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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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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不能犯     
传统观点认为不能犯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所有的不能犯均构成犯罪。这种观点没有正确理解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事实上不能犯分为可罚的未遂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结合外国刑法学关于不能犯的理论,论述了可罚的未遂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区别及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2.
中外刑法理论关于不能犯的界定众说纷纭,主要是主观论与客观论的基本对立。我国通说在不能犯危险性的判断上采取的是抽象危险说,进而肯定了不能犯的犯罪性。其实,认定不能犯的关键在于认定行为是否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因此该文以"质量并重、存在与否、身份有无、时空真假"等标准对不能犯进行具体分类,从手段、对象、主体、时空四个方面更明确地判断相关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  相似文献   

3.
不能犯与未遂犯、迷信犯的差别体现了刑法社会保护机能和个人权利保障机能的冲突,不能纯粹的以主观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作为区分二者的标准,而是应当将刑法危害社会秩序、保护法益的功能和保障个人权利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所存在的各种事实为基础,以行为时为标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危害社会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4.
不能犯论说     
不能犯行为人客观上的行为不具有对法益相当严重的威胁性或侵害性,故不能犯不具备承担犯罪未遂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传统刑法理论中不能犯同时涵盖着“着手实行”与“行为根本不可能达到既遂”,这两个对立的内容必然瓦解传统不能犯理论的科学性。故不能犯不应归属于未遂犯。基于刑法客观主义和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判断客观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应建立在行为时法律存在的基础上,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判断。实行行为不能犯成立意图所犯之罪的预备,此罪不能犯成立他罪,真正不能犯可运用保安处分。  相似文献   

5.
本文详细探讨了不能犯理论的各种学说,针对观点的分歧,提出了从解决刑法规范的性质、违法性的根据和本质等刑法基本问题的立场的角度来研究不能犯的判断的理论路径,进而在"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上提倡"具体的危险说"。  相似文献   

6.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8辑)公布的第208号苏某贩卖毒品案例存在主观归罪、罪刑失衡、滥用特情侦查等问题,本案可以运用不能犯的理论加以分析.通过阐述不能犯领域中的四种学说,重点分析客观危险说的合理性,总结客观危险说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现实意义,运用客观危险说深入分析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对本案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及其可罚性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本案被告人无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不能犯问题上的主流观点相当于国外的抽象的危险说。这种主流观点看似或者声称坚持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但事实上关注的只是主观方面,而对客观方面视而不见。从坚持法益侵害说的立场和真正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出发,客观危险说是不能犯问题上相对合理的学说。  相似文献   

