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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世界》2016,(4):28-29
1.如何办理外国人来吉林省就业?
第一步,用人单位对拟聘用的外国人应在其入境前向单位所在地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简称许可证书);第二步,用人单位持许可证书等材料到吉林省商务厅为其拟聘用外国人申请来华工作签证函;第三步,外国人持许可证书和通知函及本人有效护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第四步,获得工作签证(Z)的外国人在入境十五日内,凭许可证书、工作签证和劳动合同及本人有效护照等到吉林省人社厅申请《外国人就业证》:第五步,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后,应在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方可在省内就业并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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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7)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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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11)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是否可以继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洪雅县花溪煤矿劳资科来函咨询:符合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年满55周岁、在井下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是否也属于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规定停止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这类人员的退休手续现在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经本刊编辑部与有关部门联系,现对此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劳社发明电[1998]5号)和四川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的规定:鉴于当前一些地区、部门(行业)在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一、鉴定审批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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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与中国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处理,涉及到如何保护国家的权益,以及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现行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给予了一个基本上合理的解决模式,如规定了外国人在华就业必须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同时,外国人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也能从中找到明确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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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与国际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密切,外国人来华就业已经渗透到我国的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对国内劳动力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外国人就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较广、政性较强的工作。目前此项工作依据的最高行政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本文旨在分析《管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从目前执行《管理规定》的效果看,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事实上在各行业都是全开放的。国家没有明确的行业准入和数量限制规定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用人标准不明确,体现在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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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某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管理,发布了《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规定,没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本市就业,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对招用外地务工人员但未给其办理就业证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市劳动保障局在日常巡视执法中,发现某装修公司的10名设计师没有就业证,于是依据《通知》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某装修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某装修公司认为,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非法,请求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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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9):43-46
正川人社发〔2014〕3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结合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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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8)
为了加强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和劳动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劳动部的部署要求,我省已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劳动部标准式样的《四川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简称《登记卡》,下同),现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同时实行劳动部标准式样的《四川省外来人员就业证》(简称《就业证》,下同)。《登记卡》和《就业证》由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统一印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和复印。实行标准式样的证、卡后,原省内印发的各类外来(外出)流动就业证件和证明一律停止使用。二、《登记卡》适用于我省出川和进入省内各市、州政府和地区行署所在地的城区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