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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现代 ,酷刑是一种公认的国际犯罪。但从历史的角度看 ,酷刑则经历了从法定对付犯罪人、犯罪嫌疑人的手段到在国内法中受到冷落乃至在世界范围内被全面禁止的演变。事实上 ,酷刑罪的产生是人权理念兴起的必然结果 ;禁止酷刑公约的签定是人权保护具体化的重要步骤。鉴于此 ,有效遏制酷刑也应从积极接受人权理念、完善人权保障机制以及加强人权教育与自觉抵制酷刑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
反恐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政界一度默许了对恐怖主义嫌疑人施用"预防性酷刑",并通过提高构成酷刑罪所需的"疼痛结果"将相关行为合法化。当前,绝对禁止酷刑已成国际社会共识;之所以"预防性酷刑"还会引发争论,根源在于功利主义对刑法学的影响。因为按照功利主义衡量标准,"预防性酷刑"可能适用阻却违法性或有责性的紧急避险。然而,这种标准本身带有不合理性,并可能导致侵犯基本伦理原则的后果。所以,刑法学应当为伦理规范保留必要空间,按照"规范"加"法益"的二元标准判定"预防性酷刑"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诬陷,通常是指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行为。法律上构成犯罪的,则仅指那些捏造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事实诬告他人,而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诉以进行陷害的行为。诬陷罪有下面几点特征。 (一)本罪的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 诬陷罪不但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直  相似文献   

4.
“政治犯罪”概念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玉珍 《齐鲁学刊》2000,(1):127-129
“政治犯罪”和“政治犯”是内涵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政治犯罪”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触犯刑事法律的一类犯罪。西方国家的法学家认为,“政治犯罪”往往同政治自由、民主、权利等问题相联系。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政治犯罪”是一个有用的和中性的法律术语。我国法律关于“政治犯罪”的表述有五种方式。按照侵犯客体的不同,可将政治犯罪分为纯政治犯罪、复合政治犯罪和牵连政治犯罪。  相似文献   

5.
关于强奸妇女罪(以下简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基本特征、犯罪手段等几个问题,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由于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因而有深入探讨之必要。强奸罪的犯罪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在刑法理论上是指被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而言。强奸罪的直接客体(以下简称强奸罪的客体)是什么?我国法学界大体有两种不同看法: 一、妇女身心健康说。这种看法认为,“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身心健康,人格和名誉。”或者说是“……危害妇女的身心健康,破坏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相似文献   

6.
章斌晖 《理论界》2012,(9):60-61
本文对学界关于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客体的一些观点进行分析,认为市场交易秩序为强迫交易罪的客体;并对强迫交易罪这一罪名是否存在核心要素进行剖析,认为其核心要素是违背他人的交易意志,并指出强迫交易罪中的交易行为的性质是市场经营行为而非一般交易行为;最后对强迫交易罪与非罪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7.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及的罪数形态主要包括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成立牵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成立法条竞合,两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5,(10):162-167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类型存在着交集,我们可从行为人侵害的主要客体、犯罪的实施场所、有无明确的犯罪计划、犯罪对象是否特定等方面进行区分。当我们无法从客观要件区分两罪时,不能将主观目的要素作为区分两罪的绝对标准,此时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处断更能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据此,敲诈他人财产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可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强拿硬要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同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以敲诈勒索罪论处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时,也可以定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9.
我国当代社会大量出现的牟取暴利行为表明依靠政府行政管制和民事责任制约明显不够,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犯罪程度,只有通过在刑法中设立"牟取暴利罪"来打击这些非法得利者,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为暴利不惜破坏经济秩序的恶劣行径。从构成要件来看,该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不正当的手段,在短时间内牟取巨额利润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两类;其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10.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关于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归属于《渎职罪》的范畴。从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渎职罪》的规定上来看,它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都是从事一定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玩忽职守罪的行为之实施,都与行为人的职务有密切联系。具体表现在滥用职务上的权力,为本人或他人谋利益,或者是不负责任,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  相似文献   

