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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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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有的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从规制家庭暴力侵权行为的角度进行的立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权利规定也仅限于一般的权利保护方式,并未从法律主体的角度对其进行保护。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理论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一种与普通侵权行为受害人一样的法律主体,未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性的、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的法律主体来对待。传统的理论只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基础之上的。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应当从人权法角度,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倾斜保护,使反家庭暴力立法成为一部人权保护法,而非简单的侵权特别法或者婚姻特别法。  相似文献   

2.
民事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更为快捷有效的救济与保护,降低了受害人再度遭受暴力的可能性,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的重要工具。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和惩罚机制较为完善,但缺乏事前和事中救济措施。民事保护令制度恰是法院发布的对受害人进行临时性或终局性人身与财产保护的制度。我国家庭暴力防治法确立这一制度有其法理基础。我国应从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两方面确立民事保护令制度,具体可对民事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种类及内容、申请、核发、执行,以及违反民事保护令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实现"事先预防为主、事后惩罚为辅"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法制办就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是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史上的里程碑,是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创新性立法实践。征求意见稿有诸多亮点,同时在界定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范围和强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改进:应当扩大受害者的保护范围,扩展家庭暴力的客观表现形式;应当明确家庭暴力案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独立提起诉讼,以便加大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力度;应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增加强制带离、强制矫治、强制教育、代为告诉等制度,以增强反家庭暴力手段的有效性;应当进一步完善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制度,适当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应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以加强对受害人的救济和保障。  相似文献   

4.
为实现减少和消除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人的目的,立法者应当对下列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认定与释明:家庭暴力的区分界线与类型、主体与空间范围,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及干预原则,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性质、立法模式。家庭暴力通常是指发生在亲属之间的较严重不当对待行为,提议引入"关联人"概念,将具有特定亲密关系人之间发生的暴力纳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有边界的,按一个理性人的判断,能够区分家庭暴力与家庭成员处理矛盾的合理行为之界线。为保护个体的人权,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公权力责无旁贷。家庭暴力防治法应明确积极干预、程序正当等原则。为克服现行法因欠缺防范家庭暴力和救助受害人的具体措施而难有成效之局限,我国应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制定单独的、综合性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相似文献   

5.
权利的保护要建立在权利细分研究的基础上。以农民新市民的概念界定与权利解析为切入点,分析农民新市民法律权利保护缺失的原因:新市民民主诉权缺失、人身损害受偿权差别对待、劳动权益缺失、社会保障权益缺位、新市民子女教育权缺损。据此提出农民新市民权利保护的法律对策建议:保障新市民平等的民主诉求权利,保障新市民平等的劳动权利,保障农民新市民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保障新市民的公平教育权利,努力实现对农民新市民各项权益的法律综合保障。  相似文献   

6.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现行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认定方面并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这不利于保护家庭暴力之受害人。为了更好地惩治家庭暴力,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完善的家庭暴力之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7.
基于性别平等考虑,一般都认为妇女是遭受家庭暴力最多的人群,似乎儿童比妇女更少受到家庭暴力侵犯。但据调查,童年时期受暴经历可能是青少年心理和社会问题的重要潜在原因,而童年时遭受的身体伤害26%来自父母。针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司空见惯、普遍、合理的存在,我们有必要对家庭自治正当性和针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原因进行思考。司法是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的最后屏障,而国家进行必要和适度的司法干预是禁止针对儿童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8.
"同地同权"是物权平等的必然要求,是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但"同地同权"并不必然"同地同价",更不必然"同地同利"。"同地同权"的"同地"只能是符合有偿性、有期限性、非身份性等市场化要求的建设用地。"同权"是指相同用途的土地,可以设定相同性质的权利,赋予相同的法律地位,实现相同的功能,接受同样的限制,适用同样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9.
家庭暴力犯罪是我国社会所面临的最普遍、最复杂、冲突最激烈、同时也是最为隐蔽的一个社会问题.遗憾的是,我国不仅缺乏规制家庭暴力犯罪的专门立法,而且现有的诸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处罚法>等这些相关法律条款对家庭暴力犯罪规定得也比较笼统、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无法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从而使得家庭暴力犯罪始终处于"超越我们的控制"状态之外.因此,应当制定打击、防范家庭暴力犯罪的综合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设立"家庭暴力罪";规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定刑;采取优势证据原则;引进外国的保护令制度.切实加强对处于暴力威胁状态下的妇女的保护;实施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强制中止制度,使对受暴妇女的救济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家庭暴力是一个普及全球的社会性问题,家庭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家庭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影响妇女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障碍。为了更好地维护受虐妇女的权利,必须建立完善的救助体系。笔者在此就家庭暴力的内涵、危害、原因及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人们从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更全面、更适当的协助,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的限度,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11.
个人信息权的语境实质是权利保护与个人信息利用二律背反的逻辑协调问题,是个人权利处分自由以及要求他人(包括国家)给予法益尊重的法律问题。在科学阐释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新型独立性权利的法理依据、理论内涵以及客体归属基础上,界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明确个人信息权法益自决性立场,理性论证个人信息权一体两面的权利特征及其实践规则。方法论上将个人信息处理进行场景化审视,正确认识知情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依据;明确相对同意作为权利主体同意的基本形态;强调真实同意作为权利主体的意思表达。原则承载价值,法律规制行为。作为二次规范法的刑法,理应在保护理念、条文结构以及罪名优化等方面给予回应,形成既具有理论逻辑自洽性亦彰显实践功能自足性的刑法结构样态。  相似文献   

