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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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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西周中期这段历史,《史记》中记叙简约:“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共王崩,子懿王立。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共王以后,除了承继关系外,别无史实可记。 两千余年来,司马迁留给我们的“共懿孝夷”这一西周王位顺次,历来均无疑义。不知司马迁所据何本,将“共孝懿夷”记为“共懿孝夷”。近年来,众多的西周中期青铜器出土,铭文所记人名、历日都是最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司马迁的误记应当纠正,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2.
十三年爯壶于1976年出土于陕西扶风庄白一号窖藏,该窖藏内虽有共王时期的标准器——墙盘,但此壶的断代仍争议很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说法:共王、懿王时期说;懿王、孝王时期说;孝王、夷王时期说。时间跨度过大。先前学者多只注重断代中纹饰、铭文书体及西周中、晚期各王在位年数等要素的一种或是几种,由于角度单一,所得结论不免有所偏颇。本文综合考虑该器的形制、纹饰、铭文书体和内容,并对西周中、晚期各王在位年数进行讨论,从多角度重新审视该壶的时代归属,认为此壶当为西周晚期偏早厉王时期之器。  相似文献   

3.
清华简《系年》第二章所言"周亡(无)王九年",涉及东周初年平王继位与东迁过程中的若干重要问题,颇受关注。"周亡王九年",当如整理者所言,指周幽王灭后的九年,即公元前770—前762年。这九年,既是虢公翰及邦君诸正所立携惠王的元年至九年,亦是被申侯、晋侯等所立周平王的元年至九年。只有这样理解,才能与文献所载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的一系列史实和在位时间相印证。  相似文献   

4.
《正月》为周大夫刺幽王致使宗周灭亡之作,《雨无正》为携王余臣的暬御之臣表达自己面对"二王并立"政治格局时怨忧情绪之作,此五诗皆作于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骊山之难、西周覆灭、卫武公率兵救周、平王宜臼与携王余臣"二王并立"之初,周平王元年(前770年)平王东迁洛邑之前;《都人士》为周大夫美平王自西申东归镐京时万民麕集、观者如都热烈场面之作,《鱼藻》为周平王大夫美平王自西申归镐京后宴享群臣之作,此二诗当作于平王自西申东归镐京之时,在东迁洛邑之前,当周平王元年(前770年)顷。上述四诗,皆作于西周覆亡之后,平王东迁之前,即平王仍都于镐京之时所作,皆属西都之雅。  相似文献   

5.
《汉书·百官公卿表(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阳朔元年(前24)载:"陈留太守薛宣为左冯翊,二年迁."意为薛宣此年出任左冯翊,阅二年而升迁它职.按:任期有误. 考同表载,阳朔四年(前21)"左冯翊薛宣为少府,二月迁".《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阳朔元年亦载"陈留太守薛宣为左冯翊";阳朔四年则先载"少府王骏为京兆尹",继载谷永推荐薛宣为御史大夫之奏,奏中称"少府宣",则《资治通鉴》亦以为薛宣此年继王骏任少府,而这恰与"薛宣从左冯翊代(按:王)骏为少府"(《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吻合.又该表所载薛宣阳朔四年后的履历与《汉书·薛宣朱博传》、《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汉纪》、《资治通鉴》皆吻合.说明该表载薛宣阳朔元年任左冯翊、阳朔四年由左冯翊迁少府的履历无误,但二者相距三年,首尾合计四年,不应作"二年迁".  相似文献   

6.
清华简《系年》第二章言周幽王被杀后,"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是为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随后,晋文侯立周平王于京师,立三年乃东徙于成周。按照此段文字之语法关系与语序,"周亡王九年"应理解作攜王被晋文侯杀后,周王朝乃有九年无王,而周平王是在无王九年后方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汲冢书纪年》云,在攜王立前平王已以太子身份先立,并被称为"天王"。攜王被立后,出现"周二王并立"局面。可见《系年》实际是不承认攜王在位时平王先已被立为王,而《纪年》则强调平王之太子与"天王"身份。二者所以发生差别的原因,应是缘于各自所本记述此段史实的史官之立场与史观之不同。依照《系年》,周平王被晋文侯拥立时间与史载晋文侯及与晋文侯共同辅佐平王的郑武公等人的生存年代有悖,《系年》所云攜王二十一年被晋文侯所杀,很可能是晋文侯二十一年之误,与一说古本《纪年》自殇叔四年(即周幽王元年)后以晋纪年合。  相似文献   

