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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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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鸷距《辞源》[鸷距]:猜疑而止。《管子·小问》:“夫牧民,不知其疾则民疾……止之以力,则往者不反,来者鸷距。”注:鸷,疑也。距,止也,闻其役烦,则疑而止也。”这个释义是根据尹知章的注文做出的。实际《小问》原文的“鸷”为“(执马)”字之误。“(执马)”、“距”义皆为止,言来者止而不前之义。《说文》:“(执马),马重貌也。”桂馥谓“马重而陷,陷则益重”。《说文》:“樊,(执马)不前也。”(今本“(执马)”讹为“鸷”)。《史记·秦本纪》“晋君弃其军与秦争利,还而马(执马)。”《史记·晋世家》:“惠公马(执马)不行。”索隐曰:“谓马重而陷之于泥。”《太玄·玄错》:“进欲行,止于(执马)。”(今本  相似文献   

2.
首先从词义学的角度看。先秦“优”字无“优秀”义。“优”字在《论语》中:“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及子曰:“孟子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三个“优”字,杨伯峻先生都讲成“优裕”是很准确的。《孟子·告子章句下》:“好善优于天下,而况鲁国乎?”联系上下文,“优”也当“优裕”、“有余力”讲。《诗经·大雅·瞻印》“天之降罔,维其优矣”。高亨《诗经今注》云:“优,厚也。”也是“优裕”义。只不过是天降灾荒,百姓的灾难丰厚,也就是灾难沉重罢了。《国语·周  相似文献   

3.
《红楼梦》第五回,作者借警幻仙姑之口提出一个有关“好色”的命题——“好色即淫”说,而司马迁在《史记》卷八十四有“《国风》好色而不淫”论。“好色即淫”还是“好色而不淫”,似乎成了一桩有待了断的“公案”。  一、“好色而不淫”论与先秦文化中的“好色”观  其一,先秦儒家承认“好色”是人的一种天生“情性”、自然人性。上博战国楚竹书《诗论》第14简:“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①《孟子·万章上》:“好色,人之所欲。”《荀子·性恶》:“目好色,耳好声……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也。”其二,先秦时期…  相似文献   

4.
试论“春秋笔法”对于后世文学理论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春秋”本是古代史官记事之书:“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礼记·玉藻》)班固《汉书·艺文志》“左”、“右”互误为:“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以春秋代序为一年,从而以“春秋”为纪年史的专用词语,先秦时期,已经十分普遍。当时各个侯国都有“春秋”,《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法有“教之《春秋》”,即教之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在先秦思想史的研究中流行一种说法:战国末法家学者韩非在其论著中,集先秦法家学说之大成。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确切。第一,韩非集先秦法家学说之大成并不错,但上述流行的说法漏掉了承继田齐法家学派。韩非熟读“商、管之法”。韩非写道:“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所谓“商、管之法”,《商》指秦商鞅派法家著作《商君书》,《管》指因齐法家学派著作《管子》。《管子》战国原本确系齐法家著作。韩非所谓“商、管之法”的《管子》书,是指战国中期编著于田齐稷下学宫的《管子》原本,非指西汉时刘向改编《管子》的改编本(亦即流传至今的今本)。《管子》战国  相似文献   

6.
《论语·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杨伯峻《论语译注》将“畏”字译注为“害怕”,未能准确地揭示孔子言论的内涵。实际上,上古“畏”字除表“惧怕”之外,还可表“敬畏”、“敬服”。《广雅·释诂》:“畏,敬也”,《坛韵》:“畏,心服也”。《后汉书·梁统列传》“吏人畏爱之”,同书《孝明八王列传》作“吏人敬爱之”。《汉书·孔光传》引《诗经·周颂·我将》“畏天之威”,颜师古注为“敬天之威”。“畏”常常与“敬”连文,如《管子·明法解》“威势独在于主,则群臣畏敬”,《史记·鲁周公世家》“四方之民,罔不敬畏”。我们认为,上引《季  相似文献   

7.
周立国不久,武王死,成王即位,战国秦汉间的载籍谓这时成王年龄幼小,且其说不一。本文拟对这些说法及其实际年龄作一考察,并涉及与之相关的古礼问题。 一、战国秦汉时人的说法与后人的认识 关于成王即位时的年龄,战国秦汉间说法很多。因时代相同,则说法相近。 战国时人认为武王死,成王尚幼。《荀子·儒效篇》:“武王崩,成王幼”;《逸周书·明堂位》谓武王死,“成王嗣,幼弱”;《礼记·明堂位》亦同。  相似文献   

