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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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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争议调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争议调解是指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对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所进行的协调、调停,促进劳动争议当事人进行和解的活动.  相似文献   

2.
应建立"裁审分离"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一、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并轨"处理体制的制度缺陷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选择程序,但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3.
自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以来,许多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称"调解委员会"),使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在企业内部得到了及时处理,为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还有不少企业尚未建立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  相似文献   

4.
孙立如 《劳动世界》2013,(9):173-174
近几年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针对现实中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者提出了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立法、完善各类调解建设的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提高调解的公信力等多项建议。  相似文献   

5.
桂桢 《中国劳动》2003,(1):40-41
香港法律规定,雇员与雇主产生劳动争议,须先到劳工处劳资关系科申请,由劳资关系科先行调解,调解主任为双方举行调解会议,该部门会尝试在友善的气氛下提出解决方法,迅速就申请达成和解,劳资双方有权决定是否出席,调解无法律效力,由当事人自愿遵守.香港大部分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得以解决,对劳动争议的快速处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01年64%的劳资纠纷及申索申请经调解解决,调解率较高.主要原因是有一套完善的检控程序,处罚力度非常大,对雇主可以判处高额罚款及监禁,有一定的震慑力.其次,与雇主和雇员的法律意识较强,调解员的素质较高也有关系.  相似文献   

6.
<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基于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居中对劳动人事争议双方作出调解意见或仲裁裁决的一项准司法制度,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是适应我国国情建立的独特的劳动权益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美国是发达国家,有成熟的产业关系和劳动法律体系。我国与美国的历史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不能照搬他们的产业关系模式,但能从中得到不少启示,对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工作有所裨益。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美国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联邦机构有两个: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和联邦仲裁调解局。美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成立于1935年,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独立联邦机构,主要负责对工会代表性的认证(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组织秘密选举,对获得50% 1票的工会,指定其代表所有的工人进行谈判)和防止并纠正雇主或工会的不公平劳动实践,包…  相似文献   

8.
张明 《中国劳动》2003,(11):41-42
依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制度归结为“一调一裁两审”体制。“一调”为当事人发生劳动权利义务争议,劳动者一方可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进行调解;“一裁”为当事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调解不成而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实行一次裁决原则;“两审”指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的过程。在劳动争议处理“一调一裁两审”整体程序行为中,企业调解行为属于企业…  相似文献   

9.
不同模式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异同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诚 《中国劳动》2006,(5):32-34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沟通和协商,促使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需要说明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不同于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也不同于人民调解和行政  相似文献   

10.
成都市新都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最近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向实体化、专业化迈进.将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更加及时、快捷、有效地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副区长、区仲裁委员会主任冯静要求,要以仲裁院为中心.切实加快劳动争议的处理效率,并以劳动保障所为基础.  相似文献   

11.
正许多劳动者在工作中,难免与用人单位因工资、保险、辞职、辞退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许多劳动者在想依法维权时因不知从何着手而茫然无措。现就有关维权的程序作一简要介绍。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三,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2.
<正>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解是不可或缺的方式,而通过建立劳动仲裁案前调解模式,在案前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十分必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笔者认为,先行调解主要指的就是立案前调解,简称案前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劳动争议案前调解是指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前,由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和谐仲裁理念的指引下,认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劳动法律服务,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坚持和谐仲裁,处理劳动争议。认真指导当事人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引导当事人举证。二是发挥调解作用,解决劳资纠纷。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对于案情简单、  相似文献   

14.
7、争议处理:调解与仲裁此间所说的争议既包括集体谈判中出现的僵持不下的争议,也包括其他方面的劳动争议。为解决这些争议,第92号建议书主张采取自愿调解和仲裁的方式。所谓调解:就是让第三方介入,帮助当事者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提出解决方案。有时,甚至也不宜提出建议。第92号建议书在强调调解同谈判的密切关系时指出,通过调解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办法应被视为以通常方式达成的集体协议的相同结果。这样一来,调解实际上就成了集体谈判的延伸,所不同的只是让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了谈判。仲裁与调解完全不同。仲裁是让第三方干预劳动争议。仲裁员可行使独立于双方的裁决权。这种裁决具有强制性,不管双方愿不愿意都必须执行。所谓自愿仲裁是指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都自愿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处理。  相似文献   

15.
赵晓燕 《中国劳动》2006,(11):51-52
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  相似文献   

16.
如何调整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当事人的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虽然调解也是该机制中的一环,但由于具有可选择性,因此,最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与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在衔接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邢颖 《中国劳动》2008,(4):25-27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部程序法,其立法目的是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法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中存在的调解率低、仲裁时效短、案件审理周期长、劳动者举证难等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笔者现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调解、举证责任、仲裁时效和终局裁决方面的新规定及对诉讼产生的影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  相似文献   

18.
<正>所谓受案范围交叉是指当事人就同一劳动争议或违法行为,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裁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目前,两部门受理案件范围的划分,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受案范围交叉的案件类型主要是:工资、社会保险、履行劳动合同等三类案件。这三类案件中,  相似文献   

19.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体制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以协商的方式,说服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并且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由于调解能够以温和的方式使争议得到解决,所以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但是我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却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2000年的统计,我国在企业中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222888个,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003件,调解成功的为80617件。而与此形…  相似文献   

20.
继《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之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对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们应认真组织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确把握其立法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宣传和普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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