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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部族祖先鲧以治理洪水、造福于民而著称于世,故文献多记鲧曾被夏、商、周“三代祀之”。夏代文字迄今尚未发现,但夏人祭祀自己祖先鲧殆无疑问。殷墟卜辞是我国迄今所发现的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本文认为卜辞所记“■示”应释为“鲧示”,是商人祭“鲧”的真实记录,故后世文献所记夏鲧曾被“三代祀之”应是符合实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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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学刊》2016,(5)
从时代性上考察殷墟卜辞,可以发现作为天神的"帝"类卜辞主要出现于卜辞时代早期,后期则锐减,"帝"不是商代的至上神。而与此同时,有关宗庙建筑的"宗"类卜辞则渐增。上述现象与晚商以来天神"帝"崇拜的日渐消亡和对祖先神开始称"帝"相吻合,宗教观念上的"帝祖合一"则使祖先神地位上升,祖先祭祀的增加又促使晚商的祭祀制度发生变革,周祭制度产生并获得发展。借助于周祭,商王实现了对宗族和社会秩序的整合,并通过主导天命神示的话语权加强了王权的神圣,重申了商王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晚商王权获得空前加强,逐渐构建了以商王为中心的新型人神关系。伴随周祭的发展和"王道"政治秩序的形成,商王对政治生活的控制加强,人神关系中"人"的主体意识日渐觉醒,宗教祭祀成为商王有目的的宣扬政治信仰的手段,商末政治理性获得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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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甲骨刻辞中的方伯是伯称谓的一种,从根本上讲,方伯与伯性质相同,均是与商人不同的异族邦伯。方伯之"方"指幅员方域之意,方伯具有一定的地域与规模。方伯多为商王朝日常统治所不及的异族群体,与殷商晚期已纳入王朝政制的"多伯"不同。相关卜辞记载商与方伯之间举行享献、宴饮或揖拜等礼仪活动,应与方伯臣服礼有关。卜辞亦记载了商王朝征讨方伯乃至杀方伯祭祖等事,反映了商王朝与方伯之间的对立。后世礼书所记的方伯之制,多为学者所拟设,可略分为"二伯—州伯"系统与"四岳—十二牧"系统。其方伯乃王朝所设置的五官之长及诸侯之长,与甲骨所记内容并不能简单地比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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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花东甲骨卜辞中大量用鬯祭祀,不仅反映了商代制酒业的发达,主人"子"是当时殷商王朝最高统治阶级内部一个只关心自己家族利益、图谋个人势力发展的危险人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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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卜辞中帝辛卜辞确实是存在的.黄组卜辞王廿祀的资料可分为两组按文字分,"王廿祀"之祀,一作"祀",一作"司";按事类分,一为周祭祀典组,一为"在上(比吾)"组."王廿祀"用在周祭祀典组,"王廿司"用在"在上(比吾)"组.卜旬加周祭祀典的"王廿祀"卜辞应为帝乙时期,"(辶必)于上(比吾)"、"在上(比吾)"的 "王廿司"应为帝辛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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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甲骨卜辞表明,远古的商族人尊崇太阳为神,称作甘神.这可从三个方面得到证明:一、商人对日即太阳进行祭祀,并对太阳的视运动即出和入也进行祭祀;二、对与太阳的出和入有关的东方神和西方神给予特别的重视;三、分别加称东方神、西方神为东母、西母,并对东母、西母给以崇拜祭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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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卜辞中"商"有数种含义,具备商王畿及王都的二重概念;商末王畿内部结构发生改变,反映在卜辞中即为"大邑商"与"天邑商"的出现.卜辞"王入商"说明商后期王畿内部除了王都之外,还同时存在着数个王常住处理军政事务的都邑.利用卜辞中与"大邑商"同版出现的地名,系联其他与王畿相近的地点,可勾勒出王畿之大致地理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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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合集》第二册1182片,是有关商王室祖先世系的一片重要甲骨。这片甲骨是1937年3月当时史语所考古组对殷墟进行第二次发掘时出土的。原编号为2·0001,《殷墟文字甲编》失收,屈万里先生作《甲编》考释时方补入,编为该书图版第214号。因《甲编》失收,岛邦男未见到此片,故所著流传甚广的《殷墟卜辞综类》一书亦不可能录入,因而此片甲骨的内容,亦未引起治契者的注意。这片甲骨上共有5条卜辞,笔者曾在《殷墟甲骨文中的“河”》(收入《殷墟博物苑苑刊》创刊号)一文中,引录燎祭河、王亥、上甲用牲相同的内容,以说明河与王亥、上甲一样,是商人的祖先。其实在未引用的4辞中,有两辞更能说明河是商王的实在祖先,而不是自然神。现草此文以作为前论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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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献记载,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始建于夏。可是,由于学者考释分歧,殷墟卜辞字书中有没有“夏”字还未有定论,因此,有人认为殷商时期没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甚至怀疑我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夏王朝。笔者重新考查了殷墟甲骨文字,认为陈梦家先生考证殷墟卜辞中“”(以下用~代)为夏字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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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前贤说"■"以及"■、■"诸异体为古乐曲"韶"字初文,并申述构形本旨。陈邦怀先生说"从八从鱼"之"■(颁)"字,卜辞中大多数情形读如"编",编排演练义,而非颁赐之"班"。甲骨文短语"■"读为"颁(编)益(佾)韶",义为每八人一列编排演奏韶乐。依据卜辞史实,证以传世典籍,对殷商时期王室演奏的六种古乐"韶"、"商"、"祈"、"唐"、"美"、"■"作了探讨。"■"为"弦"字初文,本义拉奏弓弦乐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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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金文"华"字的字形来看,甲骨文中的"华"字,象束苇之苣的光华。"华"在甲骨卜辞中主要是指一种祭祀名称,其异体或加意符食、酉、皀,或加注声符"往",可以读为"饷",是一种对祖先的馈食之祭。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束苇形这一字形还可用来表示"束",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莤",即以此为意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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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金文中"失"字常见,通过对甲骨金文及相关资料的梳理,可以发现甲骨卜辞中"失族"主要活动于武丁时期,武丁早期及中期前段其与商王朝处于敌对状态,武丁中后期其被商王征服后长期臣服于商朝,并在王朝任职,卜辞中其地望当在晋中、晋南一带。洛阳马坡一带乃其后人迁徙之地,据金文来看,此族人亦曾在周王朝任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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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组周祭分属三王的再论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殷墟甲骨文中的“黄组卜辞”应属哪个王世 ,学界有多种论点。从黄组周祭卜辞和晚商青铜器铭文中的康丁及其配偶对武丁、文丁、帝乙的称呼 ,从以王二祀、王六祀、王二十祀的周祭记录复原的周祭祀谱看 ,都证明黄组周祭应分属于文丁、帝乙、帝辛三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