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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因其中的公法性内容而被诸多学者认为已经公法化。本文通过对商法历史地分析 ,发现商法自其诞生之日便打上了公法的烙印 ,公法性内容并非现代商法所独有。公法性内容的作用、地位是从属性的 ,是为商法服务的。笼统地认为商法已经公法化是不恰当的。商法中的公法性内容 ,应从实质意义上和形式意义上分别审视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具有公法性 ,但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却是私法无疑。  相似文献   

2.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划分学说起源于古罗马。学界关于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存在四种较有解释力和影响力的学说,即利益说、主体说、权力服从说以及综合说。无论以哪一种标准划分公、私法,商法均具有私法本质。20世纪以来,国家公权力逐渐向私人商事领域渗透,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并支持"商法公法化"学说,但由于该学说本身语义上的误导性以及学者论证的不完备性,致使"商法公法化"理论缺乏准确性和说服力。  相似文献   

3.
公法与私法划分理论是西方法律文化的重要成果,影响了人类从古至今的历史.其由古罗马法学家创立,中世纪一度沉寂至罗马法复兴得以延续,近代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获得充分发展.20世纪后出现"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趋向,传统公法与私法划分理论发生动摇.  相似文献   

4.
以现代商法的公法化为切入点 ,探讨了商法公法化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民法与商法的调整模式 ,指出商法公法化使得商法具有了经济法的某些特征 ,但二者之间的根本界限十分清晰 ;商法公法化进一步拓展了普通私法 (民法 )的调整范围 ,但仍未超越私法的领域 ,商法与民法之间仍然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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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民法的私法属性跃然于前 ,取代了民法公法论。本文就民法的私法属性从民法的内容来源———罗马法 ,民法的性质———权利本位 ,民法的实现手段———意思自治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从而说明市场经济呼唤私法  相似文献   

7.
从分析资源环境的经济性与生态性这两点特性入手,阐释了公法配置资源的可能性和缺陷。认为通过物权法及财产法确立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的方式,就能够改变资源环境的现状,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公、私法的划分自罗马法学家提出以来,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传承至今,无论是对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的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公、私法的划分对我国法治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吸收公法、私法划分的合理成份。  相似文献   

9.
在不同的语境下,商法有不同的语义,故仅把实行民商分立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近代“商法”作为商法的惟一表现形式和圭臬,并以此衡量其他国家是否存在商法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商法的公法化倾向是其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作出的自我调整,但公法化的倾向不能成为商法蜕变为经济法的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各具独特功能,故有各自独立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在公法与私法的作用问题上,私法侧重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秩序,其中民事主体制度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主体资格,物权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静的安全,契约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动的安全;公法主要是保障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和市场竞争秩序,其中在宏观经济层面,由公法直接调控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秩序,在微观经济层面,公法主要是通过清理破坏自由竞争和平等竞争的障碍,间接地规制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我们需要将二者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良性互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所设定的制度是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一制度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及无过错责任原则同属私法公法化的必然结果。虽然它们的内容有别,但都是为了纠正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悖离。19世纪资产阶级民法典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私人自治而设计的抽象人格体、意思自治及绝对所有权是形式平等悖离实质平等的原因所在。对它们三者的修正,即从抽象人格体到具体人格体、从意思自治到意思限制、从绝对所有权到相对所有权,也正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12.
私法与公法区分标准的确定应当从研究市民社会的理论入手,并以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三者的关系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否为非国家统治关系,可将私法与公法区分开来。这种区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私法观。对于今日中国的民法法典化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将未来的民法典建成宏伟大厦,而不是将其弄成“三根棒棒”;对于民法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民法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丰满。  相似文献   

13.
论公法私法的划分与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我国应当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社会主义社会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实际,依据现行宪法的精神,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公法与私法在适用领域、本质、法律本位、精神及其法律关系的内容上具有很大的差异,区别公法与私法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学者们针对公法、私法的区分提出了众多理论,但无论哪一种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周延的问题。本文试通过对“公”与“私”两种领域的维度考察,在理念的高度探讨了公法与私法的分野问题。实际上,“公”是一个表征“公众”的概念,而“公众”并不一定意味着“国家”。相应的,“私”是一个表征与“公众”相对应的私人领域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主义逐步突破城邦和家庭的桎梏,才得以在私法中确立其最终价值。公法与私法维度的差异,决定了二者在价值上的不同取向,从而决定了二者的性格差异。  相似文献   

15.
宪法规定的国家侵权赔偿制度应当包括两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公法性质的国家赔偿制度体系和《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的私法性质的赔偿制度体系。本文通过对这两种赔偿制度模式的分析,指出不宜把国家侵权赔偿制度完全"公法化",而应该充分发挥民法规范的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16.
公、私法的分立与融合为20世纪提供了三种典型的民事立法型态."纯粹管制"的民法,几乎是强制性规范的集合体,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配置无从谈起."纯粹自治"的民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导,少量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不是源于国家干预的威严,而是因为它们或是交易的基本条件,或是维系家庭生活的基本条件."兼顾自治与管制"的民法,为维持民法的自治传统及其"形式理性"优势,立法者大都将实现"自治"目标的任务交由民法典来完成,实现"管制"目标的任务则交由民事单行法来完成.其中,后者应当成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17.
对宪法“公法”命题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仅仅只是“公法”吗 ?本文从立宪、宪法的渊源出发论述了宪法的“私法”性。并认为 ,宪法所具有的私法性对保障公民权利、树立宪法权威、理解宪法的逻辑性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传统的公法体系和私法体系无法调整和规范现代社会中所有的社会关系,在此情况下兼有公法和私法特性的社会法应运而生,它以兼顾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形成的社会利益为本位,以强弱鲜明对比的新型私法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公权介入私权关系的方法来保护弱者,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对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协调中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相似文献   

19.
社会公平首先是一种法律主体资格上的平等和机会上的平等,首先在于对立法环节作出完善。我国社会公平需要公法和私法领域立法的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公法、私法领域的立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任何合法财产都应该获得平等的公法私法保护;加强维护市场秩序、体现社会公平的立法;立法要平等对待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诸主体;立法要鲜明保护农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20.
就私法定位而言,在后民法典时代,出于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优化优越营商环境之考虑,应当将私法认定为以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为限,一切具有私法自治因素或者直接关涉私人利益,并且应当为国家权力所保障之法。而以此为据,就私法规范体系的构造而言,在我国民法典颁行之后,应当将民法(或曰一般私法)视为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基本法,而将民法典外之商法、经济私法以及寄居于公法渊源中的附属私法认定为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之特别法,最终形成以民法典所汇纂的民法(包括法典化的商事通则)为“核心区域”,而以民法典外之商事单行法、经济私法以及附属私法等为“边缘区域”的私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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