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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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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标志着诉讼合作模式在我国正式确立。有别于传统对抗式诉讼,合作式诉讼模式下,控辩双方由对抗转变为合作,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程序,诉讼重心由审判阶段转移至审查起诉阶段。控辩双方合意削弱了法庭调查,法庭审判成为“确认式庭审”,案件真实更多体现为控辩“合意性”,即合意真实。合意真实的诉讼观念蕴含了被告人主体理念,体现了对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和协商正义的时代价值追求,具有正当性基础。因对抗与合作二元诉讼程序变革,诉讼真实观应从传统一元的实质真实观向实质真实与合意真实并存的二元真实观转变。  相似文献   

2.
证据开示制度是刑事司法中实现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重要保障。英美等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已相当完善,但我国对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研究尚显滞后。近年来,要求在我国确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呼声变得越来越强烈,对此,许多省份在司法实践中都进行了相应探索和实践,为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我国现有的良好立法基础、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对国外成果的借鉴,可以确保我们能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探析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问题,不仅符合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和要求,而且有利于建立平等的诉讼对抗模式,平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3.
契约精神从传统单一的私法领域逐渐渗透到了刑事诉讼法等公法领域。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回应了域外司法契约精神的时代发展需求,本质上是控辩双方进行的公私合作和协商合意。被追诉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需要借鉴吸收民事契约和行政契约的合理之处,形成我国的契约司法模式及其治理机制。根据契约司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要件,契约司法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原则上不允许双方轻易反悔。当存在使契约无效的情形时或者即便是契约已经生效,在不满足契约精神的诚实守信等原则时,法律赋予控辩双方一定程度和范围的调试权力和反悔权利。  相似文献   

4.
合意是契约中的核心要素和基本内容,最初是属于私法领域内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私法之间界限的模糊,合意进入公法领域并得到发展,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制度实践。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合意进入刑事诉讼这个传统的公法领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变化在刑事诉讼中的突出反映。刑事诉讼合意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即利益平衡理论、多元正义观、程序主体性原则以及诉讼效益理论。正是这些理论基础的存在使合意在刑事诉讼中的导入与发展成为可能和必需。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契约是诉讼契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在证据采纳和采信等方面达成的约束法官心证或者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合意.学界基于证据契约的效力而对自由心证产生的限制多持严格态度.笔者建议建立具有严格限制的证据契约制度.本文在对证据契约的内涵作出界定和正当性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正确适用证据契约制度所应贯彻的原则.文字粗浅,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6.
论刑事诉讼中的法庭质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庭审,本质上由举证、质证、认证构成,质证是中心环节。质证即控辩双方针对在案件中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辩驳的诉讼活动。质证的内容是证据的许容性与证据能力。在司法实践中,质证困难之根源在于举证困难、无交叉询问规则、缺少庭前证据交换的制度、控辩双方无法均衡对抗等。为达到质证的实质目的,应采取的对策包括从立法上设立保障作证与强制作证之规则,设立交叉询问规则,建立“证据先悉”程序等  相似文献   

7.
论案件事实信息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诉讼证据中蕴涵的案件事实信息的收集、运用、识别和认定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诉讼中要突出案件事实信息的法律属性,必须强化民事诉讼中的原被告双方或者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的具有对抗性的举证和质证、分析和反驳,同时,法官应着重审查原被告或控辩双方举示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对诉讼证据中蕴涵或留存的案件事实信息是否真实,以及这些案件事实信息是否就是证据事实,这些证据事实是否能够足以证明(即恢复或还原)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根据等进行识别和认定。  相似文献   

8.
证据契约,指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就正在进行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之事实确定方法所达成的,旨在直接或间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的合意。我国存在证据合意的规定,但尚未建立起证据契约制度。在我国构建证据契约制度具有必要性,同时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应通过改革民事诉讼模式,借鉴域外证据契约立法理念,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我国建立证据契约制度。  相似文献   

9.
狭义的刑事非要件事实是指定罪事实以外的实体性事实,包括量刑事实和诸如逮捕、立案等其他过程事实.证明标准层次化构建的内在机理是在司法动态运作过程中,审判者就不同证明对象的重要性对其证明程度进行区分,实际是控辩双方所提出证据的证明力的差异程度,这种差异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区分重要诉讼权利与一般诉讼权利、以中度、低度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关系严重失衡,因为它是建立在控辩双方诉讼地位不平等基础上的。实践证明,这种关系背离了控辩平等的诉讼原则,既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也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在坚持控辩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建构一种能够实现充分对抗的控辩平衡机制,并在诉讼观念和诉讼制度上为这种平衡机制的建构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分别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就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分配而言,在主体、客体和价值追求等方面互见长短,各有利弊.以职权主义为背景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以增强庭审方式抗辩式色彩的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是世界范围内两大法系相互借鉴的又一典型例证.在此背景下,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具有了新的涵义,其分配折射出采取削弱法官主导作用和强化控辩对抗程度两大举措的我国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价值取向,但仍需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诉讼理论界,传统的观点是人民法院也承担证明责任。但随着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及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这一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已无法适应新的要求。文章主要从对传统观点的质疑并结合理论和现实来论证人民法院不应负证明责任,从而明确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是实现控审职能分离、保障法院公正审判、强化公诉职能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主体即指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只有确定了证明责任主体,证明责任制度才能在诉讼实践中产生实效,否则在诉讼争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就无法确定由谁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文章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认为证明责任主体的范围只限于诉讼当事人。具体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主体可包括自诉人、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侦查机关等,而人民法院、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律师则不属于证明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程序对被追诉者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程序虽以追究与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为其形成原因和基本功能,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程序价值的日益彰显,现代刑事程序具有越来越多的保障权利的功能。由于被追诉者是诉讼的核心和关键人物,现代各国的刑事程序均以被追诉者的权利为重点,设置了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体现了刑事程序对被追诉者的主体地位和法律权利的尊重和关怀。  相似文献   

15.
现代意义的证明责任是指当诉讼中的事实主张不能被证明而出现真伪不明时 ,应由何方主体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适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在不同的案件中有着不同的具体适用准则 ,在个案中只有准确把握其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及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才能正确适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请不请律师都一样"及"刑辩难"现象进行了评析,在指出传统诉讼文化及观念的影响是根本(深层)原因,控强辩弱的控辩式诉讼模式是直接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转变诉讼观念,修正法律并真正实现控辩平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犯罪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关系是考察刑事诉讼主体问题的真正法理基础。国家与被告人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故不是刑事诉讼当事人 ,只是发动、支持公法性诉讼的公民追诉人。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分立 ,本质上是国家将自身作为自己的对象 ,并在自己(裁判者 )与作为对象的自身 (当事人 )之间建立绝对区分 ,体现了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的自我反思节制。其他刑事诉讼主体均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按照意志关系或者是国家的代表、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或帮助人 ,或者是不从属于任何一方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分为客观证明标准和主观证明标准、多元化的证明标准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由于待证事实的复杂性、相对性,以及证明主体、证明标准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主观性,证明标准只能是一元化的主观证明标准。主观证明标准有其固有的负作用,但建立相关的制度可以消除其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9.
文章简要阐述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征,对各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实体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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