8.
《荀子·天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字含意,凡注本多释为“农桑之事.”今略举数例:四部丛刊本《荀子》杨倞注:“本谓农桑’.张默生《先秦诸子文选》:“本,即本事,言农桑也. ”北京大学《荀子新注》:“本,这里指农业生产.”《中文大辞典》木部“本”下第十五义项:“国富之源,指耕稼农桑”引“强本而节用”为证.七九年版《辞海》木部“本”下“本末”条第三义项:“战国以后中国历史上对经济部门的一种划分.”“商鞅、《管子》作者、荀子等都以农业(包括家庭纺织  相似文献   

9.
先秦诸子的学术史研究起步很晚。据现存的文献来看,最早研究先秦诸子学说的,是《庄子·天下》篇,其成书年代约在战国后期,上距春秋末年孔子首创私家之学——儒家学说,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随后,论述先秦诸子学说之作相继出现,如《荀子·非十二子》《天论》《解蔽》,《韩非子·显学》、《尸子·广泽》、《吕氏春秋·不二》等,这些篇章都具有总结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之学的性质。它们着重论述了孔子、墨子、老子、邓析、杨朱、列子、庄子、惠施、公孙龙,宋钘、尹文、田骈、慎到,申不害、子思,孟子、荀子、孙膑等先秦诸子的思想学说。从学派看,上述诸子分属于儒、墨、道、名、法、兵诸家。就是说,先秦  相似文献   

10.
《诗·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其中“屋漏”的解释,各说纷纷。毛诗传曰:“西北隅谓之屋漏。”郑玄笺曰:“屋,小帐也;漏,隐也。”高亨先生则认为:“漏,借为(?),屋中之鬼名(?)。”以上诸说,都不能令人满意。考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屋字下;“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于上者皆曰屋,天子车有黄屋。”段氏阐明了“屋”字的本义。在先秦的典籍中可以找到许多的印证: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古籍中,中国有许多别称,“赤县”即其一。中国称为“赤县”,由来已久。《谷梁传·桓公五年》:“九州之内名曰赤县。”战国时的《邹子》一书说:“中国名赤县,赤县内自有九州。”但是,中国何以称为“赤县”,似乎缺乏更具体的解释。我认为,“赤县”是指天子帝王所居之“王畿”,即京都,因此用以指称整个中国。试解释如下: “县”,繁体作“縣”,右旁为“系”,左旁为“首”字的倒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言:“縣,繫也。从系持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繫,当作系,引申之则为所系之称。会意。”可见,“县(縣)”字的本义是指“首(首领、首脑)之所系”或“首之所在”,所以古代就把帝王天子所在之京都称为“县”。如《礼记·王畿》说:“(王畿)  相似文献   

12.
秦汉“同居”考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汉书·惠帝纪》载诏曰:“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家唯给军赋,他无所与。”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同居考》说:“‘同居’二字始见于此诏,《汉律》之名词也。汉人如何解释,已不可考。”沈氏以“同居”为法律名词是正确的,然他断言“同居”二字始见于上引汉惠帝登居诏则非。在《汉律》问世前,“同居”一词在《秦律》中屡见不鲜,而且就其作为法律名词所包含的实际内容而言,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了。关于“同居”一词的含义及其所适用的范围,唐人颜师古注上引汉惠诏书曰:“同居,  相似文献   

13.
近将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与《史记》对勘,偶得两则,兹录于下: 一、《史记·魏世家》:伐楚,道涉山谷,行三千里而攻冥阨之塞。”《战国纵横家中》无“山”字,《史记索隐》也说:“涉谷是往楚之险路。从秦向楚有两道,涉谷是西道,河内是东道。”可以肯定《史记》的“山”是衍文。涉谷,地名。道涉谷,是说取道  相似文献   

14.
释"毛"、"舞"     
先秦典籍中,“毛”字含义有三:毛发与兽毛之类;草类;五谷。金文和《说文》中的“毛”,字形像谷子。“毛”字的基本含义就是“五谷”。甲骨文中无“毛”字而有“舞”字,“舞”字中一人所执之物非一般所释的“牛尾”,而是倒执的“毛”,即五谷。“舞”是古人在谷物成熟后执禾而舞。  相似文献   

