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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在先使用是否成立商标侵权抗辩的不同判决意见的梳理,以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以商标先用权制度解决商标在先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利益冲突的思路。我国现行立法基本上符合商标先用权的思路,规定了对服务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已经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使用的保护。在《商标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借鉴经验,规定商标先用权,完善对商标在先使用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在完善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立法背景下,我国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增设了商标先用权制度,赋予先用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的权利,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加强了法律保护力度1。成立在先使用行为是适用商标先用权制度进行抗辩的前提基础,鉴于理论和实践中对于构成"在先使用"行为的法律解释莫衷一是,该文针对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分歧之处,对适用在先使用行为的要件作出具体明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和现行商标立法,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未注册商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受保护。在我国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立法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1.确认未注册商标使用权为合法的在先权利;2.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有限使用和优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3.赋予未注册商标人继续使用权;4.建立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信息系统;5.确立未注册商标权利争端司法解决的机制。  相似文献   

4.
防御商标的作用是保护驰名商标功能的发挥,因此,商标所有人在防御商标注册时核准的、与驰名商标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使用权和禁止权.防御商标具有附属性,驰名商标的动态变化对防御商标的禁止权有明显影响.我国商标法对防御商标未予规定,获准注册的防御商标可以“闲置”或者投入实际使用,未使用防御性商标的禁止权应以核准注册时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为限;投入使用的防御商标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形成真正的权利,不宜再认定为防御商标.  相似文献   

5.
《南都学坛》2018,(1):64-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评价的行为是商标注册人的抢注行为及在先使用人的在先使用行为。商标注册人的恶意抢注行为,因其行为本身的非正当性、抢注人损人利己和投机取巧的主观恶意,该行为损害在先使用人、消费者利益及市场竞争秩序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必须予以严格规制。对在先商标使用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而言,其使用行为的客体为商业标识,商品使用行为的非法不等于商标使用行为非法,当其使用达到使"相关公众知晓"时,应认定其使用行为具备了"一定影响",可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6.
恶意商标异议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上不正当行使异议权的恶意心态、客观上缺乏法律或事实正当依据的商标异议行为以及异议行为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等方面。规制恶意商标异议的法律对策,一方面要增强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更应注意现有制度的完善。应完善商标异议的理由和异议人的资格制度,创设商标异议快速审查程序,增加被异议人的程序选择权利,同时建立针对恶意商标异议的惩罚性赔偿机制,通过制度的完善遏制恶意商标异议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商标抢注和国际互联网络域名抢注受到社会各界比较普遍的批评和非议,其基本理由之一就是抢注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本文认为,除了少数几种特殊情况外,商标抢注并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原因有二:一是商标注册行为不属于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范围,二是商标抢注行为的目的及后果并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当今世界,商标确权主要存在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种制度,而未注册商标的存在正是注册取得制之应有之义.然而,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因使用而实现其价值和功能.注册取得制在给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以商标权保护的同时,不应损害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因此,采取注册取得制的国家,一般规定了未注册商标的先用权制度.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缺失,则直接导致了司法判决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借鉴各法域之经验,对我国未注册商标先用权制度予以构建.此次《商标法》修改中增设未注册商标先用权规定的做法应予肯定,但在此基础上,仍有必要从操作层面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否需要以混淆可能性作为驳回申请或者无效宣告的判断标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商标授权确权问题上,虽然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混淆可能性要件,但从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与侵权救济制度的一致性、商标法精神与立法宗旨的角度考量,应当坚持混淆可能性标准。我国商标授权确权行政审查与司法实践也在遵循这一思路。在混淆可能性判断时,应当借鉴司法解释提出的混淆可能性作为参考因素,坚持个案判断。  相似文献   

10.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后,对先使用者的抗辩权、商标使用的认定、商标抢注的规制等内容首次加以体现,但仍存在异议权受到不合理限制问题。在对日本等相关国家和地区立法规定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得出使用是取得和维持商标权利的重要条件,亦是商标经济价值实现的前提,应将商标使用与商标的识别功能相联系,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商标权的私权属性,健全商标使用之认定标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商标注册中在先使用原则的含义、作用实现方式,是在先申请原则的特例和必要补充。尤其是对同日申请人来说,其举证责任决定了其商标权的归属。即使在未获得注册前,仍享有一定的先用权,并可排除其他人在与其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以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的可能性,结合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情形,指出其在商标立法上的漏洞,以期实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12.
商标退化是指某一商标标识所具有的显著特征被减弱,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现象.商标退化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商标本身的显著性较弱、权利人将商标当通用名称使用、新产品的名称难以被接受、权利人不告知产品名称、其他厂商的错误使用、产品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政府部门的不当行为以及字典或媒体的错误描述等.商标退化可能导致商标注册遭到撤销、商标保护范围受到限制以及商标注册不予续展等法律后果,但在课以这些法律后果时,不仅应要求商标本身存在退化为通用名称的客观事实,而且应要求商标权利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过错.  相似文献   

13.
商标抢注是有看多种表现形式的商标注册行为,它的频繁出现与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原则中所隐含的内在冲突有一定的关系。为了更好地制止商标抢注的不断发生,需要在立法上对商标抢注予以准确的阐释,并针对不同的抢注形式采取程度不同的限制措施,从而使商标注册工作依法得到更加完善的规范,更有效地解决好商标枪注这一经济领域和法律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侵权认定中的难点,也是国家商标确权机关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商标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要考虑的问题。本文以一起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案件为引子来剖析组合商标的近似性判断。  相似文献   

15.
从声音商标显著性出发,分析我国现行声音商标审查标准,并结合域外规定探析了我国声音商标审查原则和相关依据;提出了以现有审查标准为基础,增加整体认定原则、在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排他性持续使用时间的基础上,引入相关公众认知、广告宣传、动态创新性作为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商标法所指的服务项目是无形商品,它只能借助相关的营业场所、服务设施等作为商标的载体。主张应允许用立体和音响形态,作为服务商标的构成形式。文章又分析了服务项目在质量难以测定的情况下,如何适用保证商标和证明商标;并阐述了事业单位、集体组织、垄断性服务行业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的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17.
由于我国采取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的制度,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就成了我国商标保护中的薄弱一环.本文在论述了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以及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外法律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与实践,提出了今后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现代社会,商标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利器,由于商标注册耗时较长及其它种种原因,使得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就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同时利用他人未注册但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搭便车”,和恶意进行“商标抢注”等行为现象的大量发生,从而严重损害了未注册商标先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当下对未注册商标人的在先使用权给予明确保护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相似文献   

19.
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从而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前提.企业对其使用或者准备使用的商标及时注册是十分必要的.使用未注册商标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总的来说存在的弊端却很多.特别是我国许多企业由于商标意识淡薄,已经培植起一定信誉的商标遭受抢注的现象十分普遍.为此,应强化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把握企业商标注册的完整内涵,并以注册商标为基础,实施企业商标战略,争创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20.
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是近年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商标和商号分别予以保护,针对由此产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法律冲突现状,提出解决两权冲突的有效途径为统一我国商标与商号的法律规定,并将商号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在现阶段通过合理的法律解释,解决二者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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