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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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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涉案企业做出暂不起诉决定契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发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企业合规案件提供了制度空间,同时企业附条件不起诉也作为一种非罪化处理方式给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护。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已普遍适用于企业合规案件,但仍存在适用条件不明朗、附条件的性质和内容各地均有差别、暂缓起诉期间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各地司法实践的经验,讨论该制度入法的具体设计,从案件适用的罪名、主体、类型等条件,结合附带条件的性质与内容、社会调查的必要性、暂缓起诉期限的确定以及合规考察等具体方面做出初步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2.
合规在企业自律上的治理淡化而导致风险升级,由此合规行政和解激励和合规刑事激励倒逼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企业去犯罪化而诚信经营,这是以一种合作式理念来替代传统的注重惩罚的对抗式理念。为了能让犯罪的企业起死回生持续经营,我国由检察机关首倡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试点工作主要是在公诉环节引入企业合规激励机制,构建企业刑事合规的程序出罪路径。我国企业刑事合规的实践探索,多是在轻罪案件中采用与合规挂钩的酌定不起诉模式,有少数重罪案件采用附条件不起诉模式;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实践主要针对我国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呈现“双不起诉”的现象。在试点推进和制度构建上,可以对重罪和轻罪案件分别采用不同的激励措施,要求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别采取相应的合规整改措施,准确界定检察机关介入企业合规的边界,制定完善合规监管人制度和合规考察期制度,将合规出罪纳入到更广泛的合规从宽模式之中,借助企业行政合规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的常态化和经营正常化。  相似文献   

3.
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一方面奠定了其在金融这一文明社会重要基石中的应用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为区块链金融活动中的不法风险埋下了线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际金融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之应用的不法风险,首要体现为以加密货币为基础的区块链金融生态对于骗购外汇类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助推。区块链ICO等中心化金融活动,更是带来了诸如内幕交易类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扰乱金融秩序的不法风险。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还催生出基于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场景下的犯罪形态。思考区块链金融犯罪的规则之治,现行法规范的缺乏与区块链技术的风险内生性,共同导致了相关犯罪的认定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区块链金融领域的刑法风险,需要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来对相关风险加以规制。就外部视角而言,为了将区块链金融犯罪纳入刑事法治的轨道,首先必须重新评估加密货币的刑法定性。对此,应当区分不同加密货币的性质来分情况讨论。同时,还需对区块链技术发展主体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合理界定相关区块链企业的平台责任及监管方式。应当反思当前"一刀切"的监管方式,采用带有包容性特征的监管沙盒模式,允许相关企业在可控的范围内开展颠覆式创新,并基于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合理设置平台责任。就内部视角而言,区块链领域的规则之治还要求区块链企业整合刑事合规要求作为内部控制手段。具体而言,涉及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相关境内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国内监管要求;涉及区块链金融服务的相关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整合FATF和各国的反洗钱国内法规做好合规工作;涉及区块链金融交易的相关企业则应密切关注金融交易类的犯罪风险,建立和完善金融证券犯罪风险的刑事合规;涉及区块链智能合约研发的相关境内外企业则应积极推动企业刑事合规与区块链代码的整合。以内外兼修的方式完善区块链的监管方式与规则之治,促使刑事法治对区块链金融犯罪做出积极回应,将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区块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助力我国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具有深厚的刑法学基础。在犯罪论维度,企业刑事归责二元模式使企业刑事责任从个人刑事责任中脱离出来,企业刑事责任的判断依据不是企业特定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是企业组织管理是否合规。从刑罚论上讲,经过合规整改,涉案企业既实现了有效的犯罪预防,也使遭受侵害的法益得到了全方位修复。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运行模式应当采用检察官裁量模式,并以其中的暂缓起诉协议模式为蓝本进行设计。在适用范围上,除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对于法益不能修复或者难以修复的犯罪,也不能对涉案企业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至于能否将免受起诉的优遇及于个人,不能简单地看涉案企业规模大小,而应在对企业和个人刑事责任进行区分的基础上,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来判断。  相似文献   