7.
古本《竹书纪年》云:“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今日天文学家皆解为日食,并认为此即公元前899年4月20日5时27分之日食,言之凿凿。我昔作《西周诸王年代考》亦从其说,但以为此日食在我的年代考上应在孝王元年,而非懿王元年。于是在同仁中发生争论。我继续钻研此问题,发现所谓“天再旦”不似日食,有甚可疑者,兹述之如下,以就正于方家。 一、我国古代日食发现甚早。《左传》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引“《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可证夏代已知日食,而记之于书。殷代则刻日食月食于甲骨上,凡读过甲骨文者皆知之,不须征引。周人当然更知日食月食,例如《诗·十月之交》(当作七月之交,见拙作《诗·十月之交》应为七月之交说》,《人文杂志》1992年第5期)第一章:“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  相似文献   

8.
史念海先生此文发表于《陕西师大学报》1990年第1期,据此文可知,洛阳做为中国统一王朝的都城的时间共为770年。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东迁洛邑、至周赦王五十九年(前256年)西周君奔秦邑废,共达515年。东汉光武建元元年(公元25年)至汉献帝建元元年(196年)复归洛阳,其中移都长安5年减去,共达167年。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至惠帝永兴元年(304年)又惠帝光熙元年(306年)至怀帝永嘉6年(312年),洛阳为晋都先后共47年。洛阳在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为隋  相似文献   

9.
1 战国时期赵国迁都邯郸的时间,《史记·赵世家》作赵敬侯元年(前386),称:“赵始都邯郸.”对于这个记载,历代学者并未提了异议,至明代董说撰《七国考》却产生了疑问,他在卷三《赵都邑》邯郸条说:“赵敬侯元年,始都邯郸.……按《史记·六国年表》:周安王之十六年,赵敬侯之元年.烈王之二年,赵成侯之元年.成侯二十二年,魏克邯郸,是年显王之十六年.二十四年,魏归邯郸.若敬侯已都邯郸,魏克其国都而赵不亡,何也?至显王二十二年,公子范袭邯郸,不胜而死,是年肃侯之三年也.意此时赵方都邯郸,盖肃侯徙都,非敬侯也.”  相似文献   

10.
俞兆鹏 《天府新论》2005,(1):119-121
当代大多数中国货币史权威学者都认为赵宋王朝最早的钱币是"宋元通宝",其铸造年代在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其实,宋朝最早的钱币应称"宋通元宝",其铸造时间在宋太祖开宝年间(968-976年).  相似文献   

11.
《文史哲》2017,(6)
从文字学角度看,西周金文中将"还"读作"县",既"有律有例",又有文献和史实的依据,且文字、文献及史实均可交验互证。读"还"为"县",在各方面皆有充分依据,可为定谳。将金文与传世文献等互证,至迟在西周中期懿孝之世已有"县",其性质为"县鄙"之"县",与后世"郡县"之"县"有别。元年师史簋的"大左",殆即"大将"、"大帅";"左右师氏"即王身边的卫戍部队"虎臣"之长官;师史担任"丰还"的"大左","官司丰还左右师氏",系王之亲信、重臣,或即京畿卫戍区长官,战时可代王领兵出征。  相似文献   

12.
曾祥旭 《船山学刊》2005,(2):134,127
西汉辞赋家王褒,字子渊,蜀资中(今四川资阳)人.关于其生卒年,<汉书·王褒传>没有明确记载,只说:"方士言益州有金马碧鸡之宝,可祭祀致也,宣帝使褒往祀焉,褒于道病死,上怜惜之."祀金马碧鸡事的时间,<汉书>无记载,因此王褒的卒年就成了问题(王褒生年更恍偬,故从略).笔者目前仅见有两种说法:一是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认定在神爵元年,即公元前61年,二是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定于五风三年左右,即前55年左右.其他的文学史著作如游国恩编,如中国社科院编,如章培恒编,如郭豫衡编等都曰"生卒年不详",有的把它忽略过去.笔者认为王褒的卒年应在甘露三年即前51年,举证如下:  相似文献   

