诺做推断的时候,还要充分考虑行为人在此种情况和场合所持的心理状态以及所而临的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9.
随着"被害人学"的勃兴,被害人的主体地位、权利救济等在刑事政策的变迁中得到彰显,由此影响到刑事立法对被害人利益的尊重与考量。反观我国刑法,除了亲告罪,几乎没有对被害人主体利益特别是自我决定的尊重与保护,这不利于扩张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与贯彻刑法谦抑性理念。为了让被害人利益在我国刑法中得到彰显,不仅要在完善亲告罪立法体例基础上适度扩张其适用范围,还要对被害人承诺进行适度的法定化,明确被害人承诺的概念,并就被害人对身体健康权的承诺进行限定,以与新增设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设置保持协调。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的认识能力是刑法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被害人不具备相应的认识能力,那么其承诺在刑法学上可能就难以成立,这在行为人与被害人存在互动关系的犯罪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整体而言,被害人的认识能力属于构成要件的范畴。如果被害人不具备认识能力,那么,在我国刑法中涉及被害人认识能力的一系列罪名就因为不符合构成要件,而无法展开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追究。而被害人认识能力的判断,必须结合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论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的同意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就他人特定行为的发生或者他人对自己权益造成的特定损害后果予以同意并表现在外部的意愿。它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合法有效的受害人同意包括以下几项要件: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内容;真实的、自愿的;受害人具有同意能力;加害人尽到充分的告知、说明义务;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以及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合法有效的受害人同意能够作为违法阻却事由或抗辩事由,从而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但是,受害人对于犯罪行为的同意既不能免除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同意与受害人故意、自甘冒险、免责条款之间既存在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上,将被害人承诺纳入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之外的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之一进行探讨。目前,虽然有关被害人承诺的研究得到重视,但是,对于被害人承诺的正当性依据的研究不多。本文则从公民权利的演进、刑法谦抑性的角度,结合利益的衡量,对被害人承诺的正当性依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为了实质公正地处理刑事案件,必须把违法阻却事由分成三类:一是法定违法阻却事由,二是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三是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是指形式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且侵害了刑法法益的行为,由于保护或促进了当地社区绝大多数人的现实生产、生活利益,当地群众普遍认为不违法,所以虽然不符合法定违法阻却事由和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的条件,但根据利益权衡仍能阻却刑事违法的情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承认和采纳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具有合理性,但必须严格掌握它的构成要件,深刻理解其阻却违法的根据仍在于利益权衡。  相似文献   

14.
基于自我决定权,受害人可以同意对特定法益的侵害,但受害人对身体法益侵害的同意不是无限制的;受害人对身体法益侵害的同意只有在不违背公序良俗或社会公共利益时才是有效的,才能阻却侵害行为的违法性。在具体适用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原则判断时,不仅要看侵害行为的结果,也要综合考量侵害行为的客观样态及行为人自身的主观样态。  相似文献   

15.
受害人同意是侵权法上的重要抗辩事由之一,具有使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而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法律效力.受害人同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同意法律效力的基础有正当理由说、权利抛弃说、受害人过错说.受害人同意是一种正当的抗辩事由,而非免责事由,其基础应当考虑行为自由、权利滥用、利益量衡、法律价值趋向等方面.  相似文献   

16.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对于侵财型犯罪而言,犯罪人的直接目的是通过侵犯被害人的财产而获得经济利益,被害人在此类犯罪中遭受的损失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侵财型犯罪中被害人民事权益保护的立法,主要是围绕着追缴赃款赃物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而展开。然而,在诸多现实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往往难以通过法院判决追缴、责令退赔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有效救济,凸显出我国法律的内在缺陷。针对当前侵财型犯罪中被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现状,应分析其法律根源,提出完善对策,以期构建有效的刑事被害人民事权益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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