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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1848年纽约州的《菲尔德法典》和1938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分别是美国历史上两次法典化运动的代表成果。成文化的法典分别遵循了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制度模式。通过对这两部法典制定背景和内容特点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美围民事诉讼程序思想由权利救济程序观向实用主义程序观变迁的路径,而这种程序法典编纂思想的转变,目的在于平衡社会多方面的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目的在民事诉讼法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研究价值使毋庸置疑的,然而,关于我国在立法和实践中民事诉讼的目的却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建国以来的民事诉讼法典中并未出现任何“民事诉讼目的”字眼,本文就民事诉讼的理论及发展概况、我国民事诉讼目的的发展现状及展望陈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3.
美国民事诉讼请求合并起源于普通法和衡平法中的合并规则,经过普通法时代、菲尔德法典时代,发展到现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的诉讼合并制度。菲尔德法典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均批判地继承了衡平法中的自由合并理念,这一理念在《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发展到了极至,现代程序规则中,请求合并是极其宽泛和自由的,不仅原告主请求可以合并,被告反请求和交叉请求也可以合并,合并的请求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选择性的,可以是任意的,也可以是强制的,可以是有关联的,也可以是无关联的。法官在决定是否合并问题上具有强大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4.
2023年中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特征是立法范围的拓展,人居环境保护制度在不同层级的立法中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角度的规定,生态保护也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主题。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入立法规划已经影响到环境立法研究和实践,环境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修改的节奏放缓,特殊区域生态保护立法出台,融入环境保护制度的法律法规逐步增多。环境司法解释继续发挥重要的制度构建功能。环境类部门规章主要在碳减排立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其他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地方环境立法总体上在多年来形成的轨道上平稳前行,立法主题、立法方式等出现了一些有意义的创新,包括人居环境立法的增多、融入其他立法的环境保护制度越来越多,但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分工不清、热衷于区域保护立法和协同立法、执行性规则设计不到位等问题仍旧存在,地方环境立法的实质内容改进仍有较大空间。环境立法研究主要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等主题,环境法律制度的研究仍呈现点状集中的特征,并较多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联,对地方环境立法的评价和分析逐渐增多。  相似文献   

5.
在刑事司法轻刑化运动的推动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备受青睐。但由于刑、民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均不重视,相关立法相当粗疏,导致该制度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功能发挥。鉴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存在种种差异,我国立法应对其设计特别的调解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6.
我国在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上遵循的是"刑优于民"的立法指导思想,所附带的民事诉讼缺乏应有的独立地位,不能给予被害人应有的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应对我国附带民事诉讼进行扩大诉讼当事人的主体范围、扩大请求赔偿损失的范围、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明确附带民事诉讼时效等方面的改进.  相似文献   

7.
如果说1806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一部实践技术法典,1975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则是一部诉讼艺术法典.1806年法典的立法者受当时诉讼理论空白的局限,忽略了对诉讼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的制定,仅为抵御法官裁量恣意制定一系列枯燥和复杂的程序规则,造成法典的法定主义和形式主义特征.1975年法典制定时,诉讼法学已处于成熟阶段.立法者在法典开篇之处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并且引入程序合作主义理念,改变了诉讼程序中传统的自由决斗性质,而将诉讼定义为法官和各方当事人共同合作寻求纠纷解决的领域.从20世纪末开始,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的发展则更为强调追求纠纷的人性化解决,倡导当事人参与纠纷解决,鼓励他们基于合意寻求纠纷的协商解决,由此形成法典的新特征——程序人文主义.  相似文献   

8.
2022年中国环境立法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体系化。环境法典编纂进入官方视野带来了环境法体系化研究的热潮,并且在实质上影响了环境立法的思路和内容。国家层面的环境立法呈现出明显的体系化特征,两部环境法律的制定、一部环境法律的修改从不同层次推进了环境法律的体系化发展,制度的体系化特征凸显;新出台的环境司法解释和环境类部门规章数量较多,对于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环境立法的新近经验可以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参考,并反映出环境法典编纂中需要重点考虑的立法范围、立法权与司法权界分等问题。地方环境立法的活跃度相对于2021年有所下降,但立法类型、重点领域等基本保持不变,也出现了一些新领域、新制度的立法;同时地方环境立法中立法权限划分、立法主题选择、制度协同等问题值得重视,需要运用环境法体系化发展的思路逐步解决。2022年环境立法研究的关注重点也是环境法典编纂,并在体系化思路下对主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反思,关于环境立法本身的研究和分析也有不少成果。我国环境立法长期坚持的分散立法思路正在发生改变,环境法体系化发展的趋势已经明朗。  相似文献   

