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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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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代湘黔边"苗疆"堡哨"边墙"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正史和地方志资料,加之作者的实地考察,详细地考证了明代湘黔边"苗疆"堡哨和"边墙"的沿革与兴废,并指出其历史地位。作者认为,堡哨"边墙"是镇压、控制当地少数民族的特殊军事设施和暴力工具,但在客观上和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保留和维持"苗疆"相对稳定的历史作用。  相似文献   

2.
屯田是清政府贯穿始终的苗疆土地政策。乾咸时期,清政府在苗疆采取“抑客护苗”的政策,如汉苗隔绝措施、汉民禁侵苗产、规范汉苗土地交易契约、严控汉民置买苗产、打压高息借贷、严惩流官渎职等来保护苗民的经济利益,维护苗疆的政治稳定。从留存的清水江文书可知,咸同“苗乱”之后,中央政府制定了详细的善后措施,将苗疆田产分为常业、本业、屯业、存业、叛业、绝业等。与清代前期实施的政策相比,体现出帝国权威不断下移,直接触及到苗疆乡村社会。  相似文献   

3.
清王朝在乾嘉苗民起义(1795——1806年)后,对湖南苗疆采取了一系列的让步政策,其中有一项关于苗族科举制度的特殊政策,即乡试另编字号取中苗疆士子及苗生。这种按地区按民族分配考生的录取名额,习称“边额”。在此,试对边额之由来、内容、作用及其演绎,作一点考究,以供研究发展苗族地区中、高等教育作参考。  相似文献   

4.
土流并治的典范--清末民初西双版纳土流并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元明清以来,随着土司制度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行,相伴而生的土流并治政策也随之产生了.土流并治,即流官政权和土官政权同时并存,同在一个区域,土官、流官同时进行统治.在土流并治的政权中,以西双版纳地区最为突出.土官、流官共存,土官、流官共同治理政权,事无大小土官、流官共同负责,对西双版纳地区政令的统一、地方的稳定、维护边防的安全起过重要作用,是为土流并治的典范.  相似文献   

5.
清代前期,贵州苗疆人口贩卖,由于各种原因一直屡禁不止,成为清政府无法治理的顽疾.其原因可以从清代前期滋生贵州苗疆人口贩卖的外部环境、清廷面临的人口贩卖"禁"与"纵"之间的矛盾、贵州流官吏治的腐败、"诸苗"抢杀捆卖之风等方面来探讨.  相似文献   

6.
明清时期,沅水上游地区作为国家权力向贵州苗疆渗透的前哨基地,在不断的政区调整中被塑造成一个"非苗"区域。清初以来,随着军政控制和经济开发的齐头并进,归化苗疆的前哨向西推移而湘黔省界向东退却,两省"非苗-中心/苗-边缘"的象征意味淡去。王朝统治逐步向苗疆地区深入的过程形塑了沅水上游地区人群特殊的历史记忆和移民身份认同:借助宋代军事拓疆的"征苗"、戍边等祖先记忆,人们得以从族源和生活实践两方面去建构宗族;在明清兴起的商镇之中,人们则通过追忆"前商业时代"的土著——"苗"来确认自身作为地方商业历史创造者的客民身份,以此获得文化主体性权力,并达成对地方历史的整体解释。共同的边缘想象使得不同人群差异化的移民记忆得以共融在地方开发的大历史之中,也为认识区域的整体性提供一个包容多元的理解框架。  相似文献   

7.
在对清雍正朝武力“开辟苗疆”动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主要针对 “开辟苗疆”历史事件之“苗疆再造”阶段所施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教育教化措施对苗疆民族关系所产生的系列深刻、深远影响进行分析和讨论,认为苗疆民族关系由此而变得更为复杂和多元,直接的结果是造成民族关系的紧张和文化的激烈碰撞、冲突,并因此带来苗疆社会的急剧动荡和清政府对苗疆治理措施的审视和调整。对这一过程中的民族关系思考无疑有助于对当今国家民族政策更加认同和理解,也有助于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国家认同意识的增强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8.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注重对西南的经营,宋代对西南政策有一个大的变化,即逐渐由过去的政治、军事政策向经济政策转变;明代为了构建从西北到西南的整个国家防御体系,建立了从湖广经贵州到云南的“通道”,并在沿线设置卫所,进行军事化移民,形成一个国家化民族走廊,即“古苗疆走廊”。明清时期,国家对西南的经营在加强军事、政治控制的基础上,开设市场、利用市场对西南非汉族群进行渗透与控制,由此,在“古苗疆走廊”形成一个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市场带,这一市场带不仅成线性分布,而且处于汉苗之间,成为民族贸易的节点。清代,国家正是利用市场,将“古苗疆走廊”市场向“苗疆”渗透,将“苗疆”纳入全国乃至世界市场体系。  相似文献   

9.
1795年至1806年间的湘黔乾嘉苗民大起义后,经过190余年的沉淀,终于出现了一部电影文学剧本《苗疆烽火》(见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年9月单行本)。吴八月领导的这次苗民起义,具有反抗民族压迫与阶级压迫的性质,它以一个弱小民族武装反抗当时处于“乾隆盛世”的整个中国封建政权,以湘黔川三省边界区区偏远之地的自卫武装对抗7省18万清军  相似文献   

10.
明清统治者对湘黔边苗民实行的治苗政策 ,不仅破坏了苗区的生产力 ,而且阻碍了苗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要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积极工作 ,帮助少数民族尽快赶上先进的汉族  相似文献   