12.
家庭暴力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一种违反法律与善良风俗的暴力行为,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在许多国家,防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已经展开。在我国,解决家庭暴力的相关政策仅仅是一种高层次的伦理规范,而不是法律规范。家庭暴力纠纷案件的增多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是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进而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时代使命;基于此,法院内部也应设立一个专门的解决家庭暴力纠纷的家事法庭,并构架起此领域的公正审判权,从而树立起司法权威,这是实现司法公正与正义的必然选择。家庭暴力立法与司法制度的发展,对法学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已愈来愈严重,但是由于传统原因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对家庭暴力作出有效规制,尤其是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济措施规定寥寥.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台湾地区立法例将英美国家中普遍存在之民事保护令制度引入立法,从而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之保护.本文着重介绍了英美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民事保护令制度之规定并检讨了我国引进该制度之必要性以及可行性,以期对我国立法与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本文试就家庭暴力内涵、家庭暴力中的以暴制暴,及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人们从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5.
民事合同纠纷中,司法裁判普遍认可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优先性,而对于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优先性的认定存在分歧。除直接适用执行程序相关司法解释外,支持物权期待权优先的裁判理由还包括生存权说、事实物权理论、侵权说、权属争议理论等,主张抵押权优先的理由包括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履行不能说、执行规定不适用说等。物权期待权由执行法溢出至民事实体审判中,由债权优先权衍化为物权优先权,然而缺乏公示性及财产性之隐蔽优先权对抗抵押权的结论难以为各裁判思路所证成。物权期待权违背物权变动规则、冲击物权公示公信力,难以负载厘定权利顺位的功能,应予摒弃。基于预售商品房制度的特殊性,给予房屋消费者特殊优先保护符合规范意旨及裁判惯例,而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将填补不动产买受人权益保护的实体法空缺。  相似文献   

16.
针对女性家庭暴力普遍存在且一直缺乏有效规制这一现象,女权主义认为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是男女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的产物,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公私领域的二元划分以及对妇女利益的忽视导致法律在家庭领域的缺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必须重视妇女赋权和社会性别平等。  相似文献   

17.
家庭暴力概念中对主体范围及其行为类型的界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定位以及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国际社会对于家庭暴力主要有限定性规定、扩大性规定、延展性规定三种立法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暴力概念中的主体范围及其行为类型的规定偏于狭窄,应适当扩大。对我国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不仅应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考虑中国国情,而且还要顺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充分借鉴国外反家庭暴力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18.
齐云峰 《宿州学院学报》2004,19(2):29-31,72
文章论证了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必要性、可行性,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地位、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 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应有的内容,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对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是值得反思的。学界对我国家暴状况的判断是有偏差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不缺少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事实上,我国的反家庭暴力问题,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就立法者的立场而言,在我国仍存在诸多远比反家庭暴力更为紧迫的立法任务的情况下,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不具有紧迫性;从方法论的观点而言,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不但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甚至可能导致公权力对私权利粗暴干预的负面效果;从立法的科学性而言,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关键是促进家庭内部的幸福与和谐,家庭暴力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亲情伦理关系,应着眼于采用适应亲情伦理关系的特殊手段来化解。相比而言,制定《家庭和谐促进法》可能是比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更为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竞业禁止保护的利益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公共利益和雇主的商业秘密权。法益冲突主要表现为平等就业权与商业秘密权的博弈和商业秘密权与公共利益以及平等就业权之间的相互冲突。其衡平原则主要包括:第一,基本生存权优位原则;第二,利益平衡原则;第三,合理限制原则;第四,限制权利负面外部效应原则;第五,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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