5.
国际贸易参与者时常面临信任危机带来的贸易成本高、沟通困难、效率低下等难题,以区块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为对象,对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区块链具有多方协同、不可篡改、可溯源、可验证、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等特性,能够帮助跨国公司及其客户在国际贸易中保持行动的一致性和沟通的完整性,在贸易记录追踪、供应链监管、贸易合同履行、支付结算、版权贸易等方面的应用前景广阔;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区块链会面临潜在的泄露隐私、违反数据本地化要求、数据跨境流动不合规、违法变更劳动条件、涉嫌垄断和洗钱等法律问题,应当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在法律框架内发挥区块链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技术已从金融行业逐步蔓延至其他领域。在司法领域,区块链技术当前更多在赋能法院。以互联网法院为例,区块链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司法存证、智能合约以及数据共享。一方面,随着政策支持和现实需要,未来区块链技术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展到各基层法院,应用场景也将进一步扩展;另一方面,技术难题、认知障碍以及区块链对传统法学的冲击等问题也给司法区块链的深入发展带来了诸多阻碍。因此,在关注技术进步的同时保持理性反思,加强新型人才培养,有利于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之统一论的影响,社会效果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时的常态化考量因素,该因素的介入具有助益检察机关处理疑难法律问题和应对特殊社会矛盾的实践价值。不起诉制度的社会效果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行使不起诉权的方式终结案件后,社会公众等非案件办理人员对不起诉决定是否适当作出的一种主观评价。通过观察全国人民检察院2151份不起诉决定书发现,社会效果在不起诉案件中的运行略显失范,表现为实践表达笼统化和判断标准模糊化这两种形态,滋生了同类案件审查起诉处理结果分歧化的不正常现象。这肇因于检察人员在追求不起诉案件社会效果时对法律方法的忽视。检察人员应当跳出统一论的形式藩篱而回归法律方法,运用法律思维逻辑、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修辞模式办理不起诉案件。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推动的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自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双不起诉的正当性一直受到质疑,检察机关内部推动合规化进程存在困难、第三方组织合规监管存在问题、以检察院合规监管为主导的模式缺乏监督。为了巩固改革成果、解决企业合规的有关问题,当前应当严格区分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多举措推动检方突破内部障碍、推进检方主导监管模式和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建立、确立法院对检察院合规的监督机制,以便切实发挥该制度在预防企业犯罪、实现企业自我经营与有效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刑事合规的初衷是预防和监控单位内部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经全面进入我国理论与实践的视野。企业刑事合规对于企业犯罪预防与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凸显企业在犯罪预防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有效缓解刑事法对企业犯罪惩治的不利影响。但是,刑事合规理论与实践面临诸多困境。从国际上看,存在着有效刑事合规标准不统一、无法满足全覆盖要求、刑事合规负面影响遭忽视等问题;从国内来看,存在着组织体责任冲击传统的单位刑事责任认定、企业合规刑事激励制度试点不顺畅等问题。当前,应当通过构建相对统一的合规标准、适当调整合规计划具体要求、切割单位与成员的刑事责任等措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合规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0.
2021年6月和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了两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展示了检察机关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和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实践探索。为保障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公平适用和合规考察的顺利进行,应当对合规不起诉考察程序的启动设置一定条件。对涉案企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应当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涉案企业应当认罪认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刑事或行政处罚,积极配合侦查并进行内部自查,采取相关恢复或补救措施。其次,企业应当具有合规能力,能够正常经营,保证合规考察的顺利进行和稳步推进。最后,企业应当作出合规承诺,承诺进行合规整改,加强合规建设,积极配合合规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   

11.
区块链智能合约是以区块链技术作为基础,实现合约“自动执行”的一种程序运行模式。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可溯源、可编程、不可篡改特性,故区块链智能合约对网络赋强公证具有安全保障技术优势。基于金融借贷纠纷的社会特性,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在网络赋强公证中的合理嵌入或能更加高效地化解批量较大、金额较小、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金融借贷纠纷。故有必要从网络赋强公证的核心程序出发,将“债权文书公证阶段”和“申请赋予强制执行力阶段”有效衔接,探究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嵌入路径,构建合法合规合理的“智能合约-网络赋强公证一体化”基本范式,警惕技治主义下的单一技术自证,实现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证与国家信用认证之双重保障。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企业合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前对于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讨,呈现出研究视角片面化、碎片化的固有局限,亟需以更具整体性特征的预防性司法理念为视角,对制度运行的理论基础进行理性追问,剖析面临的多维困境。基于预防性司法理念所蕴含的社会本位和事前积极预防特征,刑事立法与司法当以制度本体的合规化再造为要旨,在适用范围上祛除涉企案件类型限制,在考验期限上延长合规建设时间跨度,在监控主体上构建合规协同监控体系。同时,以内生议题的统筹性安排为依托,助推刑事司法理念的范式更迭,发挥刑事激励机制的实然功用,明定不同程序之间的顺畅衔接,从而构建出中国式企业犯罪治理模式的基本轮廓。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两批合规指导案例出现诸多“双不起诉”现象,引发了学界和普通群众对合规不起诉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质疑。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办案机关未严格区分企业和员工个人的责任,未厘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合规不起诉之间如何合理并入的问题。随着全国范围内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展开,有必要为“双不起诉”正名。西方暂缓起诉协议固然有其适用背景,但这种实用地对待国外理论的态度很难形成本土化法治理念。我国的企业合规改革制度立足于本土实际情况,是充分体现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关怀的一项新兴制度,因此更需要区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需要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推动我国企业合规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14.
区块链技术会对供应链金融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为了探明在区块链技术和思维下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机制与模式,以厘清当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局限为基础,结合对区块链技术特征的分析,探索区块链技术对构建透明高效供应链金融体系的作用机理,并根据区块链的工作原理,得出区块链技术可应用在供应链金融中的权益确认与物流证明、支付清算、数字票据管理等领域.  相似文献   

