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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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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四江 《社科纵横》2005,20(6):106-107
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处于当事人地位,但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有限。为有效地促使刑事被害人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律应赋予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刑事调解是刑事司法体系整体性的进步要素,也是保护公众利益的利器。对于被害人而言,刑事调解的意义尤为重大。之前被害人几乎生活在法律真空中,在关乎诉讼主体的程序设置框架中处于劣势地位。尽管重新发现和恢复被害人身份的运动更多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发生,但它之后逐渐向大多数欧洲国家扩展。被害人通过刑事调解制度变得"可见"起来。应该最大限度扩展刑事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这应该以限制国家公权力,扩展个人意思自由理念为支撑。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打击和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被害人的权利和确立被害人制度更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诉讼制度的公正性与权威性的重大问题。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目前在我国法学界尚待展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据这一规定,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属于当事人,因此他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和…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问题为当下刑事法学界的重要议题,因对其利益的忽视而致现代刑事法治面临严重正当性危机."尊重被害人、考虑他们的需要"成为刑事法学及各国实践的重点.反观国内,许多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谋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而忽视了因无法改变的犯罪与刑罚的本质认识、司法的目的与其作为认识活动的性质等方面所决定了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刑事司法固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难当主力,但是在不损及被告人权利与诉讼目的前提下进行局部改良亦有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可能.所以,应对被害人问题的现实作法是强调刑事司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刑事被害人实施社会救助。但存在的问题是:在治疗费用、生活照顾和心理救助方面考虑不够。完善刑事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在医疗保险制度中明确规定,刑事被害人也属于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建立刑事被害人生活照顾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心理救助制度。  相似文献   

6.
王丽华 《社科纵横》2006,(11):62-63
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他们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一些国家先后建立了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犯罪被害人国家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对被告人权利的日益关注,被害人权利反而相对成了一个“弱势”问题.人们长期认为,一旦国家追诉成功,被害人的权利就自然会得以实现;但现实情况却是:在公权力的强势笼罩下,被害人的诉权形态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性决定了国家永远无法完全代替被害人实现利益,有时被害人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甚至呈现对抗态势.以一种新的国家责任视野审视被害人权利的实现,进而实现被害人权利与国家利益的动态平衡,是我们在理论推进中必须面对的课题.  相似文献   

8.
任何法律制度的设计及应用都以实现一定的法律价值为基本点和归宿。作为刑事司法重要价值目标之一的刑事诉讼效益,其价值取向对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及其职能的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诉讼的成败,体现诉讼的生命力,因此,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诉讼效益原则,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诉讼效益,既是市场经济对法制的迫切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尽管现行刑事诉讼法较好地体现了效益要求,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效益的实现度尚不很高。笔者认为,从效益至上的角度出发,设计和运用刑事诉讼程序,或者说最佳效益获得的途径应该是客观公正与节约司法资源两者的高度统一。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系列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王满生 《社科纵横》2011,(11):73-75
文章从刑事诉讼目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促进刑事纠纷的解决也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目的之一。刑事和解正是切合了刑事纠纷解决的目的,关注被害人利益,更好地推进诉讼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秩序的恢复。但是刑事和解的纠纷解决目的不能危及刑事诉讼根本目的,建议在刑事和解立法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执行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更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结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长期徘徊在10%左右,有些法院甚至很长时间都是零执结率.面对如此严峻的执行现状,欲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有效实现,应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保留和完善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刑事和解及刑事赔偿先行审理、刑事赔偿主体、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相关制度的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赔偿;二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济金制度的探索上,尽快建立和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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