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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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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从集资诈骗罪设置的立法背景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5年研拟《关于惩治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草案)》之初,对集资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规定为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①但在征求《决定》草案的意见时,有委员提出当前集资诈骗的情况较为突出,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建议对集资诈骗罪增设死刑。①全国人大常委  相似文献   

2.
金融犯罪的严峻形势倒逼对立法分类的重新审视。在世界范围内,金融犯罪立法模式存在客体分类、行为分类和混合分类三种学说与实践。自1997年刑法生效以来,我国始终采用的是混合分类法,其中“金融诈骗罪”单独成节放置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一节之后。理论界对此颇有争议,认为金融诈骗罪单独成节弊大于利,应当进行立法修正。但理论上的争议并未严重影响司法实务工作的展开,立法对修正的呼声应当保持谨慎与克制。  相似文献   

3.
金融活动日益频繁,对于金融活动秩序与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凭证诈骗罪作为维护金融秩序与安全的具体罪名之一,必须充分发挥其积极价值。但是,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立法上的形式缺陷,为了避免由此而限制该罪名积极价值的发挥,应该从立法角度对此予以完善,既要确保罪状表述的清晰、准确、具体,又要兼顾条文表述的繁简适当。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地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死刑的存在目前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死刑,这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在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上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司法机关在解释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时,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作为犯罪成立的标准,这与犯罪是对法益的侵害原理不符。根据法益侵害原则,金融诈骗罪中的数额应当理解受害人因被诈骗而损失的数额;金融诈骗罪未遂时的数额,则应当理解为犯罪行为指向的数额。刑法规定,部分金融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最高刑为死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应当指犯罪数额以外的间接损失,而不是犯罪数额以内的未挽回的损失。  相似文献   

6.
金融诈骗罪保护法益的传统认知存在缺陷,不利于司法实践合理划定该类罪名的归责范围。对此,可在知识论上适当借鉴日本经济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在方法论上从法益性质与法益结构方面对金融诈骗罪的保护法益展开功能性研究。据此可以发现,日本经济刑法中的多元法益论实际就是我国传统刑法中的“复合客体说”;我国金融诈骗罪的保护法益不是财产法益,而是集体法益中的“制度依存型法益”;金融诈骗罪保护集体法益的正当性在于其法益的“秩序—财产”型位阶结构;将“秩序法益”置于第一位阶可在一定程度上划分该罪与其他不法行为的界限,将“财产法益”置于第二位阶能够反向识别秩序法益的判断是否正当。  相似文献   

7.
目的犯是指以具有超过罪过要素的一定主观目的行为为必要的犯罪,以此标准判断金融诈骗罪是目的犯,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目的犯的金融诈骗罪立法上是不周全的,应当把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全部规定为明示,司法中采用推定的方法,在立法中增加非目的化的金融诈骗犯罪。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对诈骗罪以及各种金融诈骗罪的错杂规定,金融诈骗罪成为法规竞合的聚集地.金融诈骗罪与诈骗罪之间、金融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各种金融诈骗罪之间都存在看法规竞合,在具体适用法律时有不同观点.正确理解法规竞合的含义,准确分析行为人的行为特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在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刑法的滞后性、不确定性及互联网金融及犯罪的复杂性,两个罪名的适用还存在很多问题.集资诈骗罪由于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解释的不确定性导致此罪认定存在客观归罪的嫌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口袋罪”的嫌疑.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对于许多集资行为,只是简单以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为标准来定罪,由于两罪后果相差较大,易造成同罪不同罚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集资诈骗犯罪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予以严厉打击。《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主要集中于对集资诈骗罪刑罚内容的修改。我国集资诈骗犯罪的刑罚困境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犯罪越严重,刑罚相对越轻;刑罚种类搭配不合理;刑罚的威慑作用存在局限性;刑罚的确定性较低等。从犯罪经济学视角出发,治理该犯罪的路径主要包括提高犯罪直接成本、刑罚的严厉性和刑罚的确定性等。  相似文献   

11.
重构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法律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占有目的是决定一个特定金融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此罪或彼罪的决定性条件,将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界定为行为人在实施金融诈骗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所具有的意图非法控制或支配他人财物并且使该财物完全脱离权利人控制的心理态度,能够全面反映非法占有目的基本特征,同时也能够满足以犯罪目的理论为基础和遵循金融行为及金融诈骗行为自身的规律。  相似文献   

12.
刑法对贷款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对于经单位集体决策,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贷款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信用卡诈骗,所骗得财物归单位所有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学界认识不一。这种情况下,上述罪应当作为自然人犯罪处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盗窃罪虽然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其犯罪手法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盗窃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刑法》及时对“盗窃犯罪”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对此作一浅谈。一、新《刑法》对盗窃罪的修改盗窃罪是一个传统罪名。我国1979年《刑法》第151条就对此罪作了专门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顺应了当时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在打击盗窃犯罪,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与日俱增,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信用卡诈骗罪的成因多种多样,且呈现出新的特点.针对目前我国信用卡犯罪的现状,我们应从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严格网点和特约商户的审批及考核管理等方面来对信用卡诈骗罪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15.
合作诈骗罪是现行刑法增设的罪名,关于本罪的主体范围、犯罪、所侵犯的对象界定及相关的犯罪金额、是否逃匿等问题尚不统一、明确,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明显的缺陷 ,表现在对“以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及未规定单位是本罪的犯罪主体等问题上。本文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认为贷款诈骗罪的有关规定必须修改 ,同时 ,要从制度上防范信贷风险。  相似文献   

17.
保险诈骗罪是一种严重危害保险行业秩序并且会给国家造成极大经济损失的犯罪,对保险诈骗罪的研究,学术界其说不一,本文通过对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问题进行探讨,希望以此能给立法、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8.
设立金融犯罪是为金融犯罪司法制定法律根据,本身也要依据一定的科学根据."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需予刑罚处罚",分别是行为被设立为金融犯罪的社会学根据和法学根据.我国据此规定了36种金融犯罪,但仍不完善.针对问题,提出了金融犯罪设立之完善构想增补新的犯罪(尤其应予增补基金和信托领域的金融犯罪和国际金融犯罪),修订既有罪状.  相似文献   

19.
金融犯罪的实质在于危害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行为特征是违法从事金融活动或其相关活动。违法从事金融活动或其相关活动,因而危害金融秩序,这是金融犯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根本所在。根据逻辑学的定义方法,金融犯罪的定义应当为:违法从事金融活动或其相关活动,危害金融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已往的金融犯罪定义存在三种错误:形式主义方法论错误,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和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相似文献   

20.
金融犯罪是指违反金融法规,实施了破坏金融秩序、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是指在金融活动或相关活动中,违反金融法规,危害金融安全,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与金融犯罪存在着相同与区别之处。“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具有观念上的意义,期望能够得到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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