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仲裁的司法监督制度是仲裁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该体系中最为有效的监督途径。而我国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机制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的功能,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范围过于宽泛,导致与程序监督模式相悖。因此须重新界定仲裁裁决的审查的范围,这不仅满足了仲裁公正性和终局性的要求,更符合仲裁国际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2.
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应允许当事人对司法审查所作出的裁定上诉。  相似文献   

3.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是司法权、诉权和仲裁权共同作用的过程,它是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其最终目的,而这些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制度上的精心设计和构筑。  相似文献   

4.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有效方式,由于具有意思自治性和效率性等特点和优势,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仲裁权的不当行使势必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仲裁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仲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必要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在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方面,应实行全面审查模式.在仲裁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形式方面,一要更加重视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二要健全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三要更加重视重新仲裁.  相似文献   

5.
仲裁司法监督制度是为确保仲裁正常发展而设置的最后一道程序保障。我国立法确认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不仅与现今仲裁立法趋势不符,而且会导致不良后果。文章在借鉴、参考相关立法规定的基础上,通过规制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提出完善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相关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6.
一直以来,由于国际投资仲裁一裁终局,东道国法院对裁决享有最终监督权,出于东道国利益的考虑,许多仲裁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但近年来,欧洲人权法院基于《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以及第一议定书第1条的规定,对缔约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判决进行再审查,开始改变这一现象。虽然其管辖该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预示着更有效、更具执行力的国际仲裁体制正在形成,这也对如何保护我国投资者的权益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7.
商事仲裁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作为基础,缺乏司法活动所具有的强制力,为了保障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能顺利执行,法院既应对仲裁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亦应施以必要的监督和司法审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中的仲裁司法审查新规定,以支持仲裁作为基本方向,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就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案件的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相似文献   

8.
张鲁萍 《南都学坛》2011,31(5):88-92
行政裁决制度作为一项独具特色的解纷机制,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很多优势。但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却呈现出日渐萎缩的趋势。作为其制度设计之一的司法审查在实践中更是面临诸多困境,因此,深入剖析行政裁决司法审查遭遇的困境,找出制约其发展的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之道,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裁决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可撤销之情形反映了司法对仲裁裁决进行了实体性审查,有违仲裁之根本属性,审查仲裁裁决是否违反公共利益亦为司法肆意干涉仲裁提供了机会,同时,遗漏了"仲裁协议无效"这一重要可撤销之情形。因此,应对现有规定进行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仲裁司法监督的国际走向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仲裁的司法监督在国际上不断呈弱化趋势,这种趋势不仅体现在国际仲裁规划中,也体现在各国国内的仲裁立法中。中国顺利加入WTO后,也应顺应这一潮流,把法院对国内仲裁的全面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以完善国内钟裁立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规定法院对违反仲裁程序、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实施监督的同时 ,还确认了法院有权对仲裁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法律的适用等实体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司法审查。这样的规定既对当事人逃避仲裁裁决的效力制造了一个法律借口 ,也为对仲裁的不当的司法干预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因此 ,修改现行法律 ,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由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 ,既符合国际惯例 ,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由于有限司法审查制度与当事人的公平价值追求相背离,实践中出现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协议,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否定此等协议的效力。为实现其公平价值追求,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订立仲裁内部上诉条款,由上诉仲裁庭审查纠正包含实体错误的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三种逮捕程序(即检察院批准逮捕程序、检察院决定逮捕程序和法院决定逮捕三种)均是实行书面审查且带有浓厚行政化色彩的审查逮捕程序,这种审查逮捕程序不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结构模式与人权的保护要求,应进行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司法实践中使用较多的批准逮捕程序.批准逮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是我国逮捕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刑事诉讼法新一轮的修改中确立批准速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是大势所趋.现阶段我们应确立批准逮捕程序司法审查制度.在批准逮捕程序中形成以检察机关为顶端,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抗辩双方的模拟三角结构.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起诉被误用或滥用,是指将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具体情形包括对于与已经被生效裁判确认的案件事实同一的事实再次起诉的,对应当不起诉的进行起诉的,以及对应当撤销案件的进行起诉。起诉如果不当,会增加被错误起诉的人的讼累,增加法院工作量,成为检控机关规避诉讼期间的借口。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和我国司法解释的有益内容,赋予人民法院对公诉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力,应当是我们的明智选择。  相似文献   

17.
对中韩仲裁制度进行概述,从外国仲裁裁决的判断和非内国仲裁裁决理论争议两方面分析中韩仲裁裁决中的国籍判断标准. 阐释中韩关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制度,指出外国仲裁裁决的拒绝承认和执行事由分别为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缺乏适当通知及丧失陈述的权利,违反正当程序或仲裁庭组成不当,无法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违反公共政策,以及执行裁判的形式.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进行了剖析 ,并就其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是行政立法的重要步骤和方式,是行政立法民主化、透明化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行政立法听证制度还存在许多缺陷,应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规定,确定合理的行政立法听证范围、选择适宜的行政立法听证方式、设置规范的行政立法听证操作程序和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以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较狭窄,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进一步暴露出其狭窄的听证范围与世贸规则的不协调,因此,有必要将听证程序的适用扩展到抽象行政行为,并对其适用的原则和范围予以具体规定,文章对抽象行政行为之听主程序的立法原则及其听证范围应包含的内容作出分析与论证,试图通过初步的探讨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