15.
释“子衿”     
一章曰“青青于衿”,二章曰“青青子佩”,《传》云:“青衿,青领也”,“佩,佩玉也。”案以佩为佩玉,诚是;然以衿为衣之交领,则与“青青子佩”殊不类。衿乃古人腰间所系大带。《豳风·东山传》“施衿结帨”,《释文》曰:“衿,系带”。《汉书·杨雄传》“衿芰茄之绿衣兮”,注引应劭曰:“衿音衿系之衿。衿,带也”。《后汉书·杜笃传》注曰:“衿带,衣服之要”,字又作紟。《说文·系部》云;“紟,衣系也。”《释名·释衣服》云:“妗亦禁也,禁使不得解散也。”上举数例足证衿当训为带。大带亦有装饰作用,《论语·卫灵公》:“子张书诸绅”,邢昺疏曰:“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饰物佩玉,以丝绳系大带之上。诗言衿、佩,衿也佩也皆为饰物。闻一多《风诗类钞》云衿作给,“紟是系佩玉的带子”,非是。《方言》卷四“佩紟谓之裎”,郭璞注云“所以系玉佩带也”,当为闻氏所本。知此诗“衿”非系玉绶带而为束腰大带者,先秦典籍绝无称举系玉绶带以美人服饰之例,称举束腰大带以美人服饰之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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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锢 “囚”的本义是拘系、关押。《说文》:“囚,系也,从人在“□”(音wéi),“□”字象形,是囚禁犯人的“圜土”(即牢狱)等地方,与“人”会意为“囚”。《尚书·蔡伸之命》:“囚蔡叔于郭邻”,《韩非子·说林上》:“吏因囚之’,用的都是本义。上古时,拘囚的主要对象是战场上捉到的俘虏,所以俘虏也称为“囚”。《诗·鲁颂·泮水》“在泮献囚”,意为在泮宫向鲁僖公献上括捉到的敌俘。又如《左传·成公九年》载:楚人钟仪被郑人俘获,辗转到晋国,晋人称之为“郑人所献楚囚也。”可见把战俘称做“囚”是先秦一种很普遍的说法。“囚”又引申指称因犯罪而系狱的人,如:《礼记·月令》“挺重囚,益其食”、自居易《歌舞》诗“岂知阌哆狱,中有冻死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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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矢斯张,干戈戚扬”,《传》曰:“戚,斧也;扬,钺也”,训戚、扬为兵器。今案“弓矢斯张”与“干戈戚扬”相对为文,弓矢、干戈之为兵器,其义不言自明。“斯张”非兵器,则与其相对之“戚扬”亦不得训为兵器。戚当读为越,二字古通用。《国语·齐语》有“宁戚”,《淮南子·道应》作“宁越”。《说文·戊部》:“戚,戊也。”《后汉书·崔寔传》注:“戚,钺也。”皆其例证。越字通粤,《汉书·异姓诸侯王表》集注云:“粤,古越字”,是其证。《汉书·翟方进传》“粤其闻日”,注曰:“粤,发语词也”。戚即粤之借字,与斯相对,同为句中虚词。扬,举也,与张并为动词。“干戈成扬”,“干戈粤举”也。二句之义,即张弓矢、举干戈是也。“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传》训溥为大,《笺》释溥为广,皆不以百泉、溥原为一地专有之名称。案古有以“某原”为地名者,如《大雅·皇矣》“度其鲜原”,毛、郑亦不以鲜原为一地专名,然《逸周书·  相似文献   

18.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19.
<正> “几”概念在先秦典籍中早就有了。《易经》“小畜”、“归妹”、“中孚”诸卦中“月几望”之“几”均作“近”解。《易经》“屯卦”六三爻:“君子几不如往”,李镜池释“几”借为“机”,机智的意思。这些都不属于哲学的范畴。《尚书·顾命》:“疾大惭,惟几”,《左传》宣公十二年:“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几”均作“危”解。《礼记·玉藻》:“御瞽几声之上下”,“几”是“察”的意思。这些也还不属于哲学范畴。《易传·系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以先秦典籍为例 ,指出对其“壹”字的误释 ,从而进一步论证了《礼记·檀弓》中“壹似重有忧者”之“壹”字的解释。应为“总”而不是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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