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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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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4月26日,湖北新洲区民政局召开全区民政办主任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专项清理调查工作。会议要求各街镇场区民政办: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切领会五保对象专项调查清理工作对解决五保对象民生、促进和谐稳定、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2.
为认真落实好民生工程,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安徽省淮北市经过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2009-1012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规划指出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管理、规范建设;规划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并对建设形式、规模、设计建设标准和选址作了要求。  相似文献   

3.
刘伟 《社会福利》2012,(9):54-54
严格审批程序。按照灵政办发[2012]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核查、民主评议、村级范围内公示;乡镇审核、符合条件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发给由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农村五保供养证》。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五保供养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规模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全面提升了五保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山东省共有农村五保  相似文献   

5.
夯实思想体系,制定创新方案。五保供养工作人员对精细化管理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有的认为五保供养工作是一项行政工作,开展精细化管理多余;有的认为五保供养工作就是简单的审批工作,一批了之;有的以批代管,大而化之;有的认为自己审批及时、发放及时,已经做得很好了,没必要搞精细化管理;有的认为工作条件差、  相似文献   

6.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525.7万(492.4万户)农村五保老人享受到了农村五保救济,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1432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1953元/人/年。然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运行至今,依旧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深思和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顾昕  降薇 《社会福利》2003,(12):29-32
制约五保供养工作的瓶颈一制度约束 五保供养困难重重,其根本原因在于经费不足。事实上,五保户供养仅仅是中国农村诸多社会项目(social programs)的一种,而且以支出额度来衡量也是相对花费较少的一个项目。五保户供养经费不足,体现了中国农村在大规模市场化和城市化浪潮的双重夹击下社会保护事业面临的困境。这一困境的核心在于社  相似文献   

8.
正走进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敬老院,漂亮的房屋、干净整洁的大院,98名五保老人在这里幸福地过着晚年生活。据了解,郎溪县现有农村五保户161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948人,散居供养的有666人。为把农村敬老院真正建成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颐养天年的幸福家园,并带动整个五保供养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安徽省郎溪县紧扣以  相似文献   

9.
为解决集中供养率偏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居住、生活条件较差的问题,最近,安徽省宣城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将对90%的农村五保对象实施集中供养。根据该市制定的敬老院建设规范,到2012年底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到60%,  相似文献   

10.
江西省修水县地处赣西北,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也是一个五保供养工作大县,全县共有五保对象五千余人,有农村敬老院40所(中心敬老院12所)。近年来,修水县大力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新建和改造敬老院面积九万余平方米,同时敬老院建设也列入县政府“五保工程”。2009年,全县共有6所敬老院获市“四星级”农村敬老院,并有7所敬老院申报省“五星级”农村敬老院。  相似文献   

11.
在政策层面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先后制定了《淮北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资金来源、发放要求、部门职责等;出台了《淮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2.
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调查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探索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的问题,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调查组对天津市部分区县的农村五保户供养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天津市的农村五保工作可以按照供养状况分为三类:第一类以西青区、大港区为代表,主要是以集中供  相似文献   

13.
荣超 《社会福利》2013,(1):55-55
之一:资金保障有力。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专项保障,由县乡统筹解决五保对象的吃饭、穿衣、居住、医疗、丧葬和敬老院管理经费;之二:推行法人登记。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确定后,农村敬老院已由原来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转变为以政府投资兴办为主的公益性机构,全部登记为法人事业单位;之三:明确管理职责。敬老院安全管理实行院长责任制,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预防安全事故责任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之四:发展院办经济。  相似文献   

14.
《社会福利》2012,(10):61-62
内蒙古阿荣旗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落实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五保供养的相关要求,自2005年开始,按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分乡核算、专款专用、“一卡通”发放。  相似文献   

15.
【新政出台】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根据全国聊城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江苏实际,要求各地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新政背景】江苏1986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相似文献   

16.
五十载,雏梦初现1956年初,中国第一所农村敬老院落成在黑龙江省拜泉县兴华乡长久村,3间泥草房、3名服务员、11位入住村民,开启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先河。同年6月,新中国第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经第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958年底,全国农村享受五保待遇的对象达519万人。1961年,内务部规范了敬老院"自愿参加、勤俭办院、民主管理"的原则。文革期间,五保工作受到冲击,全国敬老院仅7 175所,收养人员10万余人。1982年至1983年底,经全面普查,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5,01万人,90%以上享受了五保供养和社会救济政策。1994年,第一部有关农村社会救助的专门法  相似文献   

17.
韩君玲 《学术交流》2012,(3):108-111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早实行立法化的一项制度,具有社会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性质。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作为一种时常的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而且二者的统合具有可行的实践基础。随着城乡差距的缩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责任原则的确立,目前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将被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取代。  相似文献   

18.
《社会福利》2003,(12):20-21
当前,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实现由乡村集体保障向由政府和集体共同保障的体制性转变,五保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应保未保现象突出。从全国情况来看,应保未保比例普遍较大。目前全国农村需要给予五保供养的人数为570.4万人,其中已经得到供养的人数为296.8万人,应保未保273.6万人,应保未保人数占全部五保对象的48%。据  相似文献   

19.
山区小县如何搞好五保老人供养?湖北省兴山县坚持跨乡连片建设中心农村福利院,对五保老人实行联乡集中供养,全县农村福利院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五保老人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高了,想入院的五保都老人增多了。  相似文献   

20.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江西省万安县逐步解决农村敬老院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建立新型五保供养体制和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村五保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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