8.
中日刑法理论中不能犯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不能犯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能犯的理论丰富复杂,在实践中认定又十分困难。而各国刑法理论中不能犯的含义又有所区别,尤以中日之间的区别为典型。文章拟就中日刑法理论中不能犯的概念、类型、法律后果及根据进行比较研究,以便更好地界定理解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为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类型仅限定于不能犯的某种特定情形,不够全面,遗漏了其他三种类型;再者,关于中止犯与未遂犯的竞合形态的性质的各种学说均有失偏颇,既不能与有关犯罪形态的理论相衔接,也有悖于现行刑法的规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引入大陆法系的准中止犯制度,对准中止犯的概念、特征及其类型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0.
刑法理论通说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作为认定数罪的依据并不合理,并且方法上缺乏实证性。以刑法司法解释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笼统地采取构成要件标准说会导致一行为构成数罪的不合理情况。现行刑法司法解释中并罚的数罪可分为一行为的并罚和数行为的并罚。前者主要存在走私罪、非法采矿罪和事故类犯罪中;后者包括同种数罪的并罚和异种数罪的并罚。司法解释关于并罚数罪的立场表明,刑事政策大量渗透刑法规范,导致并罚的数罪的标准缺乏统一性。基于刑法行为规制机能的考虑,应当注重规范评价不背离客观事实的刑法自然主义立场,取消并罚数罪中的特别规定,数行为侵犯同一法益时应当按照一罪处理,基于刑事政策考虑的数罪处理应当结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构造区别判断。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有其特点,而这种特点与中国的政治社会经济状况和刑法制度本身是密切联系的。刑法重罪重刑的特点决定了刑法入罪门槛的高度,因此若要讨论降低侵犯著作权犯罪入罪门槛的问题,从罪刑均衡和法律内在和谐一致的角度,就必然要考虑该类犯罪的刑罚轻缓以及其他犯罪门槛相应降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一个宏大的刑法刑事政策化语境下,可罚性阶层的运用无疑是其中一条现实可行的进路。可罚性在刑法之内可以起到联结犯罪论与刑罚论的桥梁作用,能够有效地缓和犯罪论与刑罚论的紧张关系,平衡罪与刑的矛盾和脱节;在刑法之外可以起到刑法与刑事政策的沟通节点的效果,减轻刑法与刑事政策不同步性所造成的立法与司法损耗,是立法者根据某种刑法以外的公共政策目的例外地设置的犯罪成立要素。有鉴于此,应该赋予其犯罪论体系范畴的地位,作为有责性之后的独立阶层。这对于实现刑法预防犯罪的效果、控制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事政策的目的追求,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理论在讨论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区分时存在一定问题,或仅从犯罪构成上做简单比较的一般性区分,或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应当讨论犯罪之间界限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犯罪之间的界限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能准确地划清犯罪之间的界限,就不可能准确地区分此罪与彼罪,从而不能正确地定罪与量刑。在研究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区分时,首先确定在何种特殊场合两罪界限模糊难辨需要加以区分,然后通过比较两罪的构成特征找出在哪个或哪些构成要件要素上存在根本区别,抓住这些根本区别进行分析论证,最终得出两罪的区分标准。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中的“业务”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业务过失犯罪不同于职务过失犯罪,在研究中应予以区分。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主要有18种。当前对这些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存在规范层面、理念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法定刑配置问题,二是刑罚目的偏重于惩罚而忽视预防,三是刑罚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方面无助于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协调刑罚的目的、关注刑罚的伦理性与注重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法及时解决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5.
最新国家法治政策对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核心罪名且有关司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有必要从法经济学角度考虑该罪的立法完善。因该罪保护法益的实质性转变,有必要将其调整至“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犯罪构成中行为主体应扩展至“经营者”、保护对象应细化至“孕妇”,并可匹配特定情形下的“非法持有危害食品安全的原料或添加物罪”。相关刑罚体系设计更应关注惩罚的效率与效益,可将过去的“自由刑为主,财产刑和生命刑为辅”的配置,调整为“自由刑和财产刑为主,生命刑为辅”的布局,适时规定更为明晰的职业禁止刑罚,对牟利动机明显的犯罪者加大罚金等财产刑。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主要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贪污贿赂等犯罪中的新情况,对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提出修正建议。其中既有拟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罪名,也有对现行刑法中已规定的一些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和法定刑设置上的修正。从总体上来说,此次草案的内容是较为科学和明确的,但亦存在一些需要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药品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保障药品安全,刑事惩治不能缺位。通过对2014年至2018年5年间我国药品安全刑事惩治的实证考察发现,目前由于立法层面仍存缺陷瑕疵和司法层面法律适用理念的偏差,我国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治存在缓刑适用比重过高,难以对药品安全犯罪“惩前毖后”;生产、销售劣药和对药品做虚假宣传入刑难等突出问题。未来,应尽快通过修复立法缺陷,夯实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戒根基;磨砺刑事惩治之“齿”,强化对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等路径和方式,增强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8.
在罪刑法定主义视域下,实行行为作为构成要件之核心的行为是犯罪论体系的主脉。以实行行为为基础的正犯是共同犯罪的纽带,同时也是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进路。间接正犯与身份、亲手犯与身份犯以及共同正犯中的身份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亟须理论上对其厘清,以指导司法实践,从而实现刑法的社会控制、法益保护以及人权保障的机能,最终实现刑事法治,构建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9.
一方面,转化犯将不符合特定罪名构成要件的行为按照该罪名处理,是法律拟制;另一方面,转化犯在一罪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另一罪的法定刑加重处罚,是特殊的结果加重犯。由此看来,转化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刑罚升高、处罚加重。反之,倘若转化招致法定刑降低,则不得转化。分则中大量的转化犯在传统理论中对转化前后法定刑缺乏铢量寸度,对转化犯的适用不加限制,导致罪刑不均,因此需要在语词的解释上进行限缩。转化犯概念的重构应当恪守罪刑均衡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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