11.
明代建昌地区建置变化很大,有其特殊性。洪武二十五年前主要是行政建置,以当地民族为府州县卫所土官。洪武二十五年后,月鲁帖木儿等土官反明被平定,明王朝废除了行政建置,代以军事建置,增设四川行都司和卫所,驻军达五万多人。四川行都司辖六卫三十二千户所和五个长官司。行都司官员以流官为主,卫所官员有流有土,长官司为土官。明后期万历三年省建昌前卫后,才出现五卫八所。明前期,行都司及卫所、长官司有效地统治着建昌地区。明中期后,由于军民与夷人交往中的不良行为引起边衅,建昌卫土指挥使和邛部长官司土官衰落,原受土官抑制的彝族奴隶制扩张,掠夺劫杀卫所城镇军民,导致卫所萧条,控制范围大大缩小,军士减至五千多,靠从外地调入大批军队才能平定动乱。继之增置营戍,增派数千军士,分五大信地防守,但仍不能有效控制交通沿线,这种情况直到明朝灭亡。  相似文献   

12.
明朝在甘青地区实行较为独特的土官制度。土官在甘青地区被广泛纳入卫所体系,在土流参治的基本面下,形成以土官治"土民",以流官管土官的局面。这种体制上对土官的制约,必然引起土官和流官的矛盾,而当地土官在治理"土民"方面的优势成为土流权力之争的导火索,甘青土官势力的逐步发展则加剧了土官与流官之间的矛盾。土、流的矛盾从深层次上看,涉及到了甘青"土民"对中央王朝国家权威的认同和明王朝对甘青地区治理理念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青海土司制度的由来 元朝以前,历代中央王朝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拢络控制,大都采用怀柔、和亲、羁縻等政策,到了元代始设土司制度,委任少数民族为首领,管理其民,对民族地区进一步加强了统治。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仿效汉武帝“开拓河西四郡以隔绝胡、羌”之策,在今甘肃、青海地区建立军事重镇,以便“北拒蒙古,南制诸番”。所谓军事重镇就是卫所,由土官、流官参治,但“在土流比例上,大都以官籍汉族为多”(《甘肃通志稿》)。  相似文献   

14.
乾嘉苗民起义后,傅鼐针对苗疆地区社会保障实行指导变迁,以苗疆屯田为主要经济来源,建立苗仓,设立养济院、育婴堂,对民兵发放抚恤金等。这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突破了苗疆地区长期所依赖的血缘性社会保障形式,通过地缘性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从而推动了苗疆地区的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15.
明代万历年间发生的平播之役结束了杨氏土司对播州地区长期的统治。在平播之役后明王朝为加强对播州地区的管理在黔北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政策,修府建州就成为改土归流中重要的环节。真安州作为原播州土司辖地,在改土归流后采取划州建治,兴建州府,变土官为流官。文章以真安州修城建州为背景,论述明王朝播州改土归流对黔北地区的影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6.
清代乾嘉时期湖南溆浦人严如熤所著《苗防备览》,是一部有关“湘西苗疆”历史进程、民风民俗、治策方略的私著地方志。全书共八册二十二卷,包含舆图、村寨、险要、道路、风俗、师旅等14门。虽然此书卷帙浩繁,但其内容具体而言可依题名“苗防备览”四字分为三大主题,即:第一,基于作者本人的实地调查与感受,对“苗”族群文化特征及分布地域的认知与界分;第二,在此基础上对湘黔苗疆历史的梳理与苗疆“防治”对策的张举;第三,也是就是全书的主旨与目的,为“后之有事苗疆者得有稽考,用备采择”的“备览”。  相似文献   

17.
苗疆边墙是明代在湘西苗疆修筑的一项拟军事工程,它在发挥军事震慑功能的同时还具有诸多的社会功能。明代边墙是在萧授兴建“二十四堡”,张岳改建“十三哨所”的基础上,由蔡复一组织修建完成。治理苗疆的政策从表面上看变动十分明显,但若就其实质而言却一脉相承,核心内容都是要对苗民实施招抚和教化,征讨和防御等军事手段仅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之所以能做到这一步,关键得力于明代完善的土司和土官制度。因而,不管是“二十四堡”、“十三哨所”还是“边墙”,都是以土司和土官为依托,军事设防仅仅局限于土司领地的缺口,也就是“滇黔驿路”主干线起点地带的软肋。明代“治苗”决策的调整,其根本动因不是苗民“叛服”无常,而是依据苗疆区域特点与民族文化差异实施地“因俗设置”。  相似文献   

18.
湘西苗疆边墙的军事防御与控制功能已经逐渐消失,由苗疆边墙而带来的白帝天王崇拜的复兴在边墙修建时期成为缓解苗、汉冲突,整合社会秩序的对话工具.在苗疆边墙地区军事冲突消失后的今天,仍然成为苗、汉、土家族民众调适冲突,维持群体关系,倾诉内心痛苦,释放焦虑情绪,表达心中期望的对话渠道,最终逐渐达到相互间平等对话、和谐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道光年间,清朝在贵州苗疆的统治已愈百年之久,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清廷为了加强对贵州苗疆的统治,在前朝立法和政策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调整,加速了贵州苗疆的内地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司法管辖上,通过治苗条例、章程等具体制度层面上的灵活调整,逐渐施行与内地一致的法律制度;二是在处理苗汉关系问题上,道光朝对此前的民族封禁和隔离政策有所松动。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贵州苗疆各少数民族和周边民族的交流和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20.
清初,土家族地区相继完成了改土归流,普遍设立府、州、县,以流官取代了土司的统治。为加强对乡村基层政权的管理和控制,清政府在土家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保甲制度在清查户口、征收赋税、维护治安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社会稳定的保障。与其他地方相比,土家族地区的保甲制度在厘清户口、推行官府的政令以教化民众等方面有着更为重要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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