13.
西汉长沙国建于高祖五年(前202年),废于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其疆域主要在今湖南地区。 高祖五年,“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1],始建长沙国。吴氏传五代,历46年,至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年)以无嗣国除。景帝二年(前155年),封庶子发为长沙王,复置长沙国。刘氏七代八传,历164年(其中绝嗣2年),至新莽始建国元年废。长沙国与西汉王朝同始终,是西汉历史上重要的诸侯国之一。 由于年代久远,文献资料对长沙国的记载很少,因此,对长沙国历史的认识和研究更多地依据考古资料。自1951年长沙发…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文献的排比分析,推论认为:《汉书·郑吉传》所载郑吉“数出西域”,很可能是指他曾参加过太初元年(前101年)击大宛、元凤四年(前77年)刺杀楼兰王、本始二年(前72年)护乌孙击匈奴等事件。  相似文献   

15.
清代学者颇重《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而近人称这四部"正史"为"前四史"。赵翼、王鸣盛对"前四史"的评论,对今人认识"前四史"多有裨益。赵翼对"前四史"批评的总的特点是重史事原委以及对史事的评价。王鸣盛则侧重于品评史书编纂及其得失。在对"前四史"的批评上,二人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赵翼举重舍轻,故简要而多解说。相比之下,王鸣盛则轻重并举,故繁冗而多训故。王鸣盛和赵翼都善于运用比较的方法评论"前四史",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  相似文献   

16.
公元前704年,即周桓王十六年,已在君位37年的楚国国君熊通,因周王室不允尊其号,怒而自立为武王.这种躐等破格之举,发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君僭号称王之先声.虽然在正统史籍中,楚国国君仍被书为"楚子",但楚君从此以王为号,不再受到质疑,即使半个世纪后齐桓公经营霸业,打着"尊王 攘夷"的旗号,率诸侯之师伐楚袭蔡,其问罪之由也只不过避重就轻地列举了两条,其一是"尔贡包矛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其二是"昭王南征而不复",对"楚子"()号称"王"一事,竟然不置一辞!  相似文献   

17.
本文是"内七篇奥义"系列的末篇.《应帝王》是展示庄学至高理想的"至人"论.郭象谬解篇名为"应为帝王",旧庄学沿袭至今.作者运用结构分析法,无懈可击地论证了篇名读做"应帝(道)"之"王",意为"顺应天道的王德之人",即至人.从而自始至终、逻辑融贯地完整抉发出被旧庄学遮蔽两千年的"内七篇"奥义.  相似文献   

18.
《王君妻韩氏墓志》(第四册,第14页)此墓志首题"大魏扬列大将军、太傅、大司马、安乐王第三子给事君夫人韩氏之墓志",故应题《安乐王第三子给事君妻韩氏墓志》为是。"安乐王"是北魏宗室,《汇编》将诸王之"王"理解为姓王之"王",故误题为"王君"。  相似文献   

19.
一、秦有七都 <辞海>"秦雍城遗址"条曰:"从秦德公元年(西元前677年.下略"西元"二字--引者注)至献公二年(前383年)在此立都达二百九十四年."不惟遗漏泾阳、栎阳二都,而误多雍城为秦都之时达40年之久,且德公元年至献公二年实为295年,盖撰者不知计年数之法,为两数之差加一.  相似文献   

20.
张淑一 《社会科学》2022,(1):169-174
上博楚竹书《吴命》简8下有"先王姑姊大姬"句,学界较为一致地认为"大姬"即西周初年陈胡公满的配偶及周武王之女大姬。大姬在西周初年的妇女中被较多提及,与周人的"吾女"观念有关,但这种世系关系已经很遥远的"吾女",仅具有某些礼仪上、政治上的意义,"大姬"更多被与周有亲缘关系的诸侯国拿来作为谴责或讨伐陈国的借口。《吴命》中之告劳简文所指应该是鲁哀公元年、六年吴王夫差两次伐陈之事,"大姬"亦是吴国对陈宣示武力时的一个饰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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