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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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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对被害人权益的关注和各地司法机关积极推进的刑事和解实践,赔偿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刑罚裁量以及之前阶段,成为影响刑事案件处理结论的重要因素,这种现状和趋势有其现实需求,也反映出司法机关的无奈.然而,过分提升赔偿的地位,可能会产生国家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松动和刑罚轻缓化泛化等后果,存在降低刑法道德信誉的风险.因此,理性定位赔偿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重要的是要与被害人救济难题的破解同步进行.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活动的存在是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活动中倚重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忽视刑事诉讼被害人的权益维护。同时,随着人权主义的不断发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体系不断的完善,而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角色以及权利保护存在忽视或者淡化的倾向,如何有效的保障刑事诉讼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助于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我国解决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的制度设计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在实际运作中成了刑事诉讼的附属程序 ,难以实现立法时所追求的公正和效率等价值目标 ,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 ,最理想的模式是将其从刑事诉讼中分离出去 ,归并到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害人的利益损失 ,我国还应该建立起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害人虽然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但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远远不够。许多被害人或其家属常常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赔偿或救济而终身贫困。这主要归咎于传统观念的原因,也有我国财政负担能力的原因。要加强对被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应全面保证民事诉讼权利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实现,确立被害人以民事实体法确定被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并建立我国对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5.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确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也日益显示出非现实性,本文就国家控诉权与被害人权利保护之间平衡的问题,从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出发就如何平复被害人的复仇情绪和满足其获得赔偿的愿望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私人侵权性的双重属性,并进一步从人权保障的理念角度提出私人侵权性先于社会危害性的理论。为被害人权利保障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就如何保障被害人充分的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提出若干建议,并论证了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以期对推进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在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中,有一种过多关注和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倾向,被害人的尊严和利益反而受到忽视。如果说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弱势群体,需要通过控辩均衡以维护被告人的利益,那么被害人从犯罪行为实施那一刻起就处在弱势群体的地位上,调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就是聆听被害人声音的过程,还被害人和国际社会一个公正的过程。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新兴的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一方面对各主要法系的制度和国际惯例兼容并蓄,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改进和创新中探索其自身的审判理念。  相似文献   

7.
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明显的差异,从刑罚的执行者、控诉者、证人到当事人,不同的诉讼地位决定了他在诉讼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明确规定了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由于权利的不完整,影响了诉讼的公正性。因此,我国法律应从赋予被害人控诉权、量刑建议权、上诉权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保护被害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被害人既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又是刑事诉讼的启动要素之一。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侦查阶段被害人较多的诉讼权利,但是,由于侦查程序本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与被害人的现实需要存在很大的差距,导致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方面存在不足。分析侦查阶段被害人人身安全权、财产权、知情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刑事错判赔偿是指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情形,并且只针对在劳动改造场所被错误执行了刑罚的情形;赔偿的范围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仅限于恢复名誉或赔礼道歉,不承担物质性的赔偿。上述规定使得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也不利于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赔偿范围应拓展到轻罪重判的赔偿,精神损害物质性赔偿,间接损失的赔偿。拓展刑事错判赔偿范围具有厚实的刑事法学基础及社会经济基础,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制度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核心,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刑事和解中整个制度构建和程序要紧紧围绕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为进一步彰显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在刑事和解中应着重在这样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其一,刑事和解中的自愿原则必须予以贯彻,充分尊重被害人的真实意愿,犯罪人及司法机关不得对被害人施加不当压力;其二,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予以扩大,有利于被害人求偿权的实现;其三,刑事和解的效力应进一步明确,加强执行的强制力,从而在最后一道"关口"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又称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是指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不能从犯罪侵害人处或其他途径得到赔偿或补偿时,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补偿,并由国家以发放补偿基金的方式给予补偿的法律制度。一、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人权保障,能够坚定人们对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被害人规定为刑事诉讼当事人,从程序上提高了刑事被害人的地位①,并赋予了刑事被害人一定的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  相似文献   

12.
当犯罪者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时,许多国家采取了对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即由国家出资补偿被害人,以帮助被害人摆脱犯罪给其造成的悲惨境况。被害人因受犯罪行为侵害所遭受损失的及时有效弥补事关被害人权益的保障和诉讼的公正问题,备受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顺应了国际社会发展潮流,有利于及时准确地追究惩罚犯罪,有利于公民法治理念的培养,有利于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重视,其原因是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国家属性,解决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刑事和解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没有有效反映出恢复性司法的设计初衷。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应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参与权,这需要刑事和解制度回到恢复性司法的轨道上。但是,不能过度强调被害人意愿,刑事和解的进行应坚持国家主导。对此,应实行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有限回归,以刑事实体处分权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和解的合理界限,以法益作为确定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标准,进而设定刑事和解合理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王丽华 《理论界》2011,(12):43-44
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要承受犯罪行为带来的各种伤害。而在司法实践中,他们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一方面应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公力救济途径,及时赔偿和补偿被害人。另一方面应对当前存在的私力救济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借鉴国外被害人援助机构的成功做法,建立和完善我国被害人援助组织,全面救济被害人受损权益。  相似文献   

15.
论公诉转自诉制度的功能与实效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公诉转自诉制度应该具有以下三个理想的功能:救济的功能;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制约公诉权的功能.但是根据北京市2001年的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公诉转自诉制度应用极少.完全不能实现上述三种功能,原因在于对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缺少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而受害人又无法有效地进行自诉,同时缺少国家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制度,最根本的问题是刑事诉讼价值理念的天平失衡,无论是司法实务中还是法学理论界对被害人权益的关注明显不够.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从犯罪人那里得不到赔偿或不能得到充分赔偿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文章从国际条约和国外有关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规定,理论依据及其评价,刑事诉讼价值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提出了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7.
在知识产权犯罪形势日益严峻情况下,通过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心。但惩罚与保护并不能等同,仅仅重视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极易产生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漠视。鉴于知识产权犯罪中被害人的特殊性及对获得实际赔偿的渴求,建立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和解制度应为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被害人一方面由于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与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又是案发现场的第一见证人,他对案件的陈述对检察机关正确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刑事诉讼被害人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中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关系,保障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刑法》第 36条第一款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 ,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 77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些法律规定 ,确立了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人民法院不但可以依法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也可以使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依法得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司法价…  相似文献   

20.
辛智毅 《兰州学刊》2005,(2):142-144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是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重视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有益的尝试.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我国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还处于起步阶段.笔者仅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现状、保障的必要性及其完善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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