11.
目前刑法学界关于犯罪对象的认识 ,主要观点可概括为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或物 ;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表现形式 ,任何犯罪都必然侵犯一定的犯罪客体 ,但并非所有的犯罪都有对象。因此犯罪对象只是犯罪构成的选择性要件 ,它只是某些犯罪的必备要件。本文试图通过对犯罪对象的深入分析 ,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 ,以求教于同行。一、犯罪对象的内涵和外延犯罪对象是由犯罪主体选择所决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或物。犯罪行为总是要通过犯罪对象来实现其对社会的危害。因此 ,在刑法分则条文中 ,大多…  相似文献   

12.
中英个人信息犯罪的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立法模式上,英国采罪群模式,《2018数据保护法案》共规定了13个罪名,可分为四大罪群;我国采单一罪名模式,《刑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统一规制买卖、提供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定罪模式上,英国检察官与ICO均有权起诉,警告是案件分流的重要措施;我国以司法解释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标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犯罪构成上,两国在个人信息的定义、犯罪主体、行为方式、主观过错上存在异同。刑事责任上,英国只配置了罚金刑,我国配置了自由刑和罚金刑。未来,个人信息犯罪将围绕具体的个人信息权利、义务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是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客体、形态、故意方面不同 ;二是与窝藏、包庇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赃物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对象、行为、故意方面不同 ;三是与徇私枉法罪 ,枉法裁判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目的方面不同 ;四是与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主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14.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犯罪逐渐呈现上升趋势。为了正确认定和有效预防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首先应明确该罪的立法演变过程;其次,要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分析该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最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服务商标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汪恭政 《学术界》2023,(7):138-151
无论是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法益识别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还是下游犯罪预备行为所侵犯的法益,都难以应对本罪在行为类型、情节严重、竞合条款上的适用分歧,毕竟这都是由单一法益观决定的。应对分歧的关键在于应由单一法益观转向层次法益观。层次法益观决定了本罪既有阻挡层法益也有背后层法益。其中,阻挡层法益为信息网络利用秩序,背后层法益为下游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二者存在前后置关系。在层次法益观的解释指导下,本罪规定的“违法犯罪”应是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作用,不仅在于其能反映阻挡层法益受侵犯的程度,更能在其整体评价下将本罪规定的“违法犯罪”理解为“犯罪”;竞合条款中的“同时”限于一个犯罪行为,竞合条款不是牵连犯、吸收犯的适用依据,也不表明本罪与其他犯罪要么是想象竞合、要么是法条竞合的非此即彼关系,相反二者的关系呈现动态变化性。  相似文献   

16.
孙政  徐启明 《理论界》2012,(1):45-48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解释。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17.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我国近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并且产生了一些新的侵权行为。相形之下,现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实践中渐显滞后。综观我国侵犯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沿革和现行刑法中有关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结合司法实践,要从扩展刑法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取消犯罪主观案件中的非法营利目的,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实质补偿,修改罚金刑、增强其可操作性,确立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以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模式和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婚内强奸的刑法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能否在强奸罪中评价婚内强奸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富争议的问题 ,刑法理论对此存肯定论与否定论的对立。强奸罪的法益应该是双重的 ,包括妇女的性权利及社会的性秩序 ,婚内强奸虽然侵犯妇女性权利 ,但并不侵犯社会的性秩序。婚内强奸因缺失强奸罪客体要件而不成立强奸罪 ,对此行为应在伤害罪或虐待罪中加以评价。  相似文献   

19.
非法拘禁罪,是侵犯公民人生权利的一种犯罪。为了确保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相似文献   

20.
严格区分计算机信息犯罪的刑法学或犯罪学属性、狭义属性或广义属性 ,在非专指侵害计算机信息罪的场合 ,并无必要。从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的属性 ,以及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刑法的要求来看 ,有必要将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犯罪客体的归属对象予以扩大。侵害他人计算机信息的犯罪行为更适合脱离盗窃罪而单列罪名“非法窃取、使用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主观过程构成要件 ,应包括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必须认清构成该罪的“后果严重”是已然还是未然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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