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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从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时期正式传入西藏以后,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有过多次盛衰,尤其在吐善王朝时代,佛教这种外来文化在和西藏本上传统文化苯教的多次斗争中,经过相互碰撞和组合,终于把握住了藏族人的心理特征;适应于吐善社会,站稳了脚根,成为藏族文化的主体部分。早期佛教和本教的这种激烈斗争反映到统治阶级内部,则是一种贵族和王室的权利之争。朗达玛继任赞普后,开始了大规模的排怫灭法运动,终以贵族的胜利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吐着王朝统治,使西藏重新陷入四分五裂,地方割据的混乱局面,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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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安多藏区部落中惩罚制度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引言 公元七世纪初,即松赞干布统治时期,藏族社会结束了依靠习惯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历史,开始出现了成文法。以“十善律”为原则和主体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了吐蕃王朝以致后朝历代法律中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每个民族都有一套适合于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规则,居住于青藏高原的藏民族在松赞干布之前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集体凝聚力的民族共同体。据藏文史书记述,在藏王松赞干布以前已延续了二十八代王,从现有材料来看,还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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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外交使者在协调不同王朝、国家间的政治关系、传递政治信息、促进经济文化的交流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功绩卓著。在公元7世纪初至9世纪,唐王朝与吐着王朝长达二、三百年的通好、和亲、会盟、战争的交往中,双方的外交使者你来我往、通达各自最高统治者的意图,为各自王朝的利益奔波,在历次政治、军事事件中频频活动亮相,特别引人注目,取得的成绩也可书一笔。在这儿,我们仅就唐出使吐着的外交使者作为分析实例,来看看当时外交使者的一些主要任务、外交使者自身具有的一些特点,以及外交使者出使时的艰辛困苦和他们的献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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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杰丽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Z2):160-162
中国刑法的立功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法律规定得较抽象,出现了立功的异化现象.我们有必要对立功的异化现象--买功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准确认识立功制度的本质.中国刑法对立功的价值是定位于功利主义的,但是立功在对功利追求的同时应兼顾法律的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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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翔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35(1)
<黄金草原>记载了从法老时代至公元10世纪的埃及历史以及古代埃及的文化.这些不仅对于研究希腊罗马统治下的埃及具有较大价值,还对现代人了解古代埃及的建筑艺术、丧葬习俗、天文历法等情况提供了珍贵资料,为研究古代埃及统治者的王朝世系提供了文字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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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世纪,崛起于青藏高原的吐蓄势力不断向外扩张,与唐朝、南诏之间的战争延续了一百多年。自唐仪凤二年(677年)以来,吐善南下西洱河(洱海)的主要兵力,屯集于今滇西北中甸和维西一带,并在今中甸、维西、丽江三县交界地的金沙江上架起了铁索桥(史称吐善铁桥),以济吐差大军迅速进人西洱河湖区。公元680年前后,屯于纳川神川一带的吐善军队突然出现在西洱河湖区,可谓“吐劳神川……不假天兵”。于是,西洱河诸蛮纷纷臣服于吐毒产吐春王朝在神Jll建立都督府,派论大相一级高级官员驻守(史称神)!I铁桥节度使,亦称吐春铁桥节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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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七世纪初,中央唐王朝时期,在祖国辽阔的西部,藏族先民以重要的角色登上了历史舞台,吐善军事力量之强大及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令人瞩目。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其商业经济也得到发展。不但与中原和周边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交流,同南亚、中亚、西亚乃至欧洲也有商业联系,并成为东西方经济交往的中介。吐着王朝瓦解之后,虽然不复存在一个统一的藏族政权,但因吐著请部所处之地理位置,其与东西方的贸易活动继续保持和发展,而商业贸易的物资交流对于吐著地区的社会红济仍起着促进的作用。本文以历史文献为主并结合近年文物、考古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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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是广西壮族土司制度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在王朝中央间接统治和壮族土司以其故俗世袭统治的双轨式管理体制下,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农业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成就之取得,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为强化其于壮族土司统治区的封建统治和各个壮族土司政权为巩固其世袭统治地位而在思想上对地域农业开发的重视,另一方面是缘于王朝中央和壮族土司为达到巩固统治之目的而采取的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壮族土司统治区农业经济的开发,一方面为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夯实和强化了壮族土司制度统治的根基,使得壮族土司制度在元明时代得以正式确立和全面发展,进而达到它的鼎盛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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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木竹巴王朝时期,仁布巴作为帕木竹巴的家臣,拥有一定的权势范围,其领地是后藏仁布地方。自1374年至1565年,在近两个世纪中,由于仁布巴统治经营有方,使仁布巴家族势力逐渐兴盛,成为窥图取代帕木竹巴王位的权臣。但由于仁布巴家族的后代为了扩大势力范围,连年征战,导致属民不满,于1565年,仁布巴家族被其家臣辛夏巴推翻。仁布巴作为西藏历史上的一个家族统治势力,有近两个世纪的辉煌历史。因此笔者拟对仁布巴家族的起源、兴盛及衰败作出初步研究,以期抛砖引玉。一、仁布巴的兴起相传吐着王朝的恰赤赞普在位时,玛桑那喀地方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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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湖南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黄启昌宋代几百年中,通过羁摩制度、军事控制和经济开发,大大加强了对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促进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苗、瑶等族本身的历史进程,因而在湖南的民族史上具有重大意义。①但与此同时,宋王朝从维护其封建地主阶级根本利益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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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西藏是历代封建王朝解决民族关系、实现王朝统一和安宁的一件大事。自唐代与吐着交往开始,历代中央王朝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适合于那个时期的治藏政策,成为他们统治少数民族总政策的一部分。反思历代治理西藏政策的得失,借鉴有益的经验,对于巩固西藏的安定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有积极意义的。一、恩威并施,委官建置,政归一元自元代开始,西藏正式纳入元帝国的版图,成为由中央王朝委任官员的地方自治区域,实现了中国的大统一。元帝国的前身是蒙古汗国。它在中国北方的兴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在统一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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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习惯法及其文化价值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瑶族是我国南方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但没有本民族文字。从法律学家的角度来观察,瑶族的历史似乎可以破解法律中的一个谜团:在没有文字的历史中,法律在瑶族社会中是怎样发生、演进、实施的?本文试图对瑶民的习惯法及其文化价值作一初探,以期揭示无文字民族的法律发生和演进过程。 瑶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历史上,瑶族一直没有建立自己的民族政权,也没有立法和执法机构,统治王朝的法律法规,在瑶族地区因各种原因未能生效。因此,瑶族人民主要依靠社会习惯法(即原始法律或传统法律)来调节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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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壮族聚居区,壮族同胞长期在特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习惯法,但其中一些内容与刑法规定相冲突.因此,如何消弭刑法与壮族习惯法之间的冲突成为壮族聚居区维持良好社会秩序和实现法治的重要保障.由于壮族习惯法与刑事和解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当程度的契合,因此可以通过刑事和解制度在广西壮族聚居区的改良,并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根据壮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壮族聚居区变通适用刑法,充分结合壮族习惯法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进行有特色的改良和实施,最终实现刑事和解制度在壮族聚居区进行独具特色的构建和发挥独特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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