15.
基于企业现代化治理的现实需要与保护民营企业的考量,我国检察机关自2020年起已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实践探索。从刑事激励的角度来看,对涉罪企业的合规不起诉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对于该制度的具体适用还存在着涉罪企业规模大小、涉罪主体对象范围界定、企业犯罪类型界定等方面的争议。要完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定对各种规模的企业都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构建适用罪名正负面清单;加强对涉罪企业认罪认罚情况与企业合规意愿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16.
制造业向工业4.0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面临数据和设备安全、设备交互效率、数据可信追溯等问题,区块链提供了可能的解决方案。按协作网络的拓扑结构分,区块链技术在制造业转型升级中的应用可分为单点应用、链状应用和网状应用。区块链应用于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可能会经历三个阶段:以单一功能快速应用为特征的制造业区块链1.0,以功能复合与制造区块链化并行为特征的制造业区块链2.0,以区块链社会化为特征的制造业区块链3.0。这一发展进程的实现,面临技术、认知和成本三方面的挑战。为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制造业转型升级中的应用,应加快突破技术瓶颈,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对不同规模企业采取分类引导策略,并打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7.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应用模式,以促进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有效监管。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时序回溯等技术与功能特征,在有效规避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中存在的信息公开困难、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单一、信息监管不全面、社会组织瞒报信息等问题上具有天然优势。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优势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需求之间存在密切的耦合关系。在此基础上,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性地设计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应用模式与公益慈善捐赠场景下的资金流转信息溯源应用模式。区块链技术尚为新生事物,要实现其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运用,需以理念变革为先导,树立合作共赢新理念;以技术为本,大力发展区块链核心技术;以法制为保障,优化技术运行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8.
当前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供应链金融中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研究探索了区块链技术对融通仓三方博弈的影响,分析了关键参数在引入区块链技术前后对三方演化策略的影响。研究发现,引入区块链技术后,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策略向理想策略组合演化的速度提升,即区块链技术有利于营造更加良好的融通仓融资环境;区块链技术降低了关键参数对各方策略选择的影响,有利于促进理想策略组合的形成。  相似文献   

19.
基于2017、2019、2021年三个时期103家A股制造业企业相关数据,采用层次分析法从预测能力、适应能力和恢复能力三个维度建立制造业企业供应链韧性评价指标体系,计算企业供应链韧性水平并将其作为结果变量,运用多时段定性比较分析法分时段分析区块链技术应用、企业内部因素、企业外部因素三大类因素对企业供应链韧性的影响和作用路径。结果表明:运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供应链韧性水平普遍更高;供应链高韧性路径可分为五种,分别为内部环境驱动型、内外协同型、区块链应用-外部环境驱动型、区块链应用-内外协同型、区块链应用-内部环境驱动型。研究认为,我国企业可通过加强区块链应用、扩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多样性等措施来提高供应链韧性。  相似文献   

20.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以及5G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统计现代化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促进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本文发现通过区块链技术在企业统计台账中的应用,能够在企业内部建立标准化的数据采集、管理的规范,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政府统计部门数字治理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决策水平,风险防控能力。本文结合企业统计工作的实际和政府统计工作要求,采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由“企业台账—企业一套表”的应用,从实际业务应用角度验证了区块链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场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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