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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在分析日本、韩国和法国三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的建议,认为:在日本、韩国和法国,公私法共同参与保护,三国政府都构建了中央到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共管机制,由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高度重视培养全民的文化保护理念,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化。这些成功的经验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基础工作,政府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通过法律明确政府的职权职责是必要的,但规范政府的行为过程,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法律监督,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讲尤其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应加强对后两者的规定,才能充分、有效发挥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  相似文献   

3.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起到了领导地位和绝对主导作用;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和收益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政府、遗产保有者和社会职能机构多方参与。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收益既有显性收益也有隐性收益,且隐性收益不能被货币化衡量,所以,在保护过程中,保护既得收益决定了三方参与者的角色和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4.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起到了领导地位和绝对主导作用;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和收益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政府、遗产保有者和社会职能机构多方参与.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收益既有显性收益也有隐性收益,且隐性收益不能被货币化衡量,所以,在保护过程中,保护既得收益决定了三方参与者的角色和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5.
2010年11月举行的"逐鹿中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郑州论坛",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为主题,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等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政府责任三大论题,深入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与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倾向、文化遗产学学科成立的概念与范畴及课程设置、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责任等基础或前沿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如何科学界定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范畴,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化的关系,文化遗产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概念、范畴是什么、如何形成本学科的研究范式,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政府应如何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结合起来等。这些问题既为相关领域今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学术背景、理论参考与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6.
当今,重视和保护文化遗产已成为全球性的课题.法国和意大利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无论是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保护体系,还是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资金投入,对于我国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都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借鉴法国和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经验,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和谐环境,促进文化遗产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7.
由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在整体权益上具有公权性质,因而,政府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肩负着最主要的责任,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要保护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仅依靠政府之力并不足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因此,政府以外的其他群体、组织乃至个人的理解、合作、支持、配合、参与、协助、援助、督促等都是必要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地将公众参与确立为其基本原则之一.本文从公众参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法理基础入手,探讨了该原则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环节、行政执法环节、监督和救济环节中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8.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终存在市场困惑,主要表现为迎合市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存在认识困境;市场吸纳容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之间存在包容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角色与市场角色之间存在错位现象。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场困惑的原因在于对“资本”的认知有失偏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特质认识不足,以及市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多元主体话语博弈的对象。理性看待资本、确立市场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特质、探索多元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模式、甄别不同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情况以及灵活转变政府角色,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传统的保护方式和陈旧的发展理念妨碍着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其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河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政府投入力度不够,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不力,政府和民众的参与意识均较淡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方面,韩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成功的经验在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政府调动各方力量,大力资助传承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旅游业结合,加强宣传。汲取韩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河南省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应采取的对策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提高全社会的保护与开发意识。  相似文献   

10.
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传承人传承的。但随着遗产濒危程度的加剧和各国政府的出手相救,除传承主体之外,又出现了一个由政府、学界、商界以及新闻媒体等共同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从表面看,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均基于遗产保护而生,但实际上两者功能完全不同。传承主体负责传承,保护主体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动、弘扬等外围工作。如果我们弄乱了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职能上的区别,作为保护主体的政府放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做,而亲自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来,就很容易将自己所熟知的官方文化、当代文化等外来文化添加进来而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有基因使"民俗"变成"官俗",使"真遗产"变成"伪遗产"。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破坏,许多都与各级政府亲自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改编风"有关。这种错位性制度安排,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注意。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近些年的热点问题,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保护入手,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特点,以及介绍了云南、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保护的经验,着重论述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律保护面临的机遇以及挑战。  相似文献   

12.
百色市是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市之一.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百色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得到初步建立.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百色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模式还相对单一且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可以探索更丰富、更多元化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如影视保护与开发模式、小型专题博物馆保护与开发模式、节庆文化保护与开发模式,让百色市已挖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焕发出更灿烂的光芒,深藏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与整理.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应参照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状况,认真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制定出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4.
分析了我国文化景观的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以河北省文化景观为个案梳理了文化景观保护类别不均衡、遗产基础研究资料严重缺失、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丧失了个性和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理念亟待提高等主要症结,并提出了河北省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应对策略和措施:拓展文化景观保护类别与时段,注重遗产基础资料的日常积累,积极挖掘文化景观遗产特色,建立更有效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5.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遗产保护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项目,但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强调并倡导在全球探索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的多维度(不可移动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文化产业中的文化表达多样性)保护方式:强化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关系;扩展文化遗产的概念,纳入非点状整合式遗产;强调遗产对文化认同、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的重要作用是其生命力的重要保障。这些经验对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对待文化遗产具有辩证统一性,兼顾历史性和时代性,倡导社会与人全面发展的和谐性,坚持文化遗产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科学认识争议性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价值,要做到历史与现实的价值统一,精神和物质的价值结合,传承到创新的价值提升,糟粕变精华的价值转化。麻将在申请非遗保护中最具争议性,用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来分析麻将,从文化哲学高度论述该争议性非遗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用文化生态学方法论考察其生存境遇,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对我国争议性非遗的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基本形成体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程度远不及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参见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生态发生了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的减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遗产保护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项目,但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强调并倡导在全球探索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的多维度(不可移动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文化产业中的文化表达多样性)保护方式:强化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关系;扩展文化遗产的概念,纳入"非点状"整合式遗产:强调遗产对文化认同、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的重要作用是其生命力的重要保障.这些经验对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9.
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要刚性立法予以指导和控制,也需关注维系、嵌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民族心理、民族认同等,通过自组织规则的补正功能,在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到“刚柔并济”。相关立法对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贡献应体现在保护的法律理念、法定范畴的本土化、法律机制的整体构建、单项遗产及类型遗产立法等方面。自组织规则通过调动和发挥自组织优势,加快人口较少民族族群的自治立法,唤起并强化这种民俗团体共同的“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以自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采集、整理、传承、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分为20世纪以前、20世纪、21世纪初三个阶段,是一个从不自觉、散乱到自觉的、体系化的保护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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