9.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得以正式确立。然而,实务中对该规则一直有所误解。目前,不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和司法理论上都有不同的做法。在我国虽然立法上有禁止非法获取证据的规定,但对非法证据有无证明力则没有明确规定,这里有必要借鉴两大法系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探讨如何建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即违法取得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针对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分析,反思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就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回避主体范围、回避决定的规定以及法律术语的使用、立法的技术等方面存在缺陷,损害了回避制度的完整性、严谨性和规范性。为提高立法的质量,建议在修改这部法律时对回避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中国司法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现代民法的“帝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不仅完善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也从立法上保证了民事诉讼实践的公正、高效和权威.但该原则及相关程序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13.
对于毒品犯罪的立法例,大陆法系诸国(地区)采用了分散型模式,使得各类型罪状明确具体,罚当其罪.这更有利于反思我国现有的毒品犯罪立法模式.基于分散型的立法倾向,复数的法律适用根据在同一事案上发生竞合现象时,原则上重法优于全部法适用、全部法优于特别法适用.对毒品种类发生认识错误的,在构成要件间重合的范围内成立轻罪的既遂犯;但是,主客观事实所涉及的同质构成要件无刑罚差别时,成立现实发生事实的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14.
亲告罪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告罪同非亲告罪相对应 ,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依据追诉条件对犯罪所作的分类。亲告罪立法有其重要价值 ,然而我国现有亲告罪立法因局限于绝对自诉追诉体制 ,立法范围过于狭窄。我国应在合理的程度内扩大亲告罪的立法范围 ,因而有必要突破现有的立法模式 ,借鉴其他国家立法成果 ,增设可公诉的亲告罪 ,塑造综合主义的亲告罪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5.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保护的现行立法主要采取多层次、多部门的综合性法律保护模式,制度设计上有多宏观、少具体、欠针对性和欠可操作性的特点,保护方法上有突出的重公法保护而轻私法保护的倾向。因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保护在法律层次上应采取相对集中独立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公正是立法程序的首要和核心价值,但效率同样也是立法程序的基本价值。对立法程序的评价和判断,离不开对效率的审视。我国立法程序的效率相对较低,"拖延立法"和"立法低质"的现象长期存在。对此,可通过提高立法程序的效益和降低立法程序的成本来提升立法程序的效率,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下的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17.
人们之所以服从和信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理论的发展有三种不同的路径,即理性建构主义路径、经验主义路径以及“重建性的”路径。在这三种合法性理论的基础之上,法律的合法性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的要求:(1)符合当代社会的价值规范;(2)获得人们的认同与支持;(3)其制定符合既定的程序。立法程序是唯一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程序,也是合法性进入法律文本的管道,应当按照法律合法性的三个要求重新审视立法程序。同时,我国的立法程序也应当从加强法律合法性的角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法律先于立法"这一命题在哈耶克的法哲学中具有基础性的"枢纽"地位,集批判性、建设性、价值性三重意蕴于一体。批判性意蕴批判了视法律为立法产物的错误观点,建设性意蕴肯定了立法的积极作用,价值性意蕴表明了(自生的)法律优先于(立法的)法律。正确理解"法律先于立法"这一命题,也就把握了哈耶克法哲学的精髓。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的提出,必将迎来环境立法新的活跃期。提高环境立法质量是实现环境法治的前提,因此,环境立法的科学性研究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实现环境科学立法首先要克服已有环境立法的弊端,完成环境立法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导的转变。其次,环境立法要避免盲目移植国外立法即“移植立法”。最后,不能忽视立法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要减少“突击立法”。环境立法的科学性意味着环境立法不再是以前被动的、填填补补的立法,而是一种主动的、有目的的、系统的、引导性的、具有适度超前性的立法。要克服已有立法的弊端,建立和强化环境科学立法,不仅要树立环境立法的时空观,注意环境立法的内部性协调和外部性协调,强化环境立法的协调观